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研究

犯罪研究

《犯罪研究》雜誌是由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管、上海市犯罪學學會主辦,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出版的專業性理論刊物,刊號為CN31-1809/D。本刊創刊於1981年,原名《刑偵研究》,於1983年成為上海市犯罪學學會會刊。 《犯罪研究》密切關注犯罪研究動態的前沿熱點問題,跟蹤及時的立法動態,強調理論與實踐的對接性,綜合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偵查學等學科理論,多方位、多視角、多層次地研究犯罪問題,並結合當前社會現狀,綜合目前研究成果,為打擊和預防犯罪,打造和諧社會、平安社區提供實踐指導和理論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犯罪研究
  • 語言:中文
  • 主辦單位:上海市犯罪學學會
  • 創刊時間:1981
  • 出版周期:雙月
  • 國內刊號: 1671-1130
  • 國際刊號:31-1809/D
  • 郵發代號:4-719
  • 曾用名:刑偵研究
雜誌簡介,主要欄目,獲得獎項,期刊信息,稿件要求,

雜誌簡介

《犯罪研究》雜誌是由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管、上海市犯罪學學會主辦,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出版的專業性理論刊物,刊號為CN31-1809/D。本刊創刊於1981年,原名《刑偵研究》,於1983年成為上海市犯罪學學會會刊。 《犯罪研究》密切關注犯罪研究動態的前沿熱點問題,跟蹤及時的立法動態,強調理論與實踐的對接性,綜合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偵查學等學科理論,多方位、多視角、多層次地研究犯罪問題,並結合當前社會現狀,綜合目前研究成果,為打擊和預防犯罪,打造和諧社會、平安社區提供實踐指導和理論依據。 《犯罪研究》主要欄目有“理論研究”、“經濟犯罪研究”、“專題筆會”、“實踐探索”、“檢察官論壇”、“境外透視”等,內容翔實、觀點新穎。 《犯罪研究》雜誌自2003年由郵局發行與自辦發行相結合,並正式由48頁增至80頁,成為犯罪學研究領域獨具特色的學術刊物和全國法律類核心期刊。
犯罪研究

主要欄目

理論研究
實踐探索
檢察官論壇
國外動態

獲得獎項

全國法律類核心期刊

期刊信息

刊名: 犯罪研究
主辦: 上海市犯罪學學會
周期: 雙月
出版地:上海市
語種: 中文;
開本: 16開
ISSN 1671-1130
CN: 31-1809/D
郵發代號:4-719
歷史沿革:
現用刊名:犯罪研究
曾用刊名:刑偵研究
創刊時間:1981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稿件要求

一、為了節約資源,提高審稿效率,本刊自2010年3月起將只接受電子版稿件,請以word格式發至本刊專用收稿信箱,並在電郵標題上註明“投稿”字樣和作者姓名及文章標題。此外,本刊編輯部鄭重聲明,對發給編輯部工作人員或請他人轉寄的稿件將不予接受。
二、本刊提倡簡潔樸素的文風,文章標題限20字之內,一般稿件正文原則上限8000~10000字。來稿請附中英文標題、若干箇中英文關鍵字、250字以內的中英文摘要、中圖分類號、文獻標識碼以及符合我刊格式規範的參考文獻。作者文責自負。
三、文章正文一般用宋體五號字,標題一級序號為一、二、三,二級序號為(一)(二)(三),三級序號為1.2.3.,四級序號為(1)(2)(3)。引言不排序號。
如果引用的是論文中的觀點,其寫法為:
“一段觀點或結論(姓名,YYYY)”,或:“姓名(YYYY)的觀點是……”。其中,YYYY是4位數的年號。如果作者在該年發表2篇以上的文章,則按照發表的時間順序分別標註a、b、c等,如:YYYYa,或YYYYb。
圖應標明圖序和圖題,序號和圖題之間空1字,居中排於圖的下方;資料(數據)來源標註於圖左下方,圖一般隨文編排,放在相關文字的段後。
表格應標明表序和表題,序號和表題之間空1字,居中排於表的上方;資料(數據)來源標註於表格左下方,表格一般隨文編排,放在相關文字的段後。
附錄(表)放在文後,並標註“附錄(表)”字樣,如有多個附錄(表),請標示附錄(表)1、附錄(表)2等。
文章腳註用宋體小五號。每頁序號重新開始,不連續。
四、為方便審稿,請作者單獨設頁介紹作者信息。順序為:姓名、性別、民族(漢族不注)、工作單位、職務、職稱、最高學歷、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成果、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編)、聯繫電話和電子信箱。
五、論文後要附參考文獻。一般格式按照中文在前(按姓氏拼音排序)、英文在後(按字母排列順序)的原則,其順序為:[阿拉伯數字序號]作者姓名、文章標題[文獻類型標識]、出處(出版社)、出版年月、起止頁碼。
根據國家相關標準規定,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專著[M]、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會議錄[C]、彙編[G]、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其中專著要註明出版社所在地,報紙文章要註明版次、年月日,期刊文章要註明所在起始頁碼。對於電子文獻類型的參考文獻,建議按如下標識標註:資料庫[DB],電腦程式[CP],電子公告[EB],在線上網路[OL]。例如:
[1]作者.著作名[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30~31.
[2]作者1,作者2.文章標題[J].期刊名稱,2007(10):23~30.
[3]作者.文章標題[N].報紙名稱,2009-10-10(8).
[4]作者.文章標題[EB/OL].發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選).
[5]作者.文章標題[D].碩士學位論文,授予單位,授予年.
對於英文參考文獻,也按照上述規則進行規範。作者姓名必須是“姓在前,名在後;姓不縮寫,名縮寫”,如:
[序號] King, M.,Wadhwani, S. Transmission of Volatility between Stock Markets[J].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1990 (3): 5~33.
六、依照有關規定,本刊有權對來稿作文字修改、刪節。如作者不同意編輯部對文章進行修改和刪節,請在來稿中註明。
七、凡投寄本刊的稿件,請勿一稿多投,否則後果自負。作者投寄本刊稿件三個月內未收到刊用通知,可自行處理,本刊一般不作回復(作者可來電或傳送郵件查詢稿件信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