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傑明·孟德爾頌

班傑明·孟德爾頌(BeniaminMendelsohn)是以色列著名法學家,被害人學創始人之一。早年就學於德國,後在布加勒斯特執業律師,1951年起遷居耶路撒冷,繼續倡導和推動被害人學研究。1947年3月29日,在羅馬尼亞精神病學學會發表題為“生理一心理一社會的新領域:被害人學”的著名講演(該講演稿於1956年發表),首倡使用被害人學(Victimologie)這一術語。

這一講演奠定了被害人學的基礎。1973年,因孟德爾頌的倡導,在耶路撒冷舉行了第一屆國際被害人學研討會。孟德爾頌將被害人學定義為以被害人為中心,從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和法學等多角度研究一切被害現象及其相關間題的綜合性學科,而不僅僅限於犯罪所造成的被害現象與犯罪被害人,特別是不能只限於由立法和司法所確定的被害人。他的這種觀點被稱為廣義被害人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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