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繼勛(北宋初年外戚)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4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王繼勛(? ~977年),邠州新平(今陝西省彬州市)人。北宋外戚將領。彰德節度使王饒之子,太祖孝明皇后同母弟。

王繼勛因國戚之故,任內殿供奉官、都知及溪州刺史。建隆二年(961年)後,歷任恩州團練使、龍捷右廂都指揮使、永州防禦使等職。建隆四年(963年),改任彭州防禦使。當年秋天,被調任保寧軍節度觀察留後。王繼勛性格兇殘,為人無賴,屢做不法之事。適逢招募新兵出征,他藉機縱令部下掠奪百姓子女,京城為之紛擾。宋太祖派兵捕殺了百餘人,人心才得以安定。

乾德四年(966年),王繼勛被部下控告,解除兵權。丟官後,他借臠割奴婢以解心中煩悶。事發,經中使調查,被削去官爵,實行禁錮。不久,流配登州,未至而改任右監門率府副率。開寶三年(970年),受命掌理西京(洛陽),殘暴愈甚。宋太宗即位,將王繼勛斬首於洛陽市上。

基本介紹

  • 所處時代:宋代
  • 民族族群:漢族
  • 逝世日期:977年2月 
  • 逝世地:洛陽 
  • 主要成就:參與宋滅武平,擔任禁軍步軍帥  
  • 本名:王繼勛
人物生平,人物事件,史料記載,親屬成員,

人物生平

王繼勛是彰德節度使王饒的兒子,孝明皇后的同母弟弟。他出生時,他的母親看見一個紅髮人,相貌怪異,進入室內,就生下王繼勛。等他長大後,相貌俊美,性情兇狠無賴。因孝明皇后的緣故,他擔任內殿供奉官、都知溪州刺史。建隆二年(961年),加官為恩州團練使,又改任龍捷右廂都指揮使,不久又任永州防禦使。建隆四年,宋收復湖南,他改任彭州防禦使。當年秋天,宋將討伐西蜀,命令王繼勛準備出發,將檢閱軍隊。王繼勛一向與大校馬仁瑀不和,暗中命令部下買兵器,將要謀取馬仁瑀。宋太祖趙匡胤知道後,把馬仁瑀派到密州。不久,王繼勛升為保寧軍節度觀察留後、虎捷左右廂都虞候、權侍衛步軍司事。
王繼勛做了很多違法的事。恰好新招募的一千多士兵隸屬雄武軍,將派他們出征,這些人多數沒成家,太祖對王繼勛說“:他們中一定有願意成家的,不需準備聘禮,只準備酒肉就行。”王繼勛不能貫徹皇上的意旨,縱令他們掠人子女,京城遭到騷擾。宋太祖聽說後大驚,派人捕獲並斬了其中的一百多人,人心才安定。當時孝明王皇后已去世,趙匡胤念及王皇后,才沒治王繼勛的罪。
乾德四年(966年),王繼勛又被他的部曲告發,趙匡胤詔命由中書來查問。解除了他的兵權,任彰國軍留後,得到奉朝請的待遇。王繼勛自認為失去權力,常怏怏不樂,專以切割奴婢的身體為樂,她們多被害死。一天,因下雨牆被毀壞,奴婢們紛紛跑出來,在皇宮外喊冤。趙匡胤大驚,命令中使去詢問,完全知道了王繼勛所做的違法事。趙匡胤下詔削奪他的官爵,令他回家,並派兵守在他家門口。不久,又發配他到登州,還沒到登州,又改任他為右監門率府副率。

人物事件

宋太祖開寶三年(公元970年),北宋開國大將王繼勛(甘肅慶陽人)出任西京河南府尹(河南洛陽行政長官)。王繼勛生性殘忍,主政洛陽期間經常強搶民女,稍不如意即殺而食之並將人骨棄之野外。為王繼勛提供婦人的人販子時常出入王家。有人曾舉報王繼勛非法之事,但由於宋太祖對打仗勇猛的王繼勛非常欣賞,無人追究。太平興國二年(公元977年),早就對王繼勛看不順眼的宋太宗趙光義初登皇位,馬上派監察大臣雷德驤(陝西渭南人)赴洛陽查辦此事。王繼勛被拘後對違法犯罪供認不諱。經查,被王繼勛所殺的婢女竟達百餘人。宋太宗詔令斬王繼勛及女人販子八人、男人販子三人於洛陽街頭。洛陽長壽寺和尚廣惠與王繼勛同食人肉,皇上令人先將廣惠雙腿打折,然後斬之。當地百姓一片叫好之聲。

史料記載

《宋史》卷四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
《宋史》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宋史》卷二百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二

親屬成員

王繼勛的後代住在西洛潁陽,他的孫子王惟德不肖,不能自立,淪為了乞丐。真宗聽說後憐憫他,授給王惟德汝州司士參軍的官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