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政府辦公室

瑞安市政府辦公室,組織實施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在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爭議和矛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安市政府辦公室
  • 機構隸屬:瑞安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行政
  • 主要職責:政府辦公事務
工作職責: (一)
(二)提出市政府制訂規範性檔案的工作計畫建議,並組織計畫的實施。
(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市政府制訂重要文稿提供法律依據。
(四)負責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或修改審查,定期清理、編纂規範性檔案,並及時提出廢止、修改意見。
(五)承擔市政府行政複議和市政府委託的行政訴訟代理、應訴、行政賠償工作。
(六)負責市政府領導涉法交辦件的調查處置工作。
(七)監督有關單位的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審批工作;辦理行政執法投訴案件。
(八)辦理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所屬部門的規範性檔案及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和審查工作。
(九)審核辦理以市政府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承擔市政府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聽證工作職能。
(十)負責全市行政處罰主體資格審核、年檢和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
(十一)組織或配合有關單位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法制宣傳、教育、培訓。
(十二)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所屬部門政府法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三)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的調查研究、學術交流和法制諮詢服務工作;作好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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