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專業建設管理辦法

《特色專業建設管理辦法》是一項由政府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色專業建設管理辦法
  • 第一章:  總則
  • 第二章:   品牌、特色專業的申報
  • 類型:管理辦法
正文
第一條
為適應建設高水平綜合大學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本科專業建設,按照優勢突出、特色鮮明、新興交叉、社會急需的原則,擇優選擇和重點建設一批品牌專業和重點專業,最佳化專業結構,加強專業改造、豐富專業內涵提升專業整體水平,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效益和國內外競爭力,特制定本辦法[1]。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西南大學本科品牌、特色專業建設項目,市級及以上品牌、特色專業建設項目按照有關檔案並參照本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條
品牌專業申報立項的條件
1.申報專業應是學院規劃或重點建設的專業,連續培養有4屆以上畢業生,歷屆畢業生質量較高,綜合素質良好,就業率高,用人單位的綜合評價好。
2.有較強的一級學科或重點學科依託,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點或一級學科碩士學位點支撐;專業師資隊伍有良好的科研背景或專業技術背景,且年齡結構、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學緣結構合理,隊伍建設規劃科學合理、措施得力、效果顯著。
3.專業建設方案具有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明確的建設目標、清晰的改革思路和科學的考核指標。人才培養目標符合社會發展需要,注重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注重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創業能力的培養。培養方案具有創新性、科學性、可操作性。
4.能夠按照新世紀高素質人才培養要求,不斷深化教學改革,最佳化課程體系,加強教材建設,更新教學內容,積極組織多媒體教學和雙語教學,切實加強實驗、實踐教學環節,建立切實有效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專業建設整體水平高,教學改革整體領先,輻射面廣,能在本學科專業領域起到示範作用,能獲得市級二等以上教學成果獎。
5. 專業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經費投入滿足持續發展需要。有良好的學術研究環境和學生開展探索性學習及參與科研的條件及制度保障,具備較豐富的專業圖書資料和教學儀器設備,實驗室實行開放管理,校內外的實驗、實習、實訓條件能夠較好地滿足實踐教學的要求,與相關行業、企業和職業界有比較密切的聯繫和有效合作。
第四條
特色專業申報立項的條件
1.對人才需求進行深入的市場調查和論證,對本專業在市內外的獨特性有科學準確的定位。
2.具.有較高水平的專業建設帶頭人和學科特色鮮明的專業教師隊伍。專業帶頭人具有較高的教學科研水平和學術知名度,專業師資隊伍有良好的科研和專業技術背景,職稱結構、學歷結構、學緣結構合理。
3.專業建設目標明確,尤其在人才培養規格上有明顯特色。課程設定和培養方法等具有顯著的特色。專業建設方案具有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明確的建設目標、清晰的改革思路和科學的考核指標。人才培養目標符合社會發展需要,注重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注重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創業能力的培養。培養方案具有創新性、科學性、可操作性。
4.辦學條件優良,有良好的學術研究環境和學生開展探索性學習及參與科研的條件及制度保障。具備較為豐富的專業圖書資料和現代化教學儀器設備,校內外的實驗、實習、實訓條件能夠較好地滿足實踐教學的要求,與相關行業、企業和職業界有比較密切的聯繫和有效合作,培養的學生質量較高,具有較好的綜合素質和創新精神。
5.能保證項目建設經費投入本科教學工作,能夠對本科生提高學習質量和效率產生明顯的影響。專業建設的經費計畫,經過仔細的論證,在實施過程中能夠產生明顯的物化成果,並取得顯著的效益。
6.能夠按照新世紀高素質人才培養要求,不斷深化教學改革,最佳化課程體系,加強教材建設,更新教學內容,積極組織多媒體教學和雙語教學,切實加強實驗、實踐教學環節,教學改革領先,有市級三等以上教學成果獎。
7.所在學院能保證申報專業的專業建設條件,並落實相應的配套建設經費。
第五條
申報程式
1.學院申請。由專業建設負責人填寫《西南大學本科品牌、特色專業申報表》,交教務處。
2.學校評審。教務處組織專家對學院推薦的專業進行評審,確定擬建校級品牌專業、特色專業名單並予以公示,公示期滿後報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審批,經主管校長批准後正式立項。市級品牌專業申報在校級品牌專業中遴選推薦。
3.校級品牌專業、特色專業建設項目由教務處負責組織申報與評審。每年組織一次,具體時間由教務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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