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棟材

王棟材

王棟材,男,漢族,曾任邵陽師範學校校長。

2016年12月6日,被撤職。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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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邵陽師範學校校長。

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湖南邵陽市紀委近日通報,經批准,決定對該市師範學校黨委副書記、校長王棟材立案調查,並免去其職務。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待司法機關進一步查實後,再依規依紀作出相應的黨政紀處分。
通報稱,2015年1月23日,邵陽師範學校監察室主任蔣某某被不明身份人員毆打,經公安機關偵查,抓獲了直接打人兇手朱某某等3人及指使人陳某某等2人。6月30日,大祥區人民法院分別對上述5人判處了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而湖南省委巡視第七組進駐邵陽市後,知情民眾不斷向巡視組舉報,反映該案存在事實不清,組織者、策劃者沒有查明等問題。巡視組對該案高度重視,親自接訪,閱卷指導,並責成公安機關重新啟動偵查程式,限期10日內破案,還原事實真相。
邵陽市委和湖南省委巡視第七組的高度重視下,大祥公安分局重新組成特偵組,現已查明,邵陽師範學校黨委副書記、校長王棟材出於打擊報復蔣某某的目的,授意指使陳某某等人毆打蔣某某,已涉嫌尋釁滋事犯罪,2015年8月12日,大祥公安機關依法對其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王棟材已被立案調查,並被免去職務。

撤職處分

2016年12月6日,經邵陽市委批准,邵陽市紀委對邵陽師範學校原校長王棟材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王棟材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幹部,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因尋釁滋事行為被大祥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犯罪情節輕微),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王棟材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黨員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經邵陽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邵陽市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王棟材撤銷邵陽師範學校黨委副書記、校長職務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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