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總工會

濟寧市總工會

濟寧市總工會機關現有人員31人,內設辦公室、組織部、宣傳教育部、生產保護部、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保障工作部、財務部、女職工部、經審辦10個部室。下屬工人文化宮、職工技協辦公室和困難職工幫扶中心3個事業單位。下轄12個縣市區總工會及濟寧高新區工會工作委員會、15個市屬局委辦(行業)工會工作委員會、47個直屬企事業工會。至2010年底,全市基層工會委員會10831個,基層工會涵蓋單位17770個,工會會員186.4萬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寧市總工會
  • 人員:31人
  • 機構:辦公室、組織部、宣傳教育
  • 創建時間:1939年9月
機構設定,組織沿革,市總領導,部室職責,辦公室,組織部,宣傳教育部,生產保護部,保障工作部,基層工作部,法律工作部,女職工部,財務部,

機構設定

辦公室、組織部、宣傳教育部、生產保護部、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保障工作部、財務部、女職工部、經審辦10個部室。

組織沿革

1939年9月, 中共山東第一區黨委第三地委職工部建立。此後各縣職工工會也相繼建立。11月,魯南職工抗日救國聯合會一分會建立。12月,在單縣柴樓召開蘇魯豫邊區總工會成立大會, 選舉產生蘇魯豫邊區總工會負責人。翌年1月,易名為湖西專區職工抗日救國聯合會。1942年10月,改為晉冀魯豫邊區第二十一專區職工抗日救國聯合會。
1946年4月28日, 濟寧市總工會召開籌備委員會選舉大會,到會各業工人代表62人, 選出正副主任3人。隨之,濟寧玉堂醬園、濟豐麵粉公司、振業火柴分公司、永順鐵廠、馬泰盛醬園、廣育堂藥店和搬運行業,都建立了工會組織。1949年3月3日,濟寧市職工總會籌備委員會成立, 籌備召開全市工人代表大會。同年9月20日,濟寧首屆工人代表大會在濟寧鐵塔寺召開, 出席代表85人,列席代表7人,選出執行委員21人,候補執行委員7人,常委7人,主席1人,秘書長1人,下設勞保部、組織部、文教部、生產部、女工部、青工部。至此,全市已發展工會會員3947人,占職工總數的50%, 建立基層工會組織72個。10月下旬,濟寧市工廠工會聯合會、鐵業工會籌備委員會、手工業聯合會籌備委員會、店員工會聯合籌備委員會先後成立。隨之,尼山專區所轄滋陽縣、曲阜縣、鄒縣、滕縣等工會組織亦先後建立起來。12月,湖西專區工會辦事處建立。 1950年4月23日,尼山、台棗專區工會辦事處合併,組建為山東省總工會滕縣專區辦事處。 1953年7月,撤銷滕縣專區、湖西專區工會辦事處,建立山東省總工會濟寧專區辦事處。1950~1953年,全區11個縣(市)中,已建立1個市、6個縣總工會、 4個直屬縣教育工會、28個產業工會、533個基層工會,共有會員25463人,占職工總數的70%。1956年8月,根據山東省工會聯合會的指示,撤銷濟寧專區工會辦事處,各縣(市)工會直屬省工會聯合會領導。1959年10月,恢復山東省總工會濟寧專區辦事處。
文化大革命期間,各級工會組織陷於癱瘓狀態。
1976年7月, 濟寧地區工會第一屆代表大會暨濟寧地區工交、財貿先進生產者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產生濟寧地區總工會第一屆委員會,委員58人,常委14人,正副主任6人。至此,全區工會會員103900人。1979年3月,山東省總工會決定撤銷濟寧地區總工會,恢復建立山東省總工會濟寧地區辦事處。1983年10月,撤銷濟寧地區、濟寧縣,濟寧市組建為省轄地專級市,山東省總工會濟寧地區辦事處改為濟寧市總工會。1984年7月25~29日,濟寧市總工會第十一次代表大會(延續原濟寧市工會代表大會屆次) 召開,選舉產生濟寧市總工會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52人,常委9人,正副主席3人。下設辦公室、組織部、宣教部、生活女工部、生產保護部、民主管理部、財務部、職工技術辦公室、 法律顧問處、工運史辦公室、職工生活服務處11個部、室。199 0年,全市有工會會員396503人,占職工總數的89.06%。

市總領導

羅心光 濟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
岳秀銀(女) 濟寧市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趙 勝 濟寧市總工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吳恩林 濟寧市總工會調研員
王厚忠 濟寧市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成員
李惠敏(女) 濟寧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女工委主任
段成軍 濟寧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經審委主任
林 光 濟寧市民政局副局長、市總工會副主席(兼職)
肖 冬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市總工會副主席(兼職)
李 民 濟寧市總工會副調研員
閆 毅 濟寧市總工會副調研員
尤曉平(女) 濟寧市總工會副調研員
李炳奎 濟寧市總工會副調研員

部室職責

辦公室

綜合協調市總工會機關、直屬單位的工作;督查市總工會部署工作的落實情況;指導縣市區和市直局委辦工會與同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建立聯席(聯繫)會議制度;承擔市總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市總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工人運動和工會工作重大理論政策的研究工作;負責工運信息的收集、處理、傳報和對全市工會信息工作的指導;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編髮《濟寧工運》;承擔市工運研究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文秘、統計、檔案、報刊、保密、接待、車輛、行政管理和機關後勤服務等工作。

組織部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幹部人事政策和上級工會關於工會組織制度的有關規定;負責全市工會組織建設,指導基層工會的組織發展和建設工作;協助縣市區黨委和市直有關單位黨組織管理下一級工會領導班子;負責市總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制定全市工會幹部培訓規劃,組織和指導工會幹部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工會組織、工會幹部、積極分子的評選表彰工作;指導工會會員會籍管理和基層工會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研究和指導工會自身的改革和建設。

宣傳教育部

負責工會的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工會工作宣傳教育規劃;參與有關職工思想、教育、文化體育工作政策規劃的制定;指導和組織開展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和職工讀書自學活動;調查研究和反映職工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教育;指導各級工會辦好職工學校和工人文化宮、俱樂部;指導各級工會組織開展文體活動;負責全市工會的宣傳報導工作;指導工會報刊的發行。

生產保護部

參與有關經濟建設、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政策、規定的研究制定;指導、協調民眾性經濟技術創新工程和有關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等方面的工作;承擔市以上勞動模範和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管理、服務等工作;監督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參加市級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審查驗收;指導、組織全市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承擔市勞動競賽委員會辦公室、市勞模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保障工作部

負責參與職工勞動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險的法規草案的研究和擬定;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物價、住房和社會救濟等政策、規定的制定;指導各級工會配合有關方面共同做好勞動、工資、保險、生活福利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送溫暖”工程,維護特困職工和困難職工群體的合法權益。

基層工作部

負責對全市基層工會工作進行綜合性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職工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重點指導基層工會推行廠(校、院)務公開工作;推動基層工會堅持和發展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指導非公有制企業開展職工民主管理工作;推動公司制企業建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

法律工作部

參與涉及全市職工和工會的立法工作;參與重大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和承擔工會法律援助與法律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契約和勞動契約工作;指導和推動各級工會參與建立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負責接待和處理職工來信來訪。

女職工部

負責參與有關保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尤其是特殊權益的政策、規定的制定,協助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實施;負責全市女職工組織建設;指導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調查研究女職工合法權益保護及工作、學習、生活、勞動保護等方面的特殊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女職工工作的理論政策研究;教育女職工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指導全市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工作;負責工會計畫生育工作。

財務部

負責工會經費和工會財產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工會及所屬企事業單位財務規章制度;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上解、管理工作;編報市總工會經費預、決算,審批下一級工會經費預、決算;管理市總工會本級留成工會經費;負責對各級工會組織及直屬企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檢查、指導和監督;負責工會系統的資產管理和工會財務幹部的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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