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意(泰州市億萬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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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意,男,1977年生,是泰州市一個億萬富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如意
人物概述,案情回顧,逃亡人生,法網難逃,

人物概述

王如意,男,1977年生,泰州市一個億萬富豪。15年前,剛滿21周歲的王如意,因一念之差淪為搶劫犯;15年後,經過身份“漂白”,王如意,妻美子和、事業有成,成為泰州市億萬富豪。此時,為彌補年輕時犯下的“過錯”,王如意瘋狂學習知識,通過研發獲得多項專利成果,走上了慈善贖罪的道路。然而,就在王如意迷途知返的時候,刑滿釋放的同案犯王某的出現,給王如意這個億萬富豪帶來了毀滅性的打擊。慾壑難填,王某連續7年敲詐王如意巨額錢財,在要求無法得到滿足後,向寶應警方撥打了舉報電話……

案情回顧

1997年6月7日凌晨,寶應縣揚清公路附近,突如其來的警笛聲刺破了寧靜的夜空。孫福賢(受害人之一)告訴記者,當日凌晨1時15分,他與孫月先、武學軍三人因貨車故障,將車臨時停靠在揚清公路44K-100M路段上,等待天亮後找人修車。突然,一輛車牌號為蘇KB92**的紅色普桑轎車停在距離貨車200米的前方,車上下來四個年輕人朝著貨車走來,他們手裡拿著菜刀、匕首或鐵棍等物品。
“不準動!我們是打劫的。你們身上藏錢的,趕緊掏出來。”手拿菜刀的戴某走到貨車駕駛室旁,邊揮舞著菜刀,邊向貨車司機孫福賢和武學軍嚷嚷。在貨車後方便的孫月之發現有人搶劫後,趁對方還沒發現,便將身上的幾百元現金丟入路邊草叢裡,慌忙藏匿。
為索要5000元“打劫費”,戴某與王某、高某三人利用手中的兇器逼孫福賢和武學軍就範。王如意則上車搜尋錢物,最終在駕駛室找到650元現金及價值300元的“紅山茶”和“白沙”香菸各兩條。
聽說王如意只搜到650元現金,王某揮舞著匕首威脅孫福賢交出身上的現金,結果匕首扎破了孫福賢的胸口。急於求生的孫福賢和另兩名同伴奮起反抗。戴某三人眼看情勢不妙,連跑帶跳上了接應的普桑轎車逃了,而王如意因反應慢未能隨車逃走。在丟下得手的錢物後,王如意才得以跳河逃跑。
警方用了兩天時間,在泰州等地陸續將戴某、王某、高某和王某某4人抓捕歸案,王如意成了漏網之魚。
戴某等人向警方交代,他們是農民,與王如意同住泰州市某鄉村。當時21歲的王如意經營一家小型奶牛場,案發前一天,王如意與好友、合伙人戴某等4人前往安徽某供奶廠家索要貨款。討債未果的他們在返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王如意向對方賠償了幾百元。為了籌集油錢和路費,囊中羞澀的王如意經不住戴某等人的慫恿,同意搶劫過往車輛。在1997年6月6日晚到6月7日凌晨,王如意等5人連續搶劫作案五起。

逃亡人生

王某等四人落網以後,寶應縣人民法院以搶劫罪,依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至七年不等。而王如意因害怕法律制裁,一直潛逃在外不敢回家。王如意先是逃到新疆,在當地一家店鋪做搬運工,因不堪同行欺負和打罵,王如意最終又潛回了泰州老家。
為了隱藏逃犯身份,王如意借用弟弟王如海的身份證置辦了一輛人力三輪車,在泰州做起拉客生意。做生意中,王如意認識了比自己大三歲剛離異並帶有一子的吳夢馨。1998年5月,王如意利用假身份證與吳夢馨辦理了結婚登記。
兩年時間,王如意有了一定的積蓄。2000年年初,王如意看好塔吊銷售市場,在妻子的支持下,他舉債並拿出全部積蓄,開始倒買倒賣塔吊等系列產品。生意越做越大,王如意最終在泰州成立了一家大型生產安裝公司。據有關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王如意成立的公司實際註冊資本5000餘萬元,企業年產能力5億元以上。隨後,王如意再次出資,在外地投資註冊了另一家配套生產企業。王如意的銀行儲蓄也從最初的五位數慢慢升至為八位數、九位數……
為了走出困境,曾和王如意等人一同實施搶劫的王某刑滿釋放後產生了敲詐王如意的念頭。2005年7月的一天下午,王如意接到了王某的電話。得知王某出獄後一直沒有工作,王如意竭力邀請他來自己的工廠上班。因擔心王某檢舉自己的犯罪事實,王如意還承諾,王某不需要到工廠上班,單位也會按月發放2000-3000元的工資。之後,王某多次打電話向王如意索要錢財,王如意因心虛都有求必應,幾乎成了王某的自動取款機。王某說,每次沒錢了,他就找王如意“要一點”,不僅多次以檢舉犯罪事實進行要挾,還時常帶領一些“社會人士”前往王如意家中威脅王如意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後在妻子追問之下,王如意才向吳夢馨說出15年前的搶劫案,以及自己被同案犯王勇成敲詐7年的事實。

法網難逃

2012年8月7日,因敲詐未果,王某為了教訓王如意,直接撥通了寶應縣公安局的舉報電話。寶應警方非常重視,因為被檢舉人不僅經營兩家企業,還是泰州當地知名的慈善富豪。
經過身份核實,警方發現王如意利用弟弟的身份證結婚生子並辦企業,還通過更名為“王榮武”,“漂白”身份辦了新二代身份證。儘管如此,諸多證人卻證明,“王榮武”就是王如意本人。寶應縣警方以涉嫌搶劫罪,依法刑事拘留了王如意。經警方查證,王如意就是15年前“6·7”搶劫案的最後一個主犯。
王如意坦言,逃亡15年期間,他創辦了兩家企業,錢越賺越多,但內心的負罪感卻如影隨行。為了彌補曾經犯下的“過錯”,2005年起,王如意先後走上了研發專利產品、慈善贖罪的道路。原來,從2005年被王某敲詐伊始,既擔心又糾結的王如意為消解心頭的憂慮,瘋狂學習,並獲得多項技術發明專利。據有關部門出具的書面情況說明書顯示,近幾年來,王如意陸續資助數名品學兼優的貧寒學子完成了學業;王如意所在的村委會,也向公安部門出具王如意捐資修路的證明,同時希望公安機關能對其從輕處罰。
2013年1月,寶應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王如意涉嫌搶劫一案,王如意的代理律師為其求情輕判,同時陳述了王如意慈善贖罪的三大善舉。王如意的代理律師稱,王如意獲得多項產品的外觀設計及適用新發明專利,對社會有重大貢獻,應認定其具有立功表現。此外,鑒於王如意15年潛逃期間,未犯有新罪,且堅持慈善贖罪,已是悔罪的表現。
記者昨天獲悉,寶應縣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宣判,王如意的妻子吳夢馨帶著兩個月大的兒子來到法庭現場。考慮到諸多因素,法院最終以搶劫罪定罪,判處王如意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此外,王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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