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能源與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EPC)法律實務》是2020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月萍。
基本介紹
- 書名:環境能源與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EPC)法律實務
- 作者:周月萍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1月
- 頁數:347 頁
- 定價:96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4047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對工程總承包(EPC)的傳統模式和創新模式進行了闡述,精選了二十餘起國內外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爭議案件進行嚴謹剖析並提出了啟示建議,亦對海外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的風險管理提出了建設性觀點,同時對實務中常見的典型問題進行了專門解答。結合筆者所在律師團隊多年從事建設工程領域法律服務的實踐經驗,針對近年來引起廣泛關注的工程事故調查危機與應對,結合具體案例進行了專章解讀。本書共五章: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的風險管理、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的爭議解決、海外EPC項目契約風險管理、工程事故調查危機與應對、工程總承包項目實務問答。
作者簡介
周月萍,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Chambers & Partners錢伯斯亞太指南2020年度建築工程領域、項目與基礎設施領域推薦律師,Chambers & Partners錢伯斯全球指南2019年度項目與基礎設施領域受認可律師、錢伯斯亞太指南2018、2019年度建築工程領域推薦律師、《國際金融法律評論》(IFLR1000)2020年度榜單高度評價律師、Benchmark Litigation2019亞太年度建設工程領域“爭議解決之星”,上海國際仲裁中心、蘇州/台州/長沙仲裁委仲裁員(主審工程和PPP爭議解決),2011年建築時報/ENR“中國建築業年度人物”,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協會專家,中國併購公會併購交易師,復旦大學法律碩士校外導師。
在環境能源及基礎設施EPC與投資併購方面,周律師及其團隊為三峽集團、中國中鐵、東方航空、上海申鐵投資、上海申通捷運集團、上海城建集團、上海建工集團、崑山杜克大學事務協調辦公室、上海水利工程集團等大型央企、國企、上市公司、知名企業集團、政府部門提供工程、投資及併購項目法律服務,並多次應邀為上海市商務委、清華大學、天津大學、同濟大學等高校及大型論壇做環境能源與基礎設施及EPC工程相關法律專題演講。
周蘭萍,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協會專家,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PPP雙庫專家,中國併購公會併購交易師,專注於環境能源與基礎設施領域法律實務,Chambers & Partners錢伯斯亞太指南2020年度項目與基礎設施領域推薦律師,國際權*法律評級機構The Legal 500“2017-2019年度亞太地區重點推薦的專業律師”,2015年建築時報/ENR“中國建築業年度人物”,2014-2015年度上海市三八紅旗手。
執業近二十年來,周蘭萍律師先後為三峽集團、中國金茂、中國建築、浦東新區政府、中國PPP基金、國家開發銀行等社會資本、政府及金融機構提供環境能源項目諮詢與項目併購、EPC項目全過程諮詢以及公共設施項目投融資模式策劃與交易結構設計等法律服務。通過多年的精耕細作,周蘭萍律師及其帶領的團隊在環境能源(水環境治理、土壤修復、垃圾焚燒發電、新能源及EOD等),交通運輸(機場、港口、軌道交通及TOD等),城市更新,旅遊,養老等環境能源與基礎設施的主要領域都積累了豐富的實戰經驗。
圖書目錄
第一章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的風險管理
第一節傳統工程總承包(EPC)項目風險管理
專題一項目招標投標
專題二工期
專題三價款結算
專題四聯合體
專題五實際施工人
專題六盡職調查
第二節EPC+X創新模式項目風險管理
專題七EPC+F模式的實施風險及應對策略
專題八EPC+O模式的具體實踐及操作建議
專題九EPC+PPP模式下,EPC契約價格與PPP契約價格銜接問題淺析
第二章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的爭議解決
第一節能源類EPC項目的爭議解決
案例1應招標而未招標導致EPC契約無效,工程價款結算及優先受償權問題
——新疆電力建設有限公司與寧夏光源電力有限公司等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一審案
案例2應招標而未招標導致EPC契約無效,工程總承包單位主張履約保證金返還及違約賠償問題
——中利騰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與青海世紀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二審案
案例3工程總承包單位經公開招標選定,其招選分包商(暫估價工程除外)無須招投標,但應經業主同意
——平煤神馬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大地工程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二審案
案例4EPC契約約定固定總價,無證據證明工程範圍存在增減的,不得啟動工程造價鑑定
——福建鼎日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與日地太陽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二審案
案例5固定總價的EPC契約解除,可按已完工程占總工程量的比例確定價款
——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東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與牡丹江佳日熱電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一審案
案例6EPC契約未實際履行,工程總承包單位是否有權解除其與業主指定供貨商的銷售契約,關鍵看是否符合銷售契約約定的解除條件
——中科恆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二審案
案例7涉外EPC項目中,工程總承包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均應審慎對待與業主指定分包商的簽約及談判
——中國建築(東南亞)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外經(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二審案
第二節環境類EPC項目的爭議解決
案例8EPC項目下的施工分包契約約定固定總價,雙方對工程量存在爭議的,應根據施工分包契約約定及其他書面檔案綜合認定
——上海巴安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廣西五鴻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二審案
案例9控股股東與公司簽訂EPC契約後,EPC工程長期無法驗收交付運營並導致公司陷入困境,小股東可請求解散公司
——義烏市水務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義烏市利保固廢處置有限公司、浙江利保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之間的公司解散糾紛二審案
案例10EPC固定總價契約在履行過程中可以變更價款嗎?
——陝西銀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與陝西恆源煤電集團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二審案
案例11EPC契約無效,總承包商對外簽訂的分供契約如何處置?
——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有限公司與亞美(南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契約糾紛二審案、上海康恆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有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一審案
案例12EPC模式下,設計基礎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的風險應由哪方承擔?
——滁州市環境衛生社會化服務中心與凌志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二審案
案例13名為工程承包契約,其內在特徵更符合一般承攬契約的法律要件的,認定為承攬契約糾紛並無不當
——江蘇和億昌環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與新浦化學(泰興)有限公司承攬契約糾紛二審案
案例14由於承包人原因導致EPC項目無法竣工驗收合格,致使契約目的無法實現時,發包人可主張解除EPC契約
——江西新凌能源有限公司與上海齊耀動力技術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二審案
案例15持有設計資質的主體可依法承接工程總承包項目,且履行過程中的書面往來檔案將作為確定契約實際履行的依據
——陝西達華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隴川鴻宇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二審案
第三節其他類別項目的爭議解決
案例16EPC項目中,工程總承包單位的優先受償權範圍包括設計和施工價款,但不包括逾期違約金
——中冶賽迪工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與成渝釩鈦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威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一審案
案例17EPC契約無效,當事人已對工程結算達成一致,雙方另行簽訂的還款協定並不因此當然無效
——上海寶冶集團有限公司與泰州振昌工業廢渣綜合利用有限責任公司、上海振昌金屬資源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契約糾紛二審案
案例18EPC契約約定的延期付款違約金可視為企業間正常經營中的借貸行為,違約金標準未超過年利率24%的,約定有效
——唐山瑞豐鋼鐵(集團)金友鋼鐵有限公司、劉奎友承攬契約糾紛二審案
案例19EPC項目業主欠付工程款,未足額出資的股東應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貴州正業工程技術投資有限公司與貴州首黔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貴州首鋼產業投資有限公司等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一審案
案例20建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單位以“墊資”為名行資金拆借之實的,即使契約約定為“墊資款”,但性質仍為借款,不得優先受償
——中國輕工業武漢設計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武漢昇陽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案
案例21涉外EPC項目中,施工分包單位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福建省土木建設實業有限公司、福建省土木建設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SAMSUNG ENGINEERING CO.與沙伯基礎創新塑膠(中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再審案
第三章海外EPC項目契約風險管理
第一節海外EPC項目的契約風險管理
第二節海外EPC項目的典型案例精解
第四章工程事故調查危機與應對
第一節工程事故調查制度的缺陷
第二節工程事故調查現狀存在的問題
第三節以案見證:專業律師和技術專家助力工程事故調查
第五章工程總承包項目實務問答
1.施工總承包與工程總承包,兩種模式主要有哪些區別?
2.哪些項目類型應優先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實施?
3.企業承接工程總承包項目需要具備什麼資質?
4.工程總承包模式下是否允許工程總承包單位組成聯合體方式承包?
5.工程總承包模式主要包含哪些具體模式?
6.工程總承包項目在哪一階段可以發包?
7.前期設計服務企業是否可以參加工程總承包的投標?
8.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施工分包和設計分包如何進行?
9.工程總承包項目通常採用哪些計價方式?
10.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費用由哪些部分組成?
11.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費用在契約中是否需要價稅分離?
12.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哪些情形構成轉包?
13.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哪些情形構成違法分包?
14.工程總承包項目通常需要購買哪些保險?
15.工程總承包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對內和對外分別承擔何種責任?
16.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建設單位需要承擔的風險通常包括哪些?
17.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工程總承包單位需要承擔的風險通常包括哪些?
18.如何理解工程總承包模式下對項目結餘分成的獎勵機制?
19.工程總承包模式下是否可以分階段進行施工圖審查和施工許可證申領?
20.採用固定總價契約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在結算時有何特殊規定?
21.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工程總承包單位的主要責任範圍有哪些?
22.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範圍包括哪些?
23.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施工許可證的辦理程式及條件分別有哪些?
24.工程總承包單位及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需要承擔質量終身責任制嗎?
25.開展工程總承包活動應遵守哪些法律法規?
附錄1一起歷經14年的工程糾紛案件引發的啟示
附錄2相關規定
1.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建市〔2016〕93號)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徵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建辦市函〔2019〕308號)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18〕20號)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