生態招商

生態招商是指運用城市生態學原理和循環經濟理論、投資區位理論,圍繞本區域的城市生態優勢及特色,吸引外來投資者,同時結合本區域的生態承載力及產業發展方向,有選擇地引進投資項目,在發展的過程中維護經濟與環境的和諧,實現區域可持續發展。生態招商是循環經濟理論在招商引資中的創新性套用。循環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它要求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按照自然生態系統的能量轉化和物質循環規律重構經濟系統,使得經濟系統和諧地納入到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中,建立起一種新形態的、可持續發展的經濟。通過引入關鍵性企業,推動生態產業園建設,可以把經濟活動組成一個“資源一產品一廢物一再生資源”的物質反饋式循環過程,使物質和能源在這個反饋式的經濟循環中得到合理的、持久的、最大化的利用,儘可能減少生產中的廢棄物產生量,從而使經濟活動對自然資源的影響降低到儘可能小的程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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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解析

生態招商是城市生態學在招商引資領域的延伸。城市生態學將城市視為一個以人為中心的人工生態系統,在理論上著重研究其發生和發展的動因,組合和分布的規律,結構和功能的關係,調節和控制的機理;在套用上旨在運用生態學原理規劃、建設和管理城市,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改善系統關係,增加城市活力。招商引資作為推動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在資源配置、城市結構和功能調節等方面發揮著前導性的作用,同時對生態城市建設的影響具有滯後性、延續性。因此,在招商活動中必須以科學的城市生態規劃為指導,施行嚴格的生態招商模式,推進生態城市建設。
根據國際直接投資區位理論的劃分標準,與城市生態位原理相對應,井愛群《生態招商研究》對影響投資區位的各項因素進行調整和修改,把生態優勢和生態承載力作為生態招商的依據。
確定吸引投資的生態優勢分為產業優勢、資源優勢、環境優勢三類:(1)產業優勢:直接經濟效益因子(成本與效益)、產業聚集能力因子(企業關聯度)、同質性競爭影響因子(同行業競爭)。(2)資源優勢:人力資源因子(人口、教育背景)、物質資源因子(土地、礦山、特產)、文化資源因子(企業文化與地方文化融合)、公共資源因子(學校、醫院、交通與市場)。(3)環境優勢:生態環境因子(空氣、植被、水文地質構造)、社會環境因子(法律法制、發展規劃、政府服務)。
生態承載力由生態彈性力、資源承載力和環境承載力三者構成[黃起鳳]。生態承載力是生態經濟系統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保持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以及把人類的活動控制在生態系統承載能力範圍之內,是實現系統和區域可持續發展的最基本和最首要的條件。
對於生態承載力較弱的地區,應以對城市生態系統的保護與恢復為主,對不適合當地發展的項目,要堅決予以關停、轉移,比如山西省的中小型煤礦企業,或者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建立生態工業園區,通過模擬自然生態系統,形成產業系統生產者一消費者一分解者的循環途徑和“食物鏈網”,採用廢物交換、清潔生產等手段,使一個企業產生的副產品或廢物可以作為另一個工廠的投入或原材料,實現物質閉路循環和能量多級利用,從而達到資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廢物排放最小化,比如貴港國家生態工業(製糖)示範園區、石河子國家生態工業(造紙)示範園區、包頭國家生態工業(鋁業)示範園區。
對於生態承載力較高的地區,在引進項目時可選擇的餘地就較大,應充分發揮當地的生態優勢,藉助優勢產業,合理開發、利用優勢資源,推動綠色產業向本區域的集聚,使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人與自然相和諧,建設生態家園,實現區域可持續發展。

招商原則

1.以可持續性發展為目標,合理開發利用生態資源,實現科學發展。
一是要避免生態優勢成為發展劣勢。對於生態優勢比較明顯的地區,出於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的需要,當地的資源優勢往往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瓶頸。二是要避免生態優勢不明顯的區域形成二次污染。通過科技改造、產業升級以及生態產業園建設,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放棄物產生量,實現“資源一產品一廢物一再生資源”的閉路循環,進一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2.以生態規劃為指導,制定合理的招商規劃,最佳化資源配置,使產業布局更加科學合理,避免重複建設及惡性競爭。區域間發揮各自生態優勢,實施嚴格的生態招商戰略,促進區域間有序競爭,協調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態資源的破壞。

招商特點

1.生態招商始終以建設生態城市為目標。
生態城市不僅僅是出於保護環境、防止污染的目的,單純追求自然環境的優美,即狹隘的環境觀念,它還融合了社會、經濟、技術和文化生態等方面的內容,強調在人-自然系統整體協調的基礎上考慮人類空間和經濟活動的模式,發揮各種功能,以滿足人民的物質和精神需求,實現自身的發展,即社會-經濟-自然複合共生系統的全面持續發展,體現的是一種廣義的整體的生態觀。
2.生態招商突出投資者與投資地區之間的“雙向選擇”,並明確了城市生態規劃為選擇標準。
招商引資行為其實是投資者與投資地區之間雙向選擇的過程,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投資地區對投資者基本喪失了話語權,主要原因在於各地區產業布局的雷同化,以及盲目招商所必然導致的無序競爭愈演愈烈。即使對經濟發達地區而言,正在推行的所謂“招商選資”,也普遍以引進項目的“大、高、外”為選資標準,即投資大、高科技、外商投資的項目,這不僅不利於保護中小企業以及本地企業的發展,對當地的城市生態建設也帶來潛在的威脅;或者是以項目污染“零排放”為選資標準,這種一刀切的行為,限制了加工製造業的發展,在具體操作中也存在落實難的問題。
3.生態招商必須強化政府在招商引資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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