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穗銀行

梳理新銀行的傳承軌跡,是一件比較複雜的工作。瑞穗實業銀行分支機構的對外宣傳材料,由位於東京的總行統一製作,並且都“使用100%廢紙再利用紙張和環保大豆油墨印刷而成”,這或許也反映了集團內一致的企業文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穗銀行
  • 成立:2000年9月
  • 方式,:分立、合併
  • 直屬子公司:瑞穗證券公司
1999年12月,株式會社第一勸業銀行、株式會社富士銀行、株式會社日本興業銀行締結三行全面聯合重組協定,次年即2000年9月瑞穗控股公司正式宣布成立,這兩個標誌性事件是瑞穗實業銀行發展史上最需要首先標明的分水嶺。
2002年4月,通過公司分立、合併的方式,將三行聯合重組為瑞穗銀行和瑞穗實業銀行,瑞穗證券公司、瑞穗信託銀行成為瑞穗控股公司的直屬子公司。
從瑞穗實業銀行提供的材料看,該行把中國相關業務的沿革分為聯合重組前後兩部分,最早追溯的事件是1979年7月,開始舉辦中國產業金融研修班。該行稱,這是“以中國政府機關、金融界人士為對象的產業、金融研修班,學習內容為亞洲、日本的經濟、產業、金融等巨觀經濟分析與風險管理、企業審查、不良債權處理、新金融商品介紹等微觀經濟的專門講座,其他還安排參觀日本的先進企業等”。此後,瑞穗實業銀行在華發展軌跡逐漸清晰。
1981年9月,開設北京代表處。
1982年12月,開設上海代表處。
1984年3月,開設廣州代表處。
1985年4月,開設大連代表處。
同年10月,開設深圳代表處。
1987年4月,深圳分行開業。
1991年8月,上海分行開業。
1992年1月,開設廈門代表處。
同年11月,大連分行開業。
1995年7月,開設天津代表處。
同年12月,開設武漢代表處。
1996年3月,北京分行開業。
同年4月,開設南京代表處。
1997年3月,上海分行開始經營人民幣業務。
2000年4月,深圳分行開始經營人民幣業務。
2002年7月,重組後的瑞穗實業銀行設定中國業務促進部,“以支持日本企業的對華投資、積累並提供有關中國的信息、促進與中國有關機構的交流”。
同年8月,整合在中國內地網點為4家分行(北京、大連、上海、深圳)和5個代表處(天津、南京、武漢、廣州、廈門)。
同年9月,大連分行開始經營人民幣業務。與上海外高橋保稅區簽訂投資業務合作協定。與中國四大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簽訂全面合作協定。
同年10月,與交通銀行簽訂全面合作協定。
2003年2月,與大連市簽訂全面業務合作協定。
同年3月,與無錫市簽訂全面業務合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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