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市城管委(行政執法局)機關有14個處室,辦公室、政治處、 政策法規宣傳處、綜合協調和監督考核處、安全應急處、發展規劃與科技信息處、市容景觀管理處、環境衛生管理處、市政設施管理處、綜合執法指揮監督處、違法建設管理處、財務審計處、紀檢監察室、老幹部工作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職能: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及行政綜合執法
  • 性質:行政機關單位
主要職責,科室設定,領導成員,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有關城市管理及行政綜合執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城市管理總體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組織開展城市管理髮展戰略研究,擬訂城市管理實施細則及相關管理標準和規範,提出城市管理改革措施和辦法,推進城市管理現代化進程。
3、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協調處理城市管理和行政綜合執法重大問題;擬訂城市管理目標責任考核辦法,並對各區、各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城市管理監控、指揮調度和應急處置工作。
4、負責編制市政市容和環衛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立項、設計和竣工驗收工作。
5、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市容景觀綜合整治工作;負責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核;組織實施城市公共照明有關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對城市容貌及公共照明、景觀燈光等亮化、美化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6、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組織實施城市垃圾清運許可制度;負責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的審批;負責拆除環境衛生設施的審核和城市建築垃圾處置的核准;負責對城市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垃圾、糞便的無害化和綜合利用工作。
7、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市政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以及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行駛的許可制度;負責城市橋樑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的審批。
8、負責編制市政、環衛基礎設施維護費及專項資金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垃圾處置、戶外廣告空間資源占用及道路挖掘修復、占用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市政基礎設施、環衛設施有償使用費的徵收和管理。
9、根據授權組織開展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重大執法活動,查處重大案件和管轄爭議案件;組織開展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全市行政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工作。
10、負責編制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工作;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引導、推進城市管理公共服務向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方向發展。
11、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設定

辦公室
政治處
政策法規宣傳處
綜合協調和監督考核處
發展規劃與科技信息處
市容景觀管理處
環境衛生管理處
市政設施管理處
綜合執法指揮監督處
違法建設管理處
財務審計處
紀檢監察室
老幹部管理處

領導成員

黨組書記、副主任、副局長:趙雙科
黨組副書記、主任、局長:王曉鵬
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副局長:張志烈
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副局長:王成雲
黨組成員、副主任、副局長:周宗軍
黨組成員、副主任、副局長:劉偉

直屬單位

市城市快速路清雪保潔綠化隊
市政設施管理中心
市政設施養護處
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科研宣教中心
市城市渣土管理所
烏魯木齊市城市公共照明監管中心
烏魯木齊市停車場管理中心(市政市容設施有償使用管理辦公室)
城市管理指揮中心
市行政執法支隊
市市容環衛運行監管中心
市城市公共設施應急搶險隊
市固體廢棄物處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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