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嗣衍

王嗣衍,字芷園,息烽縣城人,生卒年月不詳。康熙二十六中丁卯科舉人,康熙三十六中丁丑科李蟠榜第二甲第14名進士,授知府銜出任陝西白河縣知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嗣衍
  • 別名:王行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貴州息烽縣
  • 出生日期:不詳
  • 逝世日期:不詳
  • 職業:清朝官員
  • 性別:男
人物簡介,仕途經歷,

人物簡介

王嗣衍,少時家貧,常一邊放牧,一邊讀書,學而不厭,持之以恆,學業大有長進。清康熙二十六(1687)年,嗣衍中丁卯科舉人,投鎮遠府教授。在此期間,主考官宋衡主持雲南鄉試,嗣衍被聘參與,協助墨擬呈文,批章改卷,均為宋衡所讚賞,宋鼓勵其進京會試。康熙三十六(1697)年,嗣衍進京會試,中丁丑科李蟠榜第二甲第14名進士。不久便授知府銜出任陝西白河縣知事。

仕途經歷

白河,為陝西南部荒僻邊遠縣,交通閉塞,習陋民窮,災害頻降,虎多為患。嗣衍到任,身體力行,積極治理,並行文告貼於城隍廟等處,告戒縣人,以防虎患。任官三年,治理有方,百姓安居,升吏部考功司主事,具體管理官吏功過考核。任職中,秉公執法,是非分明。逾一年,先後升驗封司員外郎和考功司員外郎。任職期間,兵馬指揮仗勢欺人,誣控良善,嗣衍不畏權勢,秉公查辦,使被害者終於獲釋。後以才能升稽勛司郎,幾司吏有奸猾者,悉則嚴懲,從不寬容。當時有“王槓子之目,蓋狀其不屈於物”之說。但官場爾虞我詐,朋比為奸,不久,先後改派會試考官和文選司郎。後出任河北廣平知府,到任革除陋規,勤於治理。有人夜偷墳園樹,墳主捉拿至家,拷打致死,前任知知府引用夜入民宅,非偷即搶,致死無論律條,判墳主無罪。嗣衍到任,死者親屬呈冤再三,於是重審此案,斷決說:“墳園非人家所比;已擊而斃,非登時者所比。”偷樹者,以盜伐論,打死人者,以致死人命論。涇渭分明,民皆稱頌。居官3年,調任江蘇常州知府。常州有一宅地,主人賣與蔣氏,貢生顧某,勾結官吏,強行估買。官府均判為顧某所購,蔣氏訴至常州府,嗣衍開堂審理,判為蔣氏所購。使宅還原主。常州轄地江陰縣受災,糧食歉收,嗣衍決定開倉放糧,賑濟災民。但地方糧商大戶,唯恐糧價平抑,無利可圖,藉故挾制賑官,拖延救濟。嗣衍聞報,親率衙役奔赴賑所,杖懲糧商,使賑濟如期進行。居官數載,其母病逝,便辭職返家。行時,民眾送之者載道,並刊印《清風》、《流芳》))二集,以頌其德政。嗣衍歸息烽後,閒居家中,72歲時,因病逝世,葬於息烽城西團圓山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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