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服務指南

玉溪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是由玉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辦理。

申請條件,貸款金額,貸款條件,提交資料,承辦程式,貸款利率,貸款擔保,抵押評估,貸款償還,貸款展期,

申請條件

職工因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在提取住房公積金後,不足以支付購買、建造住房所需資金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與受託銀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組合發放的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組合貸款的公積金部分,以下統稱住房公積金貸款)。

貸款金額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金額最高為40萬元,其中單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金額最高為30萬元,家庭戶(夫妻)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金額最高為40萬元。首套房:購建面積為9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貸款金額控制在購建價款的80%以內;購建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金額控制在購建價款的70%以內。二套房控制在購建價款的50%以內;第三套以上住房不予貸款(以徵信判斷)。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並且不超過借款人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至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限後五年。

貸款條件

借款人需(一)正常繳存公積金,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而且原有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經還清;(二)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契約及其他證明檔案;(三) 有管理中心認可的資產、有價證券進行抵(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保證人作為保證;(四)無嚴重的信用不良記錄;五 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提交資料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填寫《玉溪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借款申請審批表》或《玉溪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組合借款申請審批表》,並提交所需證明資料:身份證、結婚證、未婚聲明等有效身份、婚姻等有效證件;合法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契約及其他證明檔案;借款人經濟收入或償債能力證明材料;有效的20%或30%或50%以上的首付款發票;抵(質)押物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資信證明;徵信查詢授權書;管理中心規定的其它檔案和資料。

承辦程式

管理中心應對借款人提交齊借款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並通過向受委託銀行下達《委託貸款通知書》。受委託銀行與借款當事人、保證人等責任方簽訂借款契約、擔保契約和辦理抵押等。並在辦理擔保(抵押)完成後的 5 個工作日內,根據管理中心《委託貸款通知書》中指定的劃款方式發放貸款。

貸款利率

按國家法定貸款利率執行。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契約利率,不分段計算;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於下年1月1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最新利率。

貸款擔保

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房產抵押;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權利憑證的質押;保證(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其他1名或數名職工,以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加貸款期內預期繳存額的一定比例作為還款保證);售房人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待房產證辦好後轉房產抵押。
擔保方式在貸款期間可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置換。

抵押評估

管理中心從簡化程式和節約借款人開支出發,一般不需委託中介公司辦理抵押評估和借款契約公證,而是由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按市場綜合平均價作價,借款契約公證是因借款人曾經有不良紀錄時,在控制風險時辦理。

貸款償還

辦法和方式: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實行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和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償還貸款本息採取受委託銀行扣收和委託受委託銀行提取住房公積金劃轉還貸。不屬正常每月還貸的,由借款人到受託行櫃面還款。

貸款展期

借款人在貸款契約期滿不能償還貸款本息,可在貸款到期30日前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展期的書面申請,展期只限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2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展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貸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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