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溫舒

王溫舒

王溫舒,陽陵(今陝西鹹陽市東)人。年輕時就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為了搶奪路人財物,他常常在月黑風高之夜以錘殺人而埋之。這種殺人越貨的強盜行徑,養成了他後來好殺行威的暴虐性格。他年輕時曾乾過盜墓的勾當。他後來當了小官,因善於處理案件慢慢升為御史。他督捕盜賊,殺死了很多人,逐漸升遷為廣平都尉,後又升任河內太守。最後被誅滅五族。

基本介紹

  • 本名:王溫舒
  • 所處時代:漢代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陽陵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不詳
酷吏成因,史書記載,原文,注釋,譯文,人物言行,以殺立威,株連家族,以酷行貪,唯權是圖,盜賊遍布,後人評說,漢末酷吏,

酷吏成因

漢代酷吏西漢建立以後,經過六七十年的恢復和發展,到了武帝時期,封建的政治、經濟都達到了鼎盛階段。與此同時,一批豪強地主勢力也開始膨脹起來。他們憑藉強大的宗族勢力,勾結官府和貴族,武斷鄉曲,橫行霸道,大量吞併農民土地。為了打擊豪強地主勢力,漢武帝重用了一大批酷吏。這些人以皇權做後盾,以酷殺而著稱。他們的活動,對於抑制豪強地主的氣焰,加強專制皇權,起了顯著的作用。但是,必須指出,有些酷吏決非清官廉吏。他們往往以酷行貪,以酷掩貪,這既是他們聚斂財富的主要方式,也是這一時期貪官的重要特點。因此,一批豪強地主被打下去了,一批酷吏貪官卻滋生起來,這是漢武帝始料所未及的。王溫舒就是這批人中的一個典型。
漢代酷吏漢代酷吏

史書記載

原文

王溫舒者,陽陵人也。少時椎埋為奸①。已而試補縣亭長②,數廢。為吏,以治獄至廷史。事張湯,遷為御史。督盜賊,殺傷甚多,稍遷至廣平都尉③。擇郡中豪敢任吏十餘人④,以為爪牙,皆把其陰重罪⑤,而縱使督盜賊⑥。快其意所欲得,此人雖有百罪,弗法⑦,即有避⑧,因其事夷之⑨,亦滅宗⑩。以其故齊趙之郊盜賊不敢近廣平,廣平聲為道不拾遺(11)。上聞,遷為河內太守。
素居廣平時,皆知河內豪奸之家,及往,九月而至。令郡縣私馬五十匹(13),為驛自河內至長安(13),部吏如居廣平時方路(14),捕郡中豪猾,郡中豪猾相連坐千餘家。上書請(15),大者至族(16),小者乃死,家盡沒入償臧(17)。奏行不過二三日(18),得可事(19)。論報(20),至流血十餘里。河內皆怪其奏,以為神速。盡十二月,郡中毋聲(21),毋敢夜行,野無犬吠之盜(22)。其頗不得(23),失之旁郡國(24),黎來,會春(25),溫舒頓足嘆曰:“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26),足吾事矣!”其好殺伐行威不愛人如此。天子聞之,以為能,遷為中尉。其治復放河內(27),徙諸名禍猾吏與從事(28),河內則楊皆、麻戊、關中楊贛、成信等。義縱為內史,憚未敢恣治(29)。及縱死,張湯敗後,徙為廷尉,而尹齊為中尉。(《史記 酷吏列傳》)
史記史記

注釋

①椎埋:盜墓。②試:任用。③稍:逐漸。④豪敢:狂暴果敢。⑤把:把柄。陰重罪:尚未暴露的重罪。⑥縱使:驅使。⑦弗法:不法辦。⑧即:若。避:躲避。⑨因:根據。其事:指過去所犯的罪。夷:殺。⑩滅族:滅其家族。(11)聲:名聲。(12)私馬:私人之馬。(13)驛:驛站。傳送公文和官員往來換馬暫歇之處。驛站是由政府規定而設的,王溫舒自行設驛,故用私馬。(14)部吏:部署官吏。如:同。方略:策略。(15)請:指報告天子。(16)族:滅族。(17)家:家產。沒:沒收。償臧:償還過去所得的贓物。臧,通“贓”。(18)奏:指報告天子的奏章。(19)可事:可以執行。即皇帝同意了王溫舒的做法。(20)論報:判罪上報。(21)毋聲:指郡中懼怕而不敢出聲。毋,通“無”。(22)犬吠之盜:引得狗叫的盜竊事件。(23)頗:少數。(24)失:通“逸”,逃亡。(24)黎來:追捕抓來。(25)會春:正好春天到了。按漢法,春天不執行死刑,死犯必在十二月底前殺死。(26)令:使。益展:延長。(27)放:仿效。(28)徙:調。名福:著名的禍害。此指劊子手。從事:同他一起做事。(29)憚:怕。恣治:放縱地施用嚴酷之刑,加以治理。

譯文

王溫舒是陽陵人。年輕時做盜墓等壞事。不久,當了縣裡的亭長,屢次被免職。後來當了小官,因善於處理案件升為廷史。服事張湯,升為御史。他督捕盜賊,殺傷的人很多,逐漸升為廣平都尉。他選擇郡中豪放勇敢的十餘人當屬官,讓他們做得力幫手,掌握他們每個人的隱秘的重大罪行,從而放手讓他們去督捕盜賊。如果誰捕獲盜賊使王溫舒很滿意,此人雖然有百種罪惡也不加懲治;若是有所迴避,就依據他過去所犯的罪行殺死他,甚至滅其家族。因為這個原因,齊地和趙地鄉間的盜賊不敢接近廣平郡,廣平郡有了道不拾遺的好名聲。皇上聽說後,升任王溫舒為河內太守。
王溫舒以前居住在廣平時,完全熟悉河內的豪強姦猾的人家,待他前往廣平,九月份就上任了。他下令郡府準備私馬五十匹,從河內到長安設定了驛站,部署手下的官吏就象在廣平時所用的辦法一樣,逮捕郡中豪強姦猾之人,郡中豪強姦猾相連坐犯罪的有一千餘家。上書請示皇上,罪大者滅族,罪小者處死,家中財產完全沒收,償還從前所得到的贓物。奏書送走不過兩三日,就得到皇上的可以執行的答覆。案子判決上報,竟至於流血十餘里。河內人都奇怪王溫舒的奏書,以為神速。十二月結束了,郡里沒有人敢說話,也無人敢夜晚行走,郊野沒有因盜賊引起狗叫的現象。那少數沒抓到的罪犯,逃到附近的郡國去了,待到把他們追捕抓回來,正趕上春天了,王溫舒跺腳嘆道:“唉!如果冬季再延長一個月,我的事情就辦完了。”他喜歡殺伐、施展威武及不愛民到了這個程度。天子聽了,以為他有才能,升為中尉。他治理政事還是效仿河內的辦法,調來那些著名禍害和姦猾官吏同他一起共事,河內的有楊皆與、麻戊,關中的有楊贛和成信等。因為義縱當內史,王溫舒怕他,因此還未敢恣意地實行嚴酷之政。等到義縱死去,張湯失敗之後,王溫舒改任廷尉,尹齊當了中尉。

人物言行

以殺立威

開始,地方上讓他試作亭長,這是一個鄉村基層的官,管理一亭(漢制,十里為一亭)的治安警衛,兼理民事。但試了好幾次,他都乾不好本職工作,因而罷去。此後,他又在縣衙門裡充當小吏,逐漸升為廷尉史。不久,王溫舒投靠張湯。張湯也以嚴酷著稱,用其為御史,負責督察盜賊。他到任後,殺傷甚多。其暴虐性格又得到進一步發展。 當時漢武帝主張全面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嚴厲打擊危害專制統治的行為,在這種形勢下,樂以刑殺為威的人往往提拔較快。故王溫舒很快就升遷為廣平郡(今河北曲周縣北)都尉,輔佐郡守負責全郡的軍事和治安,是一郡的主要長官之一。為了治理廣平的治安,他從郡中仔細挑選了十幾個果敢能任事、一往無所顧的人充當郡吏,作為自己的爪牙,去督捕郡內“盜賊”。
王溫舒之所以重用這批人,自有他的想法。王溫舒了解到這批人以往都犯有重罪,只不過沒有暴露,仍然逍遙法外而已。王溫舒將此作為控制他們的重要手段,如果你督捕“盜賊”有功,頗得王溫舒滿意者,無論你以前犯有多么嚴重的罪行,他都不加處罰;而如果你督捕“盜賊”不力,甚至有意迴避或加以庇護的話,那就不但誅殺其身,還要滅其全族。這樣一來,這批人沒有不竭盡全力的。至於是否濫殺無辜,王溫舒是不管的。這種嚴酷的手段頗為見效,廣平周圍,齊、趙之效的“盜賊”乃不敢接近廣平。
廣平以此號為“道不拾遺”。 應該指出,封建統治者所指的“盜賊”,首先包括甚至主要是指那些走投無路、被迫起來進行反抗鬥爭的農民民眾。他們的鬥爭威脅了漢王朝的封建統治,所以封建統治者必須用最嚴酷的手段將他們鎮壓下去。王溫舒正是起到了劊子手的作用。 廣平郡內道不拾遺,使王溫舒聲望大著。漢武帝知道後極為讚賞,立刻提拔他為河內郡(今河南武陵縣西南)的太守。他成為一郡之最高行政長官。

株連家族

廣平、河內兩郡相隔不遠,王溫舒在廣平時就知道河內的一些豪強之家。這些豪強不守法庭,稱霸地方。他們不僅宗族勢力強大,而且往往連成一體,沆瀣一氣,官府對他們毫無辦法。這當然對加強中央集權不利。漢武帝這次把王溫舒派到這樣的地方。正是要他以嚴厲的手段懲治這批豪強。 這年九月,王溫舒到河內走馬上任。他立刻做了一系列的部署。鑒於當時官府的驛站傳送文書速度太慢,他另外命令準備私馬五十匹,部署在河內至京師的沿途上,作為另一套驛站。他要求凡有河內、京師的往返文書,一定要以最快速度傳送。同時,他又仿照在廣平的辦法,挑選若干名曾犯有重罪而又果敢任事的人充當郡吏,讓他們到第一線去逮捕郡中豪強。短短時間裡,就以各種理由將郡中豪強大族基本上全部捕獲。
然後王溫舒窮加審問,轉相株連達千餘家,當然其中有不少無辜平民百姓也被牽連進去。首戰告捷後,王溫舒立刻上書武帝,提出對這批人的懲處方案;大者誅全族,小者殺其身,無論大小其家產統統沒入官府。過去,此種文書若通過官府驛馬遞送,往返費時很長。這次王溫舒使用率先設定的私人驛馬傳遞,書奏不過兩日,漢武帝的允準詔書就已到達,河內官民對其如此神速莫不感到驚訝。詔書一到,一場大規模的殺就開始了。上萬人成了刀下之鬼,“流血十餘里”。真是屍積如山,血流成河。這對那些橫行鄉里的豪強地主來說,是咎由自取,但對大多數無辜被牽連的平民百姓而言,真是血海奇冤。 經過這番刑殺,也收到了在廣平那樣的效果。從九月上任到十二月底,短短三個多月,郡中安寧,無犬吠之盜。
人們側目而視,重足而立。全郡都沉浸在一片恐怖之中。當時尚有個別人聞風逃到旁郡,王溫舒派人前往追捕,待捕獲回郡,已是第二年春天了、按漢朝法律規定,秋冬行刑,春夏不準殺戮。眼看透到的人非要等到秋後處決,王溫舒頓足嘆道:“哎呀!假使冬季再延長一個月,我就可以徹底完成這個任務了。”殺人,對王溫舒來說,已成為一種嗜好;人命,全被他視為草芥。 無辜平民和豪強地主的白骨為王溫舒壘就了向上爬的階梯。他在河內的“治績”,很快傳到朝廷,漢武帝把他視為十分能幹的人,準備予以重用。當時京師治安很成問題。
漢初以來,由於政府、私人鑄錢並行,從而使幣制十分紊亂。武帝決定由國家收回鑄幣權,並以嚴刑竣法禁止民間自由鑄錢。但利之所在,人不畏死。民間私鑄錢幣者仍不乏其人,京師一地尤盛。為了嚴懲私鑄錢幣者,武帝乃起用酷吏治理京師。先是任義縱為內史,作為京師一地最高行政長官,這次又將王溫舒拔到京師為中尉,讓他專管京師的治安。這對王溫舒來說,是一個關鍵的飛躍。
過去他一直是地方官,如今卻一躍成為京官了。在京師,王溫舒仍故伎重演,像在河內一樣,以酷殺行威。他專門選用那些專好猜疑、心狠手毒、敢於禍及別人的好毒之徒,作為自己的鷹犬。當時義縱早以酷暴著稱,它位又在王溫舒之上。王溫舒想乾的一些事情如果事先沒有請示義縱,義縱就對他加以凌辱。
並從中掣肘,敗壞其功。因此,在京師王溫舒並不能像在河內那樣恣行無忌,快其意而行事。不久,義縱因反對楊可告緡而以“廢格詛事”被殺,王溫舒輒被提為廷尉,成了掌管刑獄的全國最高司法官,為中央九卿之一。
但王溫舒此人酷暴少文,嗜殺成性,至於國家法律常被置於不顧。對一些大案、疑案更是昏昏不辨。顯然這種人是不適宜擔任最高司法官的。所以時隔不久,當接替王溫舒為中尉的尹齊被免官後,漢武帝乃將王溫舒廷尉一職免去,讓他仍擔任中尉,負責京師治安。而這正符合王溫舒的心意。上次任中尉時因有義縱掣肘,因而不能不有所顧忌。、現在義縱已死,沒有誰敢和他刁難,王溫舒又可以肆無忌憚了。他對京師風俗人情十分熟悉,對一些豪強惡克也很了解,他就重用這些豪惡之吏。
這些人善於深文周納,巧低人罪,他們要想懲治誰,就千方百計地給你羅織罪名,誰也休想逃脫。而且一旦落入他們手中,無不慘遭嚴刑拷打,到頭來,“大抵盡靡爛獄中”,極少能夠生還。他們常常對下戶中的好猾之人採取這樣暴虐的方法,使其身死、家亡、族破,意在警告那些豪強大戶,使他們不敢輕舉妄動。刑殺,在短時間裡收到了成效。京師,似乎安寧了。

以酷行貪

如果我們以為王溫舒僅僅是一個以殺立威的酷吏,或是專門對付豪強地主、剛正不阿的廉官,那就不對了。王溫舒還是個貪官。他與其他貪官相比,雖然在本質上並無二致,但其貪的手段確有不同。以酷行貪,以酷掩貪,這是表現在王溫舒身上比較突出的特點。 王溫舒有兩副面孔, 一副是“酷”。在無權無勢者面前,他如虎似狼,酷虐非常。被他毫不留情殺死的那些人都是無權無勢之人,當然其中還有不少平民百姓。即或是身為貴戚,如果不居權要之位,他也要侵奪之、侮辱之。但在有權有勢者面前,王溫舒又換了一副面孔,這就是“諂”。史載;“溫舒多焰,善事有勢者。”他之所以能從一個小吏爬到九卿之一的高位,與他的善事權責分不開的。在權勢者面前,以酷虐著稱的王溫舒變成了俯首帖耳的綿羊,儘管他以察奸懲惡為職,但那些權勢者即使“有奸如山”,他也不動你一根毫毛,並千方百計地加以回護。正因為如此,作為回報,權勢者們通過各種渠道,向各種人士為王溫舒遊說,使其聲譽鵲起。王溫舒官運亨通,與這些權貴們為他造的輿論大有關係。 王溫舒擺出這兩副面孔,其實都是為了一個目的:貪。
貪官污吏貪官污吏
在無權無勢者面前,他以酷行貪;在權責者面前,他以館行貪。其手段不外是貪污和納賄兩種。就其貪污而言,主要是貪污被淹沒的財產。在廣平,在河內,在京師,他殺了幾萬人,被籍沒的人家恐怕也有數百上千家。對這些籍沒入官的財產,他當然不敢全部鯨吞,只能從中染指一部分。
就其納賄而言,情況就多了。正因為他掌握了人們的生殺予奪大權,以權換錢也就有了雄厚的資本,加上他以暴虐酷殺著稱,更使他在這場權錢交易中處於優勢地位。一些豪強地主雖無權無勢,卻有的是錢。更何況花錢買命,即使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於是他們大行其賄,以求脫禍,這是可想而知的事。一些無辜百姓為求免遭株連,被迫破產行賄也完全有可能。更有那些“有奸如山”的權貴,因受到王溫舒的包庇回護而逍遙法外,他們當然願意拿出大量錢財進行賄賂,作為對王溫舒的報答。這方面的具體細節,雖然史料語焉不詳,但也透露了一些信息。
史載,王溫好任中尉以後,“數歲,其吏多以權貴富。”王溫舒的爪牙都因權貴的擁佑賄賂而暴富,他本人就更不用說了。 王溫舒在幾年後曾被人告發,其中的重要罪狀就是“受員騎錢”及其他“好利事”。所謂“受員騎錢”,顯然是接受部下賄賂。部下賄賂,他都敢接受,其他人的賄賂更是來者不拒了。至於“好利事”,當然是枉法賣獄、貪污受賄之類的醜行。 王溫舒死後,史載其“家累千金”。這在當時可謂“暴發戶”了。先他幾年而死的張湯,也是個酷吏,官至御史大夫,貴為三公,遭人陷害而自殺。
據史載其家產不過五百金。而且這都是得自平時皇帝的賞賜和自己積余的俸祿,其他什麼產業也沒有。比王溫舒後死幾年的尹齊,也曾以酷吏聞名,也曾官至中尉,後在淮陽都尉任上病死,??短十幾年的官場生涯中就聚斂了這么多的財富,確實是個典型。 以殺立威,其威風只能奏效於一時;以酷行貪,其貪跡也不能隱藏於長久。一旦威勢不行,貪跡敗露,就絕對逃不脫可悲的下場。太初元年(前104年),西漢王朝派兵征大宛。武帝下詔徵發豪吏從軍,而王溫舒卻隱匿其吏華成,終被告發。
接著又有人告發他企圖謀反,而他“受員騎錢”及其他“好利事”也相繼被揭露。按漢朝法律,其罪當誅滅全族。王溫舒知道末日來臨,乃自殺身死。他的兩個弟弟和他們的岳丈家亦各以他罪而全族被誅。難怪時人曾感慨系之地說:“真可悲啊,古代有誅三族之刑,而王溫舒竟然被誅了五族。”

唯權是圖

王溫舒文化水平很低,辦事不分青紅皂白,腦子也很糊塗,就是敢殺人。擔任中尉後,他很高興覺得可以施展抱負了。因為他熟悉關中習俗,了解當地豪強和兇惡的官吏,所以豪強和兇惡官吏都願意為他出力,為他出謀劃策。當地的盜賊和兇惡少年就用設檢舉箱的辦法,蒐集告發別人的情報,還設定特定官員督察違法犯罪的人和盜賊。
王溫舒為人嘴還很甜,善於巴結有權勢的人,他對待沒有權勢的人就像對待奴僕一樣。有權勢的人家,即使違法亂紀的事堆積如山,他也不去管。無權勢的,就是高貴的皇親,他也一定要欺侮。他玩弄法令條文,玩弄文筆設計陷害下層的一些觸犯刑法的平民,好威迫上層豪強聽話。對於違法犯罪的人,一定深究他們的罪過,許多人都被打得皮開肉綻。或慘死獄中,或判決有罪,沒有一個人能走出監獄。
人們說他的得力部下就像戴著帽子的猛虎一樣。於是在中尉管轄範圍的奸猾之人,都隱伏不敢出來,有權勢的人就替他宣揚名聲,稱讚他的政績。在他擔任中尉的幾年裡,他的屬官大多因為他包庇豪強權門的機會收受財物變得富有起來。

盜賊遍布

自從王溫舒用嚴酷兇殘的手段處理政事受到朝廷的青睞後,各級官吏都開始效法王溫舒。然而這樣做的結果是百姓一不小心就會觸犯法律,所謂官逼民反,刑法越嚴到了苛刻的地步,只會使天下的盜賊越來越多。他們大的團伙多達數千人,擅自稱王稱號,攻打城池,奪取兵器,釋放罪犯,拘捕懲罰郡太守、都尉,殺死二千石的官員,發布檄文,催促各縣為他們準備糧食。小的團伙也有幾百人,至於劫掠鄉村的多得數也數不過來。
於是武帝開始派御史中丞丞相長史督辦剿滅之事,但還是不能禁止。天子又派官員拿著符節,發兵攻擊,有時剿滅大的團伙時,應該處死的竟多至一萬多人。還有那些私通盜賊,供應糧食遭到株連的多達數千人。至於犯罪的首領,往往幾年之後才能抓住。此時,那些被打敗走散逃跑的士卒又聚集成黨,占據險要的山川反叛。他們往往聚眾躲藏在偏僻易守難攻的地方,朝廷對他們無可奈何。
後來,朝廷頒行“沈命法”,如果當地群盜產生而官吏沒有發覺,或發覺了卻沒有捕捉到規定的數額,有關主持此事的官員都要處死。從此以後,官員怕被誅殺,縱然有盜賊也不敢上報。就算上報,上級官府害怕捕不到盜賊,為避免遭到連累,也不敢向上匯報。所以天下的盜賊越來越多,而政府上下互相隱瞞,玩弄文辭,期望逃避法律制裁。

後人評說

王溫舒以殺立威,以酷行貪的劣跡,在當時產生了惡劣的影響。由於他屢次得到漢武帝的重用,所以當時那些“郡守、都尉、諸侯二千石欲為治者,其治大抵盡放(仿效)溫舒。”他們在境內大開殺戒,濫及無辜,造成白色恐怖,企圖也能像王溫舒那樣青雲直上。但是歷史的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壓迫愈深,反抗愈烈,蓄之既久,其發必速。越是嚴刑竣法,越是達不到大治的局面。
相反,“吏民益輕犯法,盜賊滋起。”這些人的暴行,激起了人民的強烈反抗。南陽以梅免、白政為首,南方楚地以殷中、杜少為首,東方齊地以徐勃為首,北方燕趙之間以堅廬、范生為首紛紛舉行起義。人數多的有數千人,少的也有百餘人。他們自有稱號,攻城掠邑,奪取兵器,釋放死囚,逮殺郡守。有的甚至給縣令發布撤文,命令他迅速為起義軍隊伍準備餐宴。他們的鬥爭沉重地打擊了西漢王朝的統治,使西漢政府元氣大傷。這無情宣告了王溫舒以殺立威政策的破產,也是對漢武帝酷吏政治的莫大諷刺。

漢末酷吏

酷吏君主專制政治的產物,也是其犧牲品,皇帝用酷吏,是為了維護專制政治之威;殺酷吏,也是為了維護專制政治。酷吏的好處:首先,酷吏專門和豪強做對,用今天的詞就是熱衷“打黑”。第二,酷吏的政績大都相當突出,尤其是善於強化治安。第三,酷吏不僅“能幹”,而且大多相當清廉。因為替主子出頭賣命,酷吏的官運一般都相當好,經常越級升遷,深得皇帝喜愛。說白了,就是一種政治投機罷了。不過,酷吏投機,這條路也不是那么好走的,雖然他們在官場常能平步青雲,但最終的結局往往很悲慘。皇帝主子經常要把他們拋掉,來假裝好人。
漢武帝時代的十個酷吏,即寧成周陽由、趙禹、張湯、義縱、王溫舒、尹齊楊仆、減宣、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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