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森(原北京市副市長)

王寶森(原北京市副市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王寶森,原北京市財政局局長、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貪污公款25萬多元人民幣、2萬美元;挪用公款1億多元人民幣、2500多萬美元。1995年4月4日,王寶森畏罪自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寶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逝世日期:1995年4月4日
  • 職業:原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 主要成就:曾任北京市財政局局長、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
人物介紹,經濟犯罪,

人物介紹

王寶森,王寶森違法犯罪的主要事實有:貪污公款25萬多元人民幣、2萬美元;挪用公款1億多元人民幣、2500多萬美元,供其弟、姘婦及其他關係密切的人進行營利活動,造成1300多萬美元的損失;揮霍大量公款,營造豪華別墅,購買高級公寓,長期包租賓館客房,作為享樂場所;違法批貸巨額資金,造成大量資金流失;道德敗壞,生活糜爛。1995年4月4日,王寶森畏罪自殺。根據法律規定,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濟犯罪

1995年7月,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及有關部門遵照中央指示,對原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副市長王寶森的經濟犯罪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現已查明,王寶森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大肆侵吞、揮霍、挪用公款,腐化墮落,是一個犯有嚴重經濟罪行的腐敗分子。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決定,開除王寶森的黨籍。
王寶森違法犯罪的主要事實有:貪污公款25萬多元人民幣、2萬美元;挪用公款1億多元人民幣、2500多萬美元,供其弟、姘婦及其他關係密切的人進行營利活動,造成1300多萬美元的損失;揮霍大量公款,營造豪華別墅,購買高級公寓,長期包租賓館客房,作為享樂場所;違法批貸巨額資金,造成大量資金流失;道德敗壞,生活糜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