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堅決制止違法建設、拆除違法建築和查處非法用地的決定

《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堅決制止違法建設、拆除違法建築和查處非法用地的決定》在2001.04.11由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堅決制止違法建設、拆除違法建築和查處非法用地的決定
  • 頒布單位: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1.04.11
  • 實施時間:2001.04.11
為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烏魯木齊市城市規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現在我市的貫徹實施,1996年12月12日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作出《關於貫徹實施我市總體規劃中幾個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市人民政府認真貫徹《決定》,為制止和查處亂批亂建違法行為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各種違法建設。非法用地行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市人民政府2001年4月2日發布的《關於制止違法建設。拆除違法建築和查處非法用地的通告》(烏政通[2001]19號)(以下簡稱《通告N非常及時,很有咐要,為堅決制止違法建設。拆除違法建築和查處非法用地,特作以下決定。
一、駐烏魯木齊的市屬和中央。自治區。兵團、部隊各級機構。單位和個人,都要嚴格遵守關於城市規劃。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規,以及市人大的有關《決定》和市人民政府《通告》的各項規定,配合政府做好制止違法建設。查處非法用地的工作。
二、市人民政府應切實加大執法力度,依法行政,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要認真組織督促市規劃。土地。房地產。水利。市政。環衛。園林。公安。消防等執法部門,切實嚴格執法,敢於碰硬,切實使制止、糾正違法建設。違法用地的工作取得成效,以取信於民。
三、市人民政府要對房地產開發中現存的某些嚴重違法建設行為著力加以整治。對於各類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經營場所的違法建設,也採取有力措施予以清理和查糾。
四、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要依法支持市人民政府和各行政執法部門查處。糾正各類違法建設和非法用地,保障《通告》順利實施。
五、“一府兩院”對於有關執法部門及其人員執法不公、失職瀆職等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市人民政府貫徹實施本《決定》的情況和問題,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並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