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城區民政局

濰城區民政局是濰城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民政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城區民政局
  • 局長:董勤明
  • 副局長:孫傳書
領導信息,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領導信息

董勤明 局長、黨委書記(負責全局工作)
孫傳書 副局長、區老齡辦主任(負責老齡工作)
於 江 副局長(負責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區劃地名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職責,區民政局內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信訪接待室牌子)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調研、信訪、檔案、保密、機要通信、安全保衛、會議組織、後勤服務等工作;組織草擬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紀檢監察、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並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國有資產管理和有關統計工作。
(二)優撫救災科(掛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區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撫恤,指導監督優待政策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雙擁活動;負責退役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接收安置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救災救濟,核查並報告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救濟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災捐贈、扶貧濟困和五保供養;負責流浪乞討人員遣送及兒童的救助保護。
(三)社會事務和基層政權科(掛區地名委員會辦公室、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牌子)
擬訂城鄉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意見並指導實施;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推動社區建設;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和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負責全區行政規劃、地名管理;負責和指導設定區管街、路等地名標誌;管理地名檔案、提供地名信息諮詢服務;負責收養登記和殯葬管理工作,指導婚姻登記。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民政工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負責全區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申報有關人員的傷殘等級;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四)負責全區退役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全區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
(五)擬訂全區救災工作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擬訂並組織實施減災規劃,開展減災合作。
(六)牽頭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七)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擬訂全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區內街辦、開發區、管理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街辦、開發區、管理區邊界爭議的調查處理;承辦與相鄰縣市區行政區域界限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宜。
(九)指導全區地名管理工作,推進地名標準化;指導和驗收區管街、路、巷等標識牌,負責本區地名圖書資料的繪製和審定;管理地名檔案,提供地名信息諮詢服務。
(十)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全區社會福利機構建設;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婚姻管理工作,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負責婚姻檔案管理;負責全區收養登記工作;負責全區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管理國家、省、市撥民政事業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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