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堂春(酒名)

玉堂春是一種由洪洞縣玉堂春酒業有限公司出產的白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玉堂春
  • 所屬公司:洪洞縣玉堂春酒業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酒業
  • 產地:洪洞縣朝陽東街
簡介,產地,特點,來歷,

簡介

玉堂春,白酒,在山西洪洞等地很盛行。
玉堂春

產地

玉堂春酒 是洪洞縣玉堂春酒業有限公司所產,廠址位於洪洞縣朝陽東街,霍侯一級路西側。玉堂春酒以發生在該縣的著名歷史故事“玉堂春”為名。

特點

玉堂春酒作為清香型白酒的卓越代表,曾與山西的另一名酒“汾酒”齊名,該酒高酒度為61度,低酒度為38度,酒質醇厚微甜,酒性柔綿,清香爽口,色清透明,甘淨綿爽,味香醇厚。

來歷

洪洞古屬“晉州”管轄。據《洪洞縣誌》記載:“玉露酒出洪洞,玉露亦稱佳酒。”宋代洪洞縣蘇堡村利用霍泉水釀製的玉露酒,曾遠銷到幽、燕、豫、雍各州。在明、清兩代,玉露酒更盛,有民諺曰:“蓮花城,槐村莊,蘇三監獄在中央,玉露佳釀遍四方。”可見玉露酒早與洪洞縣的“大槐樹”“玉堂春”聞名於世。
明永樂年間(1403~1424年),官府曾多次在洪洞縣“大槐樹”下設營坊,徵集居民,向山東、江蘇、四川、兩湖及沿海一帶移民,在這裡集散的居民以“大槐樹”為記,揮淚而去。明立德年間(1506~1521年),發生“玉堂春冤案”。妓女蘇三(藝名玉堂春)同貴公子王金龍在京相識,後蘇三被人賣給山西洪洞縣富商作妾,蒙冤被判死刑。王金龍趕考得中,任八府巡按,到太原複查此案,為之平反,並和玉堂春成婚。這個故事被民間編成小說和戲曲廣為傳頌。後人把“玉堂春”作為玉露酒名,被民間百姓所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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