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來犯罪者

生來犯罪者即天生犯罪人,在龍勃羅梭在其所提出的天生犯罪人理論中被提及,而後在其著作《犯罪人》中,他把犯罪人大體分為四類,天生犯罪人便是其中一類。

生來犯罪者(天生犯罪人)具體指真正的返祖者,其心理生理特徵均於原始人及野蠻的動物相似,他們沒有道德感,無論社會或生物進化均為達到其他人的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來犯罪者
  • 外文名:born criminal
  • 別稱:天生犯罪人
  • 學科:犯罪心理學
  • 來源:天生犯罪人理論
生來犯罪者的理論來源,生來犯罪者的具體內容,相關犯罪人類型,

生來犯罪者的理論來源

在眾多的犯罪生物學理論中,對於龍勃羅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論影響深遠,但其評價一直飽受爭議,毀譽參半。
由於受達爾文進化論的影響,龍勃羅梭認為,犯罪人在生物學上構成了一種獨特的類別,這一類別的個體表現出與守法者不同的返祖或原始體徵,如下顎發達、前額較低、頭蓋骨容積小等。通過這些體徵或畸形,能夠把犯罪人與守法者分開,但軀體特徵並不一定會引發犯罪,而僅僅代表了個體的犯罪傾向。其犯罪原因在於這類個體屬於返祖或隔代遺傳者,即表現出原始人或類人猿的特徵,在進化上出現倒退。
在龍勃羅梭的早期理論中,他認為生物學上的“低等”導致這類個體實施犯罪與反社會行為,因而這類個體生來就有很強的犯罪傾向。而這類個體也被其學生,著名義大利犯罪學家菲利稱為“天生犯罪人”。

生來犯罪者的具體內容

生來犯罪者在龍勃羅梭眼中,就如真正的返祖者,大約占所有犯罪人的33%。在龍勃羅梭對383名犯罪人的顱骨研究之後,發現其中約有一半的人至少擁有五個異常體徵,而五分之一的犯罪人具有一個特徵,所以他又進一步提出有五個及以上特徵的個體,生來就是犯罪人,有三個至五個的個體可能表現出犯罪行為。
在異常體徵之外,他還提出這類犯罪人擁有以下幾點要素:
1.在感覺和功能上,對痛覺、觸覺不敏感,視力更為敏銳,聽覺、嗅覺和味覺的靈敏度較常人差,身體更敏捷,雙手均靈活,左側肢體更加有力
2.缺乏道德感,包括悔改與同情缺失,或僅僅處於偽善的動機表示懊悔;表現出玩世不恭、背叛、空虛、懶惰和縱慾,並熱衷於賭博
3.表現出犯罪人特有的暗語或行話,傾向於用圖畫來表達思想,廣泛使用紋身

相關犯罪人類型

(1)激情犯罪人
此類型犯罪人並不存在生物學上的返祖,也沒有精神疾患,他們的犯罪行為通常源於不可抗拒的激情,如愛、恨、政治狂熱等強烈的情感。儘管他們的犯罪行為異常殘忍,但是對激情犯罪人來說,悔恨自責往往比任何一種懲罰更痛苦,這類犯罪人,自殺比例較高。
(2)精神病犯罪人
該類犯罪人包括一系列精神病患者,如盜竊癖、女性色情狂、雞姦者、智力低下者、道德退化者等。儘管精神病犯罪人也生來具有原始體徵,但還是與天生犯罪人不同,他們的犯罪行為是一系列的腦部改變導致的道德本性被徹底覆蓋,無法分清正誤所致。
(3)偶然犯罪人
該類型下有四種犯罪人,分別為:虛假犯罪人、傾向犯罪人、癲癇病犯罪人和習慣犯罪人。虛假犯罪人是無意中實施犯罪的普通人,儘管受到法律處罰但對社會沒有危害,也不涉及道德問題。傾向犯罪人是人格存在弱點的輕微違法者,其體質同樣天生犯罪敏感,但比天生犯罪人的程度輕,通常是被不利的環境因素引誘犯罪。癲癇病犯罪人具體指任何時候都可能表現出潛在癲癇的犯罪人,程度較癲癇患者輕。習慣犯罪人其特徵是出生時無異常體徵或犯罪易感性,但在童年期反覆暴露在有害的環境中,造成與守法者的行為偏差,是由早期生活的環境因素導致了一生的職業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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