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李懷光立後詔

《為李懷光立後詔》是唐代李适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為李懷光立後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适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為李懷光立後詔
懷舊念功,仁之大也;興滅繼絕,義之宏也。昔蔡叔圯族,周公封其子於東土;韓信乾紀,漢後爵其孥以弓高。侯君集之不率景化,我太宗存其嗣以主祀。詳考先王之道,洎乎烈祖之訓,皆以刑佐德,俾人響方,則斧鉞之誅,甲兵之伐。蓋不得已而用也。曩歲盜臣竊發,國步多虞,朕狩於近郊,指期薄伐,將振昆陽之旅,以興涿鹿之功。徵師未達於諸侯,衛士且疲於七萃,而李懷光三軍夙駕,千里勤王,上假雷霆之威,下逐虎狼之眾,議功方始,守節靡終,潛構禍胎,拒違朝命。棄同即異,舍順效逆為臣至此,在法必誅。猶示綏懷,庶其牽復,而梟音益厲,豨莫遷。大戮所加,曾無噍類,雖自貽伊戚,與眾棄之,而言念爾勞,何嗟及矣。以其前效猶在,孤魂無歸,懷之怳然,是用忄妻軫。予欲布陳大惠,冀以化成,保合太和,期於刑措。宜以懷光外孫燕入八賜姓李氏名承緒,授左衛率府胄曹參軍,承懷光之後。仍賜錢一千貫,任於懷光墓側置立莊園,侍養懷光妻王氏,並備四時享奠之禮。嗚呼!朕實不德,臨於兆人,泣辜宥罪,素誠所志。爾其保姓受氏,宣力承家,勉紹乃考之建國庸,無若爾父之違王命。

作者簡介

李适(742~ 805年),唐代宗長子。代宗時為兵馬元帥,討伐史朝義,平定河北。在位期間改租庸調為“兩稅法”,並徵收間架稅、茶稅等,以增加財政收入。對藩鎮勢力採取裁抑政策,以圖加強中央集權,但成效甚微。建中四年(783年),涇原兵變,長安被占,他一度逃入奉天(今陝西乾縣)。自此對藩鎮姑息遷就,並用宦官統率禁軍,導致宦官權勢急劇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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