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中糧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

公司概況,經營宗旨,偽造數據事件,

公司概況

甘肅中糧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坐落於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駱駝灘288號,於2004年1月註冊成立,目前管轄甘肅、寧夏、青海、西藏四個省區可口可樂系列飲料的生產和銷售業務。 甘肅中糧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以配製、生產、經營、銷售可口可樂系列飲料為主,亦銷售帶有本公司經授權使用的可口可樂標誌及可口可樂產品標誌的宣傳紀念品。主要產品包括:可口可樂、雪碧、芬達、健怡可樂、醒目(多口味汽水)、酷兒(果汁型飲料)、水森活(純淨水)及雀巢茶(茶飲料)系列。其中,碳酸型系列飲料有可口可樂、雪碧、芬達、健怡可樂和醒目等,非碳酸型飲料有水森活、酷兒系列果汁和雀巢茶飲料。 以“有序、高效、專業、互動”八字方針為企業管理理念,視產品質量為企業的第一生命的甘肅中糧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從國外(德國)引進了先進的生產線及輔助設備,擁有目前省內最大規模的軟飲料生產線,也是省內現代化程度最高的軟飲料生產合資企業。在生產和管理中,對生產工藝、品質控制、市場行銷和售後服務等全過程運行全球可口可樂推行的TCCQS全面質量管理系統。

經營宗旨

甘肅中糧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本著根植當地、回饋社會、守法經營的經營宗旨,以做好當地的好公民而規範自己的經營行為,關注當地的公益事業和文明建設,積極參與教育、體育、環保和文化等方面的社會活動,建立了良好的社會公眾形象.。

偽造數據事件

2015年9月11日,甘肅省蘭州市環境監察局會同蘭州市公安局環保分局執法人員,對甘肅中糧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通過改變污水線上監測設備採樣方式偽造監測數據,逃避環保監管。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之規定。蘭州市環境監察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甘肅中糧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蘭州市環境保護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將該案件移送到蘭州市公安局進行處理。
2015年10月15日,蘭州市公安局依法對中糧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的主管人員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