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標準化發展戰略綱要實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標準化發展戰略綱要實施方案(2015—2020年)》已經2015年4月23日省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5月22日

甘肅省標準化發展戰略綱要實施方案
(2015—2020年)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標準化工作改革精神,落實節能標準化工作要求,加快推進甘肅省標準化發展戰略,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5〕16號)和《甘肅省標準化發展戰略綱要(2014—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務
(一)全面開展標準化發展戰略工作。
各地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工作實際,制定推進標準化戰略發展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措施、方法、步驟、職責,形成長效機制,全面組織實施。2015年,全省市、縣兩級政府要全面啟動標準化戰略工作。(責任單位:省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州、縣市區政府)
(二)建立和完善標準化工作激勵措施。
1.申請設立甘肅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研究擬定《甘肅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管理辦法》及評審細則。(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2.各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責任單位:省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州、縣市區政府)
(三)重視標準化工作基礎。
1.促進標準化與科技的緊密結合。建立標準化與科技、產業等主管部門協調推進機制;加強標準研製與技術創新、產業發展的銜接配套,把標準列為省級科技計畫項目立項、評價的指標;制定支持自主創新技術標準、重大產業技術標準研發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科技人員參與標準化工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質監局)
2.進一步深化科技與標準結合,在省級科技計畫中進一步強化技術標準的導向作用,以技術標準促進科技創新轉化套用。(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質監局)
3.積極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優勢企業積極組建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和工作組(WG)工作,主持或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積極參與國內外標準化交流與合作。到2020年,力爭設立在我省的國家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總數達到8個。(責任單位:省質監局)
4.加強地方標準制(修)訂管理。不斷完善地方標準制(修)訂程式,有效發揮信息化在地方標準制(修)訂信息發布、暢通各方信息反饋渠道方面的作用,增強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透明度。(責任單位:省質監局)
5.加快地方標準清理評估工作,逐步實現地方標準清理複審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責任單位:省質監局、各相關部門)
6.完善標準信息服務。建設綜合性標準信息網路服務平台,及時發布和更新安全、節能等重要標準信息,增強標準信息服務的功能,針對企業和社會需求,開展標準信息的綜合加工、深度開發,提供深層次、高質量、定製化的標準信息服務產品,為全社會提供標準化政策、法規、信息、管理、技術諮詢和服務。2018年,完善標準信息服務平台和建立WTO/TBT—SPS預警服務平台。(責任單位:省質監局)
7.到2015年底前,建成專業齊全、滿足需求的標準化專家庫。(責任單位:省質監局)
(四)強化農業標準化工作。
1.落實《甘肅省特色優勢農產品標準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到2020年底,爭取制(修)訂農業地方標準400項,基本建成結構合理、層次分明、重點突出、特色明顯,滿足農產品(指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的產地環境、生產、加工、儲存、包裝、運輸和流通等各個環節需要的現代農業標準體系,實現特色優勢農產品的標準全覆蓋。(責任單位: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監局)
2.加快農業綜合標準化示範區建設。從抓基地、抓源頭、抓精品農業入手,重點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上規模、增效益的精品項目。加強“品牌農業”建設,鼓勵引導農產品生產企業、種植大戶申報名牌產品。2020年底,建成國家級農業綜合標準化示範區120個以上,省級農業綜合標準化示範區180個以上。(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農牧廳、省林業廳)
3.按照“統一生產、統一技術標準、統一產品質量”的要求,努力實現農業生產全過程的標準化管理,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到2017年,農業標準覆蓋率達到70%以上;到2020年,農業標準覆蓋率達到80%以上。(責任單位: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質監局)
4.加快農產品深加工、高附加值產品的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標準化批發市場的建設力度,提高生產、加工、流通各環節標準化管理水平。積極探索服務休閒旅遊、農村現代經營體系和新農村建設的標準化新模式,發揮現代農業的多功能作用。(責任單位: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旅遊局)
5.充分發揮社會各方技術優勢,圍繞農業良種選育、節水灌溉、新型栽培、科技推廣、機械運用、生態建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等農業科技項目的套用,開展農業標準化研究,加快現代農業高新技術成果向標準的轉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氣象局)
(五)提升工業標準化水平。
1.圍繞我省重點發展的石化、有色、建材、煤炭、電力等傳統優勢產業,加快分類構建技術標準體系。2018年,各行業技術標準體系基本建立。著力推進優勢產業的技術標準研製,在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制(修)訂中取得主導地位。2020年,我省優勢行業在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建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牧廳、省質監局)
2.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產業、信息技術、先進裝備製造、新型煤化工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要工作領域,強化戰略高技術和優勢技術標準化,加強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可形成產業或增強產業競爭力的技術標準研究。組織建設示範試點項目並加強套用推廣,形成一批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標準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
3.落實《甘肅省高新技術產業標準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2020年建立體現我省優勢的高新技術產業標準體系,實現重要行業、重點產業和主要技術的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基本覆蓋和配套。(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省農牧廳、省質監局)
(六)夯實企業標準化基礎。
1.落實企業標準化主體責任。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和經營,建立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登記制度,實行企業執行標準動態管理。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責任單位:省質監局)
2.以“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創建為抓手,推進企業標準體系建設。2017年獲“甘肅名牌”產品企業均應建立較為完善的企業標準體系,2020年全省“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確認企業不少於1000戶。(責任單位:省質監局)
3.鼓勵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大中型企業、出口企業按照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和管理,提高國際市場競爭力。(責任單位:省質監局)
(七)拓展服務業標準化領域。
1.建立現代服務業標準體系。制定一批與國家標準相配套的,具有我省特色的服務業地方標準,建立覆蓋生產性服務和生活性服務領域的標準體系,有效提升服務業規範度和標準覆蓋率,為服務業的規範發展提供技術支撐。涵蓋金融、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商務服務、商貿服務、居民服務、文化產業服務、體育產業服務、農村生活服務等重點服務業的服務標準體系基本建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民委、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牧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文物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氣象局、甘肅保監局、甘肅銀監局、省質監局)
2.落實《甘肅省旅遊業地方標準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重點加強我省特色優勢旅遊資源和新興業態標準、旅遊公共服務標準、旅遊環境保護標準、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的制定。2020年,建立與我省旅遊業發展相適應,充分體現我省旅遊業特色的旅遊業地方標準體系。(責任單位:省旅遊局、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體育局、省建設廳、省文物局、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廳、省林業廳、省質監局)
3.引導各類企業加大對服務業標準的執行力度,促進物流、信息、金融、商貿等生產性服務業與特色優勢產業的融合。在旅遊商貿餐飲交通電信金融保險等行業的優秀企業開展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帶動醫療衛生、物業管理、裝飾裝修、美容美髮、各類經營性中介組織等新興服務行業的標準化發展。到2020年,重點培育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20個,省級服務業標準化示範單位50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民委、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牧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文物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氣象局、甘肅保監局、甘肅銀監局、省質監局)
(八)加強節能標準化。
1.完善循環經濟標準體系。加強工業、農業、服務業等領域循環經濟標準研究,進一步完善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相協調、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涵蓋全省循環經濟產業,具有甘肅特色的循環經濟地方標準體系。積極組織建設國家和省級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推進循環經濟標準化示範工作。到2020年,建成國家級和省級循環經濟標準化示範單位30個以上。(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
2.健全節能標準體系。注重與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銜接配套,推進重點領域技術標準研發和體系健全。以與強制性國家標準相銜接的推薦性地方標準為重點開展制(修)訂工作,加快工業、農業、能源、建築、交通運輸、流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技術標準的研製。組織制定一批以低碳經濟為特徵的綠色建材、綠色商場、綠色市場、綠色交通等“綠色”標準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潔淨能源、可再生能源、農業生產節能、農村生活節能以及農作物秸稈能源化高效利用等技術標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氣象局)
3.嚴格執行能耗限額、終端用能產品能效、建築節能、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等強制性國家標準。開展能效對標達標活動,發揮標準倒逼作用,推動強制性能效標準和能耗限額標準的實施;以強制性節能標準為依據,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產品政府採購、能效標識制度。將強制性節能標準實施情況納入地方各級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積極推進示範引領。選擇具有示範作用和輻射效應的園區或重點用能企業開展節能標準化示範工程。(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
4.在能源消耗總量控制、生產許可、節能改造、節能量交易、節能標準推廣、節能認證、節能示範、綠色建築評價及公共機構建設等領域,優先採用契約能源管理、節能量評價、電力需求側管理、節約型公共機構評價等節能標準,推動能源管理體系、系統經濟運用、能量平衡測試、節能監測等推薦性節能標準在工業企業中的套用。積極開展公共機構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質監局)
(九)推進環境保護標準化。
按照國家相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加大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監督實施力度。積極配合或承擔國家、行業環境監測規範、清潔生產等標準的制(修)訂,著力解決重點流域區域水、大氣、噪聲、重金屬等環境污染問題。開展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材用環保材料、室內裝飾材料、農村面源污染等方面標準的制(修)訂工作。(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工信委、省農牧廳)
(十)推進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標準化。
圍繞構建“三屏四區”為主體的生態安全戰略格局和萬村整潔工程、千村美麗示範工程,加快生態系統保護標準化工作。研製飲用水源地保護、水土保持和荒漠化治理,綠地、林地、濕地、野生動植物保護和生態多樣性保護等生態保護標準;制定農村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等農村自然生態標準;制定農村人畜分離和集中養殖、垃圾和污水集中處理等農村人居環境標準。按照國家相關標準,探索研究建設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標準體系、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標準體系、生態產業標準體系。(責任單位: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環保廳、省建設廳)
(十一)加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力度。
針對我省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特點,以改善民生為重點,以社會高度關注和急需標準化支撐的工作領域為突破口,建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大力開展公共教育、就業服務、社會保險、政府服務、基本社會服務、公共醫療衛生、人口計生、公共基礎設施管理與服務、公共文化、公共運輸、公共安全、社會公益科技服務、農村社會管理、公共法律服務等領域的標準研究。加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的實施力度,選擇有條件的市、縣、社區和單位開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提高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水平、政府服務質量,到2020年底建成國家級、省級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單位20個。(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民委、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牧廳、省文化廳、省司法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文物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氣象局)
(十二)探索城市建設管理標準化。
圍繞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快城鎮規劃、舊城改造、建築安全、保障房建設和住宅產業化等相關標準的完善與實施;完善基礎設施建設與運行管理標準、城鎮防災減災標準,加大涉及城鎮熱力、電力、燃氣、雨污水排放等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標準的研製和實施力度,完善地下管網運行風險評估、維護管理等標準,建立協調統一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與運行管理標準體系;圍繞交通快速通勤網路建設和蘭州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指導各市州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最佳化公共運輸布局,加快推進城市樞紐型、功能性、網路化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標準化。緊密結合城市環境建設和城市精細化管理需求,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標準化,加快研製和完善數字市政建設、格線化管理等領域的技術標準,通過標準化管理提高城市運行效率。以垃圾衛生處理關鍵技術、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城市環境建設與改善、市政市容管理績效評價等領域為重點,提高城市市容環境建設標準化水平。(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
(十三)加強標準的實施監督。
研究建立標準分類實施監督機制,保證強制性標準得到嚴格執行,促進推薦性標準有效實施。圍繞標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組織協調行業主管部門,多方面、多渠道開展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建立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和評估制度,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價。以節能標準實施為重點,加大節能監察力度,督促用能單位實施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和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準,將產品是否符合節能標準納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考核體系中。鼓勵社會各方參與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省質監局)
二、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2015年1月—2015年10月)。各地政府、各部門要按照《綱要》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結合各自實際,研究制定推進標準化戰略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同時,加大對推進標準化戰略工作的宣傳力度,營造全省共同推進標準化戰略的濃厚氛圍。
(二)實施階段(2015年10月—2020年10月)。領導小組總體把握實施《綱要》工作進程,各地政府、各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和各自的具體工作方案,紮實推進《綱要》提出的各項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通過努力,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預定的目標任務,標準化工作對經濟社會的推動作用明顯增強,成效顯著。
(三)總結階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領導小組組織階段性考核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改進不足,鞏固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省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領導小組,負責標準化發展戰略工作的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質監局,負責標準化發展戰略綱要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考核檢查、督促指導和推進標準化戰略的日常工作。各地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將推進標準化工作列入重點工作內容,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責任單位:省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各市州、縣市區政府)
(二)明確工作職責。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安排推進標準化發展戰略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信息、掌握動態、了解情況、分析問題、制定措施、提出建議、督查指導、把握進度,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各地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共同推進”的要求,切實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認真制定和實施本地區、本部門落實標準化發展戰略的具體工作方案,各市州政府、有關部門於2015年6月底前將本單位工作方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並於每年12月底前將本年度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工作計畫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省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各市州、縣市區政府)
(三)強化目標管理。將《綱要》實施工作納入政府質量目標考核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和目標任務,結合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對各市州政府、有關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評。各地政府要建立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政府對相關部門和重點企業的考核機制,實行目標管理,定期考核,嚴格獎懲。(責任單位:省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領導小組)
(四)完善政策法規體系。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修訂工作,修訂完善地方標準化工作法規規章制度,進一步建立完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主體、地方法規政策為補充的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標準化政策法規體系。(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政府法制辦、各有關部門)
(五)健全經費保障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將標準化建設經費納入預算並予以保障。制定《甘肅省標準化建設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規範財政專項經費使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引導鼓勵企業和社會加大對標準化工作的資金投入,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共同支持標準化建設的經費保障機制。(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質監局)
(六)加強標準化宣傳和人才培養。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媒體,圍繞重要標準、重要專項和“世界標準日”等,加大標準宣傳,及時發布與人民生活和社會管理等密切相關的標準信息,深入開展標準化知識“進企業、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等活動,逐漸形成“人人學標準、人人守標準、人人執行標準”的良好社會氛圍,增強政府部門、企業和消費者等社會各個層面的標準化意識。建設結構合理的標準化人才隊伍。加強標準化崗位培訓、繼續教育。(責任單位:省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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