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符號學

20世紀末,符號學分析從不同方面進入了主體(包括敘述者)的情感領域,從而形成了符號學研究在語用維度和認知維度之外的另一個新的維度:情感維度或激情維度。對其研究,就是不把激情視為影響主體實際存在的心理因素,而是將其看作進入言語活動並在其中結合一定的歷史和文化內涵及審美標準,強化或降低這樣那樣的激情價值,從而得以表現和被規範的意義。格雷馬斯和學生圍繞“激情”做了大量研究工作,並與封塔尼耶1991年出版《激情符號學》一書,全面論述了激情的認識論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激情符號學
  • 外文名:The Semiotics of Passion
一、模態理論的建立,二、激情符號學主要研究內容,三、科凱、艾諾的研究,(一)科凱的“激情主體“,(二)艾諾的“感受”研究,

一、模態理論的建立

激情符號學研究之基礎,是格雷馬斯(A.J.Greimas,1917-1992)提出的相關理論。
格雷馬斯從著手研究“激情”開始,就承襲了他在動作符號學即敘述句法方面的研究方法。格雷馬斯1976年發表《建立一種模態理論》一文,對於模態理論的建立具有階段性意義,模態理論已經成為他的符號學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文章中,他把“模態”定義為“主語對於位於的改變”,而這種定義“可以使我們一下子就辯認出兩個謂語的改變”。由此出發,他確定了兩種基本陳述,即“作為陳述”和“狀態陳述”;“作為陳述”的邏輯功能就是“轉換”(transformation),“狀態陳述”的邏輯功能就是“附連關係”(junction),它包括“合取”與“析取”關係。
1979年,格雷馬斯又發表《論存在的模態化》一文,使激情符號學的研究工作向前邁出了一大步。該文開篇就告訴我們:“一種語義範疇藉助於在符號學矩陣上投射情緒範疇可以具有價值,而情緒範疇的兩個相反項便是‘愜意’和‘不悅’。這可以說是一種本體感受範疇,人們就藉助於這種範疇來非常概括地尋找生活在一種場合或屬於一種場所的任何人賴以‘自我感覺’或對其環境做出反應的方式”。
1981年,格雷馬斯發表《論憤怒》一文就對“憤怒”這一情緒表現從模態方面作了出色的分析,指出,憤怒時任從期待到不高興,再到報復的過程,從而讓人們看到了對激情的模態分析的前景。

二、激情符號學主要研究內容

格雷馬斯和封塔尼耶1991年出版的《激情符號學》,作為激情符號學的研究成果,全面論述了激情的認識論基礎,並提出基本的研究內容。
(一)明確了激情主體
(二)確定了主體的存在模態
(三)確立了激情的“模態機制——模態安排——道德說教”的展示模式
(四)為發育文化中的一半激情表現總結出了術語表
(五)為一些激情表現作出了模態解釋

三、科凱、艾諾的研究

(一)科凱的“激情主體“

科凱多年來一直從事文學話語”主體”方面的研究工作,而且尤其看重正在進行中的話語,因為這種喔你桂花魚承擔著主體在世界上的“出現“方式,並以此奠定主體的身份。在他較後出版的《尋找意義》一書中,他明確提出,意指世界與既是言語主體又是感知主體的一位主體相關,而正中世界是由一種行為者機制支配的。指出激情主要體現在“非——主體“方面,而”主體“控制著意義。”身體即非——主體在最好地形象化展示主體型”。

(二)艾諾的“感受”研究

艾諾主要進行個人的和激情維度的研究,她的基本方法是:面對表面上無感情的話語,找不出取決於情感性的詞語話過程的一種激情維度和在”感受“的”內在顫動”於語言學上出現的地方,標記這些顫動。
她為此規定了三項標準:
1、必須選擇“那些表面上無情感表現,但是從感受上將,確實帶有香味的文本”;
2、必須尋找那些”被感受對象“只能通過推理才能標記出來的文本;
3、必須惠及各種解讀條件,以便使激情維度成為可觀察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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