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芝罘區商務局

煙臺市芝罘區商務局

煙臺市芝罘區商務局是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芝罘區商務局
  • 所在地區:煙臺市芝罘區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郵政編碼: 264000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商務發展戰略、規劃、政策、規範性檔案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業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商業體系建設工作。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按規定對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市場調控、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
(六)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會展業發展和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研究擬訂全區會展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區會展業實施行業管理。
(七)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擬訂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申報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糧食、棉花除外)進出口計畫及配額;指導管理加工貿易,按規定核准加工貿易業務。
(八)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
(九)擬訂技術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出口品牌發展戰略相關工作,承擔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十)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一)負責指導、管理、協調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按許可權核准和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二)擬訂全區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區產業招商和街道(園區)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重大外商投資促進活動和專題招商引資活動;協調推進重大在談項目。
(十三)負責指導、管理、協調全區境外投資工作。擬訂全區境外投資發展規劃、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核上報區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十四)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管理、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申報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和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
(十五)負責發展我區與有關經濟組織、國外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間的經貿關係,建立聯繫機制並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指導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我區對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區商務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組織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聯絡接待、會務、文電、機要、檔案、保密、督查、信訪、後勤、民眾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商務發展重大措施;起草綜合性文稿、重點會議材料;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指導商務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等工作;研究商務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措施建議;負責協調、督促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承擔全區商務業務的匯總統計、分析和發布及商務信息的蒐集、選編等工作,負責電子商務人才隊伍建設。
(二)對外貿易科
擬訂全區對外貿易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對外貿易政策宣傳和運行情況的分析研究,提出對策建議;組織實施全區進出口市場多元化發展戰略,協調管理全區對外貿易經營秩序;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按規定負責申報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糧食、棉花除外)進出口配額;承辦進出口商品配額投標企業資格的初審工作;負責協調解決涉外貿易糾紛;會同有關部門打擊走私犯罪活動,協調外貿信用體系建設;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對外貿易洽談會、交易會、展覽會及境外來展;組織外貿企業申報國家、省、市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宣傳工作。
擬訂技術貿易、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出口品牌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牽頭協調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三)外國投資管理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按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實施區商務局相關行政許可,制定並實施有關行政許可工作制度;按許可權審核外國投資者併購區內企業;負責調度推進全區在建外資項目;負責外商投資有關數據的統計、分析、錄庫、通報工作;負責年底考核數據統計、通報工作;負責制定全區對外開放考核辦法;負責做好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對全區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報;負責對重點外資企業進行走訪;負責組織企業申報各種扶持、獎勵資金;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聯絡服務工作,協助做好外商投訴處理工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問題。
依法推進境外投資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的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境外投資、承包境外工程和外派勞務等預警機制;負責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外資、境外培訓會、貿易洽談會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外派勞務市場秩序的清理整頓。
(四)對外招商協作科
擬訂全區吸引外商投資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策劃、組織、實施境內外重大外商投資促進活動和專題招商引資活動,牽頭抓好商貿服務業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產業招商工作;調度跟蹤推進全區重點外資項目,參與重點項目的談判;承辦區政府與港澳台、國外重點城市、友城、國外重要經濟組織、機構、大商社建立經濟友好合作關係的有關事務;宣傳芝罘區投資環境和引資政策,徵集、包裝、發布全區重點對外合作項目;向海內外投資者提供前期市場調研,推薦最佳投資地點和投資方式,設計最佳的投資、融資方案。
舉辦或參辦各類利用外資研討會、投資洽談會和對外合作項目信息發布會,協助來煙的投資者與當地政府部門建立較為通暢的、相互信任的項目溝通渠道,解決在投資經營中遇到的疑難問題。為境內外投資者物色合適的合作夥伴,組織境內外考察交流活動,安排在煙投資考察行程及客戶來訪接待,引導和幫助企業境外上市,尋求境外合作。開展與上級投資促進機構的聯絡、交流與合作,協調、指導各街道辦(園區)、政府各部門的招商引資工作。
(五)財貿科
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政策,指導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及其他居民生活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指導、監督商貿、流通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區會展業發展的政策、規劃及重大會展節慶活動的指導、協調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李俊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