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佐(明弘治進士、南京禮部主事)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王朝佐(1466—1514),字廷望,號蛟川,明代中期浙江平陽人。弘治九年(1496)進士,授南京禮部主事,遷工部員外郎。為官至廉,以德行高潔著稱,有史著《東嘉先哲錄》傳世。

生平,作品,

生平

王朝佐於明憲宗成化二年(1466)九月初七,出生在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溫州府平陽縣萬全鄉三都金陽里,役屬軍籍。曾祖父王守正,祖父王旻。父王平生,母何氏。兄弟5人,依次為朝佐、朝佑、朝輔、朝弼、朝相。弘治五年(壬子年,1492),王朝佐鄉試中舉,獲浙江第78名。曾入國子監,專攻《尚書》。弘治九年(1496)會試中式,獲貢士第21名;殿試錄取為二甲第47名進士,時年31歲。
王朝佐幼年入金陽里文昌閣私塾發蒙。成化十四年(1478)七月,平陽縣首所社學(古代鄉村國小)——賢祠社學建成,擇致仕訓導陳紀為社學師。是年王朝佐13歲,遂入社學讀書。
成化十七年(1481),王朝佐16歲。據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規定,其進入適婚年齡,應於是年或稍後結婚。據《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載,王朝佐妻蔡氏。二十一年(1485),王朝佐20歲,行冠禮,可能從是年起為文昌閣塾師。
平陽知縣王約的器重,改變了王朝佐的人生。孝宗弘治二年(1489)初,江西臨川人王約(?-1511)調任平陽知縣。據《東昆仰止錄》載:“(王朝佐)初為塾師,邑宰王公約一見奇之,曰:‘科目才也。’收入邑庠。”邑庠,即縣學也。
弘治二年(1489)二月,王朝佐初應縣試,連考5場,獲府試資格。四月,參加府試(府官主持),連考3場,獲院試資格。三年(1490),參加院試歲考(省學政主持),被錄為庠生。四年(1491),參加院試科考,獲鄉試資格(稱科舉生員)。
弘治五年(1492)八月,王朝佐參加浙江鄉試,連考3場,獲浙江第78名。六年(1493)二月,在京師參加禮部會試,未中,被選留京師國子監為監生,專攻《尚書》,直到弘治八年(1495)年底。之所以推定王朝佐首次會試落榜,乃是依據其弘治二年(1489)入縣學、弘治五年(1492)鄉試中舉、弘治九年(1496)登進士第的3個時間節點。因為若無國子監錄取會試落榜生這一制度,王朝佐即斷無可能於弘治九年以國子生身份參加會試。
弘治九年(1496)二月廿六,王朝佐再次參加禮部會試,中貢士第21名。三月十五,參加殿試。十八放榜,選取298名進士。王朝佐列第二甲第47名,賜進士出身。廿六,被分撥至禮部某司觀政。六月觀政期過後,吏部以王朝佐為江浙鄉貫原因,實任其南京禮部儀制清吏司正七品某職,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
明初原建都南京。遷都北京後,在南京保留了一整套中央機構,但其職權僅限於南京和南直隸(範圍包括今上海、江蘇、安徽2省1市)。南京禮部可舉行的禮儀祭祀活動甚少,儀制清吏司只得組織編寫《圖書集成》之類典籍。王朝佐遂利用這段閒職時光,著手編著《東嘉先哲錄》。
弘治十七年(1503)十月,南京吏部、都察院奉旨考察南京五品以下官員,啟動六年一度的京察考功。王朝佐以九年秩滿,遷南京禮部儀制清吏司主事(正六品),初授奉直郎,升授承德郎。任主事期間,受命完成了《主事考》一書編著,又於弘治十八年(1505)三月組織重造了南京歷代帝王廟祭器樂器(舊器已毀於火)。
武宗正德元年(1506)十二月,王朝佐升遷南京工部虞衡清吏司員外郎(從五品),初授奉訓大夫。虞衡清吏司下設都吏、軍器、窯冶、櫃、雜五科和軍器案房、軍器算房、窯冶案房、窯冶算房、火房等。王朝佐協助虞衡清吏司郎中,掌管南京和南直隸(下轄十五府、三直隸州)各種官用器物製造、收發,核銷各地軍費、軍需、軍火開支,並主管度量衡制及熔煉鑄錢,採辦銅、鉛、硝磺等事,因而掌握著一定的實權,但他慎用權柄,居官廉潔清貧,任內兩袖清風。
正德元年(1506)年底,《東嘉先哲錄》書成,共記溫州歷史111位名人生平事跡,“其體裁淵雅,在明人書中,頗不易覯”。南京吏部文選司主事季斆作序,南京翰林院學士鄒晹題跋。二年(1507)九月,王朝佐詩作亦結成《王虞部詩集》刊印,南京工部幕僚錢鉞題跋。
正德三年(1508),王朝佐升授奉直大夫,但其此時已萌生退意。是年春,在長江岸邊話別好友時,吟成《五律·送姚恆睦還永嘉》一首。詩曰:“此地一為別,鄉關十里(疑為千里)情。雲歸春樹暝,月出大江平。從事逢賢尹,成功正後生。送君殊草草,我亦話南行。”
正德五年(1510)上半年,王朝佐之父王平生去世,朝廷封贈其禮部主事。由於王朝佐“居官清貧,父憂致不能葬。少師張孚敬知其賢,為言於郡守徐宏,賻之以金,乃始克葬”。張孚敬,即嘉靖年間內閣首輔張璁,浙江永嘉人,其時僅為舉人。徐浤(宏),江西貴溪人,正德五至八年間(1510-1513)知溫州府。就張璁而言,王朝佐是文壇前輩;而對徐浤來說,王朝佐在南京期間所著《東嘉先哲錄》,“於宋元兩代及明成弘以前魁儒碩彥,幾於搜輯無遺”,是當時溫州史學研究的空前之作。因而,徐張2人雪中送炭,一起幫他解決了困難。
葬禮結束後,王朝佐在家守制3年。正德七年(1512),守制期滿,因體弱多病,無復任官。
正德九年(1514)前後,王朝佐病逝,享年約49歲,詩文遺篇結為《蛟川集》。推定其卒年的理由是:正德二至六年間,平陽碑刻大多出自陳宣、王朝佐、童器3人手筆,而王朝佐與陳宣、杜整、童器“諸公居同里,生同時,氣節、文章若合符契,立身行政本末粹然”。如正德二年(1507)十月之“前倉花園林公墓銘”,童器撰文,王朝佐書丹;三年(1508)十一月之“馮公墓表碑”,陳宣撰文,王朝佐書丹,童器篆額;四年(1509)二月之“陳宣墓志銘”,王朝佐撰文,陳定之書丹,楊塽篆額;同月之“江南陳氏義塾碑”,童器撰文,王朝佐書丹,丘慶篆額;六年(1511)十月之“潛齋先生傳碑”,王朝佐撰文,童器書丹並篆額。但從正德七年(1512)起,王朝佐再無撰文書丹之作遺世。尤其是正德十年(1515)平陽萬全的3篇碑記,均非王朝佐手筆,可證其已不在人世。是年七月,萬全象奧的“杜毅庵壽藏記”,由蔡芳撰文,張天保書丹,王瓚篆額;是年十二月,萬全焦下的“童贈公臧誥敇碑陰題記”,萬全鳴山的“故義官葉君墓記”,均僅由童器撰文。以杜、童兩家與王朝佐之交情,如其尚在人世,必不得推辭也。

作品

據民國《平陽縣誌》載,王朝佐墓在三都東灣,但墓址今已湮沒無存。其所著《蛟川集》《王虞部詩稿》《主事考》均佚。溫州市圖書館今存《東嘉先哲錄》,系瑞安孫詒讓從翰林院所儲明刊本影寫而來,新版校注本以此為底本。平陽縣圖書館所存抄本《先哲錄》,系王理孚校本。《東甌詩存》收有其詩3首,《弘治溫州府志》存其詩1首。今存遺文有《臨川王公去思祠記》《集蓼生槀序》《明故進階嘉議大夫雲南左參政陳公墓志銘》《潛齋先生傳碑》,遺詩有《敬軒詩》《送姚恆睦還永嘉》《送林道會歸平陽》《次清輝堂韻》《題英藪山房》《貞義女祠》,書法真跡有楷書前倉花園林公墓銘、江南陳氏義塾碑、馮公墓表碑書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