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牟平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

煙臺市牟平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

煙臺市牟平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是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牟平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
  • 辦公地址煙臺市牟平區通海路308財政大樓11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海洋和漁業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研究提出全區海洋和漁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海洋和漁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推進海洋經濟強區建設重大項目,督促落實海洋強區建設規劃。
(二)負責協調海洋事務,擬訂全區海洋產業發展、產業布局和海洋資源高效利用規劃。擬訂全區海洋新興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海洋新興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海洋重大項目實施。負責全區海洋和漁業經濟運行綜合監測、調查評估、統計核算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管理。擬訂全區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政策和技術規範,監督管理海域海島開發利用活動。組織開展海域和海島監視監測和評估。負責用海、用島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海域、海島、海岸線修復工程。負責全區海洋觀測預報、預警監測和防災工作,按照要求參與一般海洋災害應急處置。
(四)負責全區漁業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漁業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區漁業產業結構與布局調整;負責漁業養殖、增殖、捕撈和苗種管理工作;指導漁業水域保護與管理;指導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組織實施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承擔漁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
(五)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食用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產養殖中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漁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區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工作,發布有關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無公害水產品管理的有關工作。
(六)負責開展海洋與漁業科技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海洋與漁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按要求參與制訂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指導系統內的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海洋和漁業基礎與綜合調查;組織實施海洋和漁業重大科技工程、項目以及創新能力建設。組織、指導漁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
(七)負責組織開展對外海洋與漁業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按照規定承擔雙多邊對外交流合作和有關國際海洋公約、條約以及協定履約工作,監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學調查研究活動。負責全區遠洋漁業開發與管理工作。承擔有關外事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海洋與漁業涉外事件。開展相關海洋權益維護工作,按照要求參與資源勘探開發爭議、島嶼爭端、海域劃界談判與磋商有關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海洋漁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海洋監察、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漁業捕撈許可、休漁禁漁、漁船檢驗等制度;管理漁業無線電通信;負責全區漁業資源、水產種質資源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管理全區海洋監察和漁業執法隊伍。組織、指導漁業互保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漁業安全生產。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經略海洋的決策部署,加強戰略謀劃和統籌協調,加強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管理,促進海洋新興產業發展,加快海洋強區建設。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1.關於自然災害防救。區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一般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負責地震災害防治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和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區水務局、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險、火災信息。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原(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地)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指導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做好森林消防專業撲救力量建設和森林火災先期處置。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照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貫徹執行海洋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海洋觀測預報、預警監測和防災工作,開展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發布警報,按要求參與一般海洋災害應急處置。必要時,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區水務局、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2.關於食用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負責食用水產品從養殖、捕撈等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其他水產養殖投入品質量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3.關於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監管。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負責水產養殖中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其他漁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區畜牧獸醫局)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其他畜牧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以及使用(水產養殖使用除外)的監督管理。
(十二)其他事項。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承擔的海洋監察、漁政監督管理、漁業船舶檢驗、漁港監督管理、漁業安全監督管理等職責,由區海洋與漁業監督監察大隊履行。

內設機構

黨建辦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財務審計科
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基本建設、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海洋與漁業有關重點建設項目、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的監督管理;協調安排各類專項檢查和審計。
海域和海島管理科(掛海洋預警監測科牌子)
擬訂全區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政策與技術規範,監督管理海域海島開發利用活動。組織開展海域海島監視監測和評估。負責用海、用島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海域、海島、海岸線修復工程。擬訂海島對外開放和保護名錄,負責海域、海島統計工作。擬訂全區海洋觀測預報和海洋科學調查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開展海洋生態預警預測、災害預防、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發布警報和公報,按照要求參與一般海洋災害應急處置。做好海洋立體觀測網建設、管理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海洋科學調查與勘測。
海洋發展科
擬訂全區海洋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海洋領域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督促落實海洋強區建設規劃。擬訂全區海洋經濟發展、海岸帶綜合保護利用、海洋軍民融合發展等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資源、海洋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規劃並監督實施,協調解決海洋新興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海洋經濟運行綜合監測、調查評估、統計核算和信息發布。負責組織開展全區漁業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擬訂全區漁業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漁業產業結構與布局調整;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監督管理漁業捕撈生產相關工作;指導水產健康養殖、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負責漁業苗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產種質資源管理。指導漁業水域保護與管理。擬訂漁業產業化和漁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和病害防控工作。負責漁業經濟統計、核算工作;負責漁業科技工作,指導漁業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組織、指導系統內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漁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負責全區遠洋漁業開發與管理工作,承擔遠洋漁業項目管理工作,指導遠洋漁業基地建設;監督執行有關國際海洋與漁業公約、條約、協定,監督管理遠洋漁業,協調處理涉外漁船綜合管控和相關涉外漁事糾紛處理工作。負責海洋和漁業項目的立項審核、申報及管理工作;負責海洋牧場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有關工作。擬定全區海洋科技發展、對外合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要求參與制訂海洋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海洋重大科技工程、項目以及創新能力建設,組織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承擔海洋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相關外事管理、海洋權益維護等工作,按照要求參與資源勘探開發爭議、島嶼爭端、海域劃界談判與磋商有關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食用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區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工作,發布有關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按要求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水產品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承擔符合安全標準的水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水產養殖中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無公害水產品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水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相關工作。承擔漁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加強水產品市場建設和發展水產品電子商務。組織開展漁業節能減排工作。

下屬單位

煙臺市牟平區海洋與漁業監督監察大隊
受區海洋漁業局委託,承擔全區漁政、漁港、漁業安全監督管理和海洋監察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活動;承擔漁業船舶監督檢驗工作;負責海洋生態環境及漁業資源的保護工作;負責對全區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查處工作。依法負責漁業船舶捕撈許可證制度、海域使用證制度等制度的監督實施;協調做好海上安全生產相關工作。依法對轄區內漁港水域交通進行監督管理,辦理相關註冊登記簽證工作;依法對漁業船舶實施法定檢驗,簽發技術檔案和技術證書;對漁業船舶進行註冊登記,確認其有關國籍、所有權、抵押和租賃法律關係;依法查處漁港水域環境污染等工作。
漁業技術推廣站
參與制定全區漁業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漁業技術培訓、漁業職業技能鑑定;水生動物疫病、水產養殖病害的測報防治;漁業環境和海洋災害監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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