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產假,網路用語,特指美國聯邦法律未強制規定僱主提供帶薪產假,僅保障符合條件的員工可享有最長12周無薪休假期間工作保留權的政策現象。
根據1993年《家庭與醫療休假法案》,該政策適用於50人以上公司的雇員,且需滿足工作滿12個月且實際工作時長達1250小時的條件,男性與女性員工同等享有該項權益。加利福尼亞州、新澤西州等部分地方政府通過短期殘障保險為產婦提供部分薪資補償,但聯邦層面仍無統一帶薪保障。
該制度源於美國聯邦政府長期未立法強制帶薪產假,成為已開發國家中唯一未實行全國性帶薪產假的國家。儘管歐巴馬、希拉蕊等政要曾呼籲改革,但美國商會與企業界仍主張由僱主自主決定休假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薪產假
- 含義:指美國產假期間不發放薪水
- 性質:網路用語
- 拼音:wú xīn chǎn ji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