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灤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於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其前身為灤平縣藥品監督管理局。二00二年十月藥監體制改革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二00六年十二月增加食品安全綜合監管職能,至此,灤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掛牌,同時也標誌著全縣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機構——灤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成立。二O一O年一月又由省以下垂直管理劃歸地方政府管理,成為灤平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灤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位置:灤平縣
  • 隸屬:灤平縣政府
  • 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簡介,職能轉變,內設機構,

簡介

灤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局長一人,副局長二人,副主任科員一人,內設綜合辦公室、財務股、監督股、稽查股、醫療器械監督股、食品監督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現有在崗職工33人,退休2人。其管理對象包括106家藥品零售企業,3家藥品批發企業,411家醫療機構以及全縣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
灤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是一方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依法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工作;另一方面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保證全縣人民飲食用藥安全。
根據承德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承市政[2013]181號)和灤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體制的實施意見》(灤政[2014]69號),設立灤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掛灤平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

(一)整合的職能
1、將原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將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生產環節食品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將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環節食品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4、將縣商務局酒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5、整合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構建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
(二)加強的職能
1、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2、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最佳化行政許可流程,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建立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風險的機制。
3、推進食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4、規範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和地方政府負總責的機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縣食品(含酒類)生產、流通、消費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落實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並根據方案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食品、保健食品行政許可;制定全縣食品安全年度檢查計畫、重大整治方案並組織落實。
(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負責化妝品的行政許可與監管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的管理。
(五)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六)負責食品、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稽查工作,查處舉報案件和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負責食品、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抽檢化驗,並負責對不合格品的查處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七)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八)負責建立全縣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公布重大安全信息。
(九)負責實施食品藥品科技發展規劃,落實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十)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十二)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廣告的監測工作;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投訴舉報及接訪工作,設立12331投訴舉報熱線。
(十三)承擔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鄉鎮(包括街道)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及灤平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灤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投訴舉報中心牌子)
負責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工會、婦聯、退休幹部等項工作。負責機關文電、公務、機要、檔案、安全生產、督查督辦、車輛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投訴接訪工作,落實《食品藥品安全投訴舉報辦法》,設立12331投訴舉報電話;負責落實有獎舉報制度等。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
(二)綜合協調和應急管理股
承擔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起草專項檢查、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並督促抓好落實。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和各項宣傳工作。負責指導鄉鎮食品藥品監督機構開展工作,督促各鄉鎮更好地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分析食品藥品安全形勢,提出意見建議;負責各鄉鎮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價;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和行政許可股
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等工作;負責罰沒許可證、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辦理及年檢事項;指導本系統的法制建設。
負責貫徹落實各項許可政策;依法受理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等許可事項;認真開展現場勘查、檢測、驗收工作;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承諾事項;發放許可證件,及時建立許可檔案。
(四)藥品監管股
負責藥品生產經營的規範化管理和質量管理規範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監管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和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使用;組織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和農村藥品監督網和藥品供應網建設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藥品廣告、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
(五)醫療器械監管股
負責依法對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法定標準、產品分類管理和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器械臨床試用監管;組織實施醫療器械質量抽驗、不良事件監測、監測醫療器械廣告。
(六)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股
負責對保健食品、化妝品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抽驗;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專項檢查行動;監測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
(七)食品監管和培訓股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生產加工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食品(含酒類)、餐飲消費環節食品行政許可管理;監督實施各環節食品許可的有關規範;組織實施強制檢驗、產品召回等制度;開展食品質量風險分析和預警;監督實施各項安全管理規範;依法組織查處食品安全事故;負責全縣食品藥品等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落實資格準入制度;組織開展對全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負責落實全縣食品藥品等從業人員法定健康檢查制度並監督實施;開展繼續教育工作。
另設三個事業單位:食品藥品稽查大隊,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其中食品藥品稽查大隊主要職責如下:
撤銷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食品安全監督所、藥品稽查股,加之工商、質監、商務食品稽查職能,整合改建灤平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副科級全額事業單位,擬內設5個科室,即藥品稽查科、食品生產監管科、食品流通監管科、餐飲消費監管科、綜合科。其主要職責是負責開展食品(含酒類)、藥品安全日常檢查工作;負責查處舉報案件,上級部門批轉、其他部門移交、抽驗不合格等違法違規案件並建立實施黑名單制度;建立完善稽查檔案;指導鄉鎮食品藥品監督所開展好稽查工作;開展食品藥品抽樣檢驗和對假劣、不合格食品藥品的查處工作;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案件協查工作,節假日、中高考及特殊時期食品藥品安全檢查工作;做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和重大案件的司法移交工作;配合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積極探索創新監管,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等。
(一)、藥品稽查科。負責組織實施藥品監督管理稽查制度;受理全縣藥品、藥品包裝材料等違法案件的舉報並依法組織查處;負責轄區內藥品質量抽驗工作;負責查處上級批轉、其他部門移交、抽驗不合格等違法違規案件;負責對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處理違法違規行為;牽頭組織各項專項檢查行動;負責轄區內違法案件的協查、調度、督辦等。
(二)、食品生產監管科。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含酒類、小作坊、五小)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查處舉報案件,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和協查、聯查工作;負責強制檢驗和抽樣工作;查處抽樣不合格、假劣、過期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實施黑名單制度;指導鄉鎮食品監管機構做好稽查工作,建立完善各類稽查檔案;做好各類重大案件的司法移交工作;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積極探索創新監管,開展食品電子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質量風險分析和預警。
(三)、食品流通監管科。負責全縣食品流通環節(包括集貿市場、酒類、食品攤販、流動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查處舉報案件,上級批轉、其他部門移交、抽驗不合格等違法違規案件並建立實施黑名單制度;指導鄉鎮食品監管機構開展稽查工作;建立完善稽查檔案、開展抽樣檢驗和對假劣、不合格等食品的查處工作;開展食品加工環節的專項整治行動和協查聯查工作;做好重大案件的司法移交工作;開展應急演練,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積極探索創新監管的方式方法,實施食品流通環節的電子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食品流通環節的食品質量風險分析和預警。
(四)、餐飲消費監管科。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全縣各類餐飲服務企業(食堂、小飯桌)進行日常監督檢查;負責查處舉報案件,上級部門批轉、其他部門移交、檢驗不合格等違法違規案件並建立實施黑名單制度;建立完善稽查檔案;開展專項整治大檢查行動;負責餐飲消費環節食品抽樣工作;開展協查、聯查工作,負責節假日、中高考等特殊時期食品安全檢查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量化分級管理工作;負責餐飲企業餐廚廢棄物的監管;做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及重大案件的司法移交工作;探索開展電子監管工作。
(五)、綜合科。負責稽查大隊的信息分析整理、案件統計上報、資料管理、專項整治方案的制定、總結匯報撰寫、綜合協調等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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