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務實、清廉(名詞解釋)

為民、務實、清廉(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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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對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要求。也是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主要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為民、務實、清廉
  • 含義共產黨對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要求
  • 功能: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主要內容
  • 時間:2003年10月
提出,概念,

提出

為民、務實、清廉,是中國共產黨對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要求。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再次強調。

概念

為民,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作為自己思考問題和開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務實,即求真務實,出於對黨和人民的事業高度負責,腳踏實地,埋頭苦幹,堅持重實際、鼓實勁、求實效,不圖虛名,不務虛功,扎紮實實地把黨和國家的各項決策和工作落到實處;清廉,即嚴於律己,廉潔奉公,時刻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堅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產黨人的浩然正氣,切實做到拒腐蝕、永不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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