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心態

“生存心態”(habitus) 是法國哲學家、社會學家及人類學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 的最重要的基本概念。如果說,布迪厄的所有重要概念都有相互關聯,其中的任何一個都不能單獨孤立地加以理解,那么,貫穿、並連線他整個理論體系的最根本的概念,就是生存心態。因此,生存心態是深入他的概念體系和整個理論的起點。

含義,特徵,

含義

在布迪厄那裡,habitus一方面是指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在個人意識中內化了的社會行為的影響的總結果,特別是特定社會中的教育制度在個人意識中的內在化和象徵性結構化的結果。因此,生存心態成為了人的社會行為、生存方式、生活風尚、行為規則、策略等實際表現及其精神方面的總根源。
生存心態(habitus)是布迪厄社會理論的最基本的概念,這個新概念,不只是布迪厄用來表示同人的行動時刻相伴隨、並指導著行動始終的那種精神狀態,而且還是他用來強調它與社會結構共時並存、同時運作的行動者秉性系統;它不只是單純形成在行動者內心深處的“內在化”的主觀心理狀態,而且同時也是積累著行動者歷史經驗和凝縮社會歷史發展軌跡、並又不斷地向客觀世界“外在化”的“生成原則”。因此,它也不只是指那些指導著社會區分的區分原則,而且也是實際地起區分作用的區分活動本身。所以,生存心態在某種意義上又可以說,既是社會結構的內心反映,又是社會結構之所以形成的精神基礎。由此可見,“生存心態”典型地表現了布迪厄對“主客體二元對立”和“主體中心主義”的西方傳統思維模式的批判原則。
布迪厄的生存心態概念,可以理解理解為一種既是內在主觀精神狀態,又是外化在客觀的行動表現中,既是主觀思想心態的向外結構化的客觀化過程,又是客觀環境的各種條件向內被結構化的主觀過程。

特徵

這種生存心態是人或團體及其過往的心態在與環境的互動中形成的。這個理論的特色在於,它整合了三類分別從文化心理,歷史及環境角度分析人類實踐活動的理論嘗試,使它們在有機的互動中完整地解釋了人類的實踐活動,這種實踐活動小到個人,大到團體、階級、民族、國家及社會。這個理論中的前三個因素分別對應於過往解釋人類活動三類理論嘗試,即文化心理決定論,歷史決定論以及環境決定論。具體如下:
第一,它比歷史更凝聚和濃縮,是經精神生命的精緻加工而以簡化形式表現出來的秉性體系。
第二,它具有比歷史更長的生命力,具有比歷史更頑固的延綿性和持續性。
第三,它具有惰性。
第四,它具有自我調整,自我運作和自我創造的作用,它是復活了並具有自我創造力的歷史生命。
第五,它高於歷史而具有隨時展現其威力的優點,它是歷史和現實發生聯繫的精神橋樑,也是歷史與現實、與未來建構來回循環無限迂迴的信道。
時空結構
“生存心態”一方面是在行動者長期性、經常性和歷史性的行動過程中所累積起來的實際經驗的心理結晶,同時又是在現實的實際行動中,時時呈現、並不斷改變的思想情感和秉性的總和。所以,它在時空結構方面,呈現出歷史、現在及未來的三維開放、而又前後循環穿插的特徵。從歷史的角度來看,生存心態是歷史經驗中沉積下來和內化成為心態結構的持久秉性系統,它同行動者所處的社會歷史條件、環境、行動歷程、經驗及以往長期的精神心理狀態有著密切關係。它所要表現的,是“既歷時、連續,又共時、同步的具有雙重時間結構的秉性體系,表現出行動者在生存和活動過程中深藏於內心的歷史結構、前結構及其在現實和未來的多重方向的潛在演變傾向。歷史就是在生存心態中,以某種密碼化和解碼化的雙重程式,完成它同當前行動條件的縱橫交叉;其結果,是使人們的行動和行動模式,多多少少印有行動者經歷的烙印,卻又具備了創造現實和未來的強大的實踐力量。
與習慣的區別
中國學術界往往由於語言上的隔閡,加上受到傳統思考模式的影響,無法正確翻譯和表達布迪厄所說的habitus的意思。很多人輕易地從字面上翻譯成“習慣”、“慣習”或“習氣”等。毫無疑問,布迪厄的“生存心態”概念,表示著與“習慣”既相類似、又相區分的某種事物。所謂兩者的類似,指的是兩者都包含有在生存活動中所獲得的因素,即某種經驗型的因素。但是,布迪厄也注意到,一般所說的“習慣”,往往顯示為自發性的、重複性、機械性的或惰性方面,不具備創造性的、建構性的和再生性的方面。布迪厄所說的“生存心態”是兼備建構性、創造性、再生性和被建構性、穩定性、被動型兩方面的心態雙重結構,是要在外在化、現實化和歷史化的實踐過程中發揮其作用的。布迪厄的生存心態的概念,一點也不等同於人們所說的“習慣”、“習氣”或類似的各種描述主觀意識、心理或情感的傳統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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