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稅收入納稅

版稅收入納稅,是指對作者和其他著作權所有人所得的版稅或稅酬徵收的稅。英美等西方國家對個人收入(包括版稅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另開版稅稅目。而蘇聯對版稅收入單獨徵稅,並規定了與一般所得稅不同的稅率。各國的徵稅標準大都是依據版稅來源和納稅對象而異。一般來說,對怍者從國內收取的版稅,徵稅率較低;從國外收取的版稅,徵稅率較高。對作者本人得到的版稅,徵稅率較低;對作者的繼承人得到的版稅,徵稅率較高。在中國,對作者的稿酬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徵稅。

版稅的標準和支付辦法需要由作品著作權的所有者與使用者通過口頭或書面協定確定下來。如果是圖書,在一般情況下,出版者須在作品正式出版前將版稅的一部分支付給作者,這部分版稅稱預付版稅。預付版稅可在契約簽訂後、作品交稿後或樣書印出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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