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認識過失

無認識過失是“有認識過失”的對稱。又稱“無意識過失”。行為人負有注意義務,也有注意能力,因未加注意,以致沒有認識到構成犯罪的事實的發生。大陸法系刑法理論根據行為人主觀上有無認識劃分的犯罪過失類型。相當於中國刑法理論中的疏忽大意的過失。

無任所大臣又稱“不管部長”、“不管部大臣”、“無任所相”。不主管某一個部的事務而專管其他大臣(部長)所不管轄的特殊重要事務的國務大臣。是位居於主管大臣和政務次官(協助主管大臣處理部務的低級大臣)之間的內閣成員或部長會議成員。通常出席內閣或部長會議並參與內閣決策,處理會議決定的或總理(首相)交辦的重要工作。實行內閣制的資本主義國家(英國、日本等),一般都設此職。有些社會主義國家(如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等)也設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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