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澄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澄邁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15〕34 號),設定澄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澄邁縣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澄邁縣海防與口岸辦公室、澄邁縣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為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澄邁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政府職責,職能調整,主要職責,機構編制,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分工,

政府職責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縣委辦內設機構縣應急辦(總值班室)的職責劃入,承擔縣政府總值班工作,負責接受和辦理向縣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根據省政府報送緊急重要事項,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起草上報給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及省有關部門的文稿;負責擬寫縣政府工作總結、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領導講話稿及其他政務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負責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之間經協商未能解決的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負責省、縣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政府工作的建議和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
(六)負責縣政府的印鑑管理以及縣政府辦公大樓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網站政務信息公開欄目管理和信息公開指導、監督工作。
(八)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和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督辦,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負責調查研究、收集資料、綜合情況,搞好信息反饋和交流,為縣政府決策提供服務。
(九)組織或協同有關部門起草、修改縣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性檔案;組織對縣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改革開放等方面的課題開展調研工作,提出供縣政府決策的參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議;對全縣經濟總體形勢和發展走勢進行綜合分析,供縣政府決策參考。對省政府、縣政府出台政策的落實情況開展追蹤調查,及時反饋信息,並完成縣政府領導交辦的重要政研任務,提出對策建議,為各項決策提供依據。
(十)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檔案法核和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對政府招商引資項目契約文書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對重大行政決策作出法律評價和對重大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負責推進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全覆蓋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法治政府考核指標體系;承辦省政府對縣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各鎮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行政執法協調工作,指導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建立和實行;負責開展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及案卷評查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行政執法證件的統一管理工作。承辦向縣政府申請行政複議的行政複議案件;承辦縣政府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審理屬縣政府管轄範圍內的行政複議案件。
(十二)負責審批或審核全縣臨時因公出國(境)、赴港澳和邀請外國(境外)、港澳人員來訪事宜,辦理有關護照、簽證和其它領事業務;統籌安排縣級領導的外事活動,做好外事僑務工作。
(十三)負責貫徹國家和省、縣有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指導、檢查、協調、監督各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綜合治理;處理民眾有關反走私的來信來訪和舉報,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調查重大走私問題的線索,督促、指導案發地有關部門查處舉報的走私販私案件;組織協調有關執法部門處理暴力抗拒緝私、阻撓緝私的突發事件;調研、收集有關走私、反走私情報資料,分析、研究和掌握走私、販私活動的特點、規律,並將有關情況報告縣政府領導及通報有關部門;承擔縣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編制組織實施本縣口岸開放規劃建設,審核海港口岸的開放與關閉,組織驗收本縣開放的港口口岸新建碼頭的對外啟用和審定臨時靠泊;組織協調外國籍交通運輸工具臨時進出非開放口岸,負責海港口岸綜合管理,督促、檢查、協調海港口岸查驗單位履行監管工作職責。負責協調和處理口岸單位涉外工作關係和組織仲裁有關口岸事務中的爭議問題。
(十五)負責綜合協調各相關部門履行海防工作職責和打擊走私工作。
(十六)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澄邁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負責審核專項應急預案;協調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機構編制

內設機構

澄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澄邁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澄邁縣人民政府督查室、澄邁縣人民政府研究室、澄邁縣人民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4個副科級機構和6個職能機構。
副科級機構
澄邁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檔案法核和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對政府招商引資項目契約文書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對重大行政決策作出法律評價和對重大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負責推進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全覆蓋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法治政府考核指標體系;承辦省政府對縣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各鄉鎮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協調工作,指導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建立和實行;負責開展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及案卷評查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行政執法證件的統一管理工作。承辦向縣政府申請行政複議的行政複議案件;承辦縣政府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審理屬縣政府管轄範圍內的行政複議案件。
澄邁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省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上級領導和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批示進行跟蹤督辦;負責省、縣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政府工作的建議和提案的辦理答覆;負責推進、指導、督促檢查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澄邁縣人民政府研究室
負責起草、修改縣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性檔案,開展重大課題調研工作,做好經濟形勢和發展走勢綜合分析。
澄邁縣人民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
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承擔縣政府總值班工作,負責接受和辦理向縣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根據省政府報送緊急重要事項,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有關會議;督促落實省政府應急管理有關決定事項和縣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指導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澄邁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負責審核專項應急預案;協調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
職能機構
秘書崗
負責辦理文電收發、傳閱、分辦、核稿工作,負責全縣政府辦公室系統公文處理的指導工作,負責辦公室內部的文秘工作。
綜合崗
負責撰寫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重要文稿,負責縣人民政府、縣長重大活動宣傳報導的組織銜接工作,承辦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經濟工作分析會等重要會議的政務性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協調工作。
調研崗
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編輯、報送工作;負責辦公室辦公自動化、信息化的規劃、管理工作。
行政崗
負責縣政府辦公大樓(含原縣委辦公大樓)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接待和財務管理;辦理行政、工資介信,工資審批,黨員關係轉移;本單位幹部政治、業務學習等;負責政府辦公室機關及內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資統計工作。
保密崗
負責印章管理;負責檔案、資料管理,認真做好檔案資料的轉送和立卷歸檔工作,及時銷毀舊廢資料和檔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
口岸管理室
負責海防與口岸辦公室綜合文秘管理工作,協助領導做好口岸業務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好港區臨時靠泊外籍船舶申報工作,協調好港區業主碼頭運營和四家查驗單位的口岸督促、檢查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郵輪遊艇工作。負責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單位履行海防工作的有關職責,研究擬定我縣海防相關管理法規,負責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負責打擊走私和海防管理相關數據的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負責本縣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指導,依法打擊各類海上走私、偷渡、搶劫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監督有關部門做好反偷私渡工作和相關反偷私渡人員的遣返事務。

人員編制

澄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30名(含縣政府法制辦5名,縣政府督查室3名,縣政府研究室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縣海防與口岸辦主任);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1名,副主任 1名;縣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縣政府研究室主任1名。

領導分工

職務
姓名
分工/分管
縣政府辦主任
協助司迺超縣長工作。主持縣政府辦和縣外事僑務辦全面工作。協調縣審計局、編委辦等工作。
分管縣政府督查室、法制辦等工作。
縣政府辦副主任
彭存
協助潘秋光常委工作。負責縣信訪局全面工作,協調縣公安局、安監局、消防大隊、邊防支隊等工作。
縣信訪局長
縣政府辦副主任
協助縣政府黨組副書記、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王世雄主任,徐偉松副縣長工作。負責縣海防與口岸辦、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工作,協調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扶貧辦、農業局、林業局、畜牧局、糧食局、供銷社、熱作局、農機局、農技中心、農綜辦、太平林場等工作。
聯繫協調農墾等工作。
縣口岸辦主任
分管縣政府研究室、縣政府辦綜合、調研和口岸管理室工作。負責政府辦財務工作。
縣政府辦副主任
李華君
協助魏和金常委、黎雅副縣長、王廣俊副縣長、林堅武副縣長工作。協調縣婦兒工委、華僑農場,縣商務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人社局、社保局、農保局、就業局、市場服務中心、二輕中心,綜合執法局、衛計委、愛衛辦、計生協會、醫改辦、紅十字會、城鄉建設與旅遊發展公司,司法局、檔案局等工作。
聯繫協調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郵政等工作。
協助王文范主任分管縣政府外事僑務辦,分管政府辦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政府辦物資採購工作。
宋立秋
負責司迺超縣長的活動(會議)安排,負責縣政府黨組會、常務會議議題的審核和紀要的覆核。協助鄭奮副縣長、王保漢副縣長工作。協調縣規劃委、住建局、工信局、房管局、危改辦、招標辦、設計院、交通運輸局,海洋漁業局、接待辦、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工作。
聯繫協調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公路分局、交通規費征稽局、電力、石油天然氣、電信、移動、聯通、鐵塔、菸草
分管縣應急辦,負責政府辦人事工作。
王鑫
協助周領軍常務副縣長、吳健副縣長、尹承玲副縣長、鄧春玲副縣長工作。協調縣發改委、財政局、教科局、統計局、物價局、水務局、三防辦、政務服務中心、招商局、國資局、金融辦、ppp項目辦、城投公司、城鄉信用協會,法制辦、旅遊委、民政局、雙擁辦、人武部、殘聯,縣科協、地震局、會管中心,文體局、文化發展公司等工作。
聯繫協調國家統計局澄邁調查隊、稅務局、氣象局,工商、駐澄“四警”,金融機構在澄分支機構,新華書店等工作
分管政府辦文秘、保密和縣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工程項目管理工作。
縣法制辦主任
符芳松
負責縣法制辦全面工作。
分管法律顧問室工作。
縣政府督查室主任
曾恆
負責縣政府督查室全面工作。
縣政府研究室主任
孫萬基
負責縣政府研究室全面工作,協助王康德副主任分管縣政府辦綜合、調研工作。
縣政府應急辦主任
王延忠
負責縣應急辦全面工作。
縣政府辦副主任科員
周招桂
協助王文范主任具體負責縣政府外事僑務辦人員管理,審核全縣臨時因公出國(境)、赴港澳和邀請外國(境外)、港澳人員來訪事宜,辦理有關護照、簽證等工作。
余慧婕
協助曾恆主任工作。
王絢
負責秘書組工作,負責統籌縣政府常務會議的具體工作:一是準備會議材料,包括按規定格式準備審議檔案的起草說明、法核意見及相關附屬檔案;二是會議安排,包括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匯報單位、列席單位等事項安排;三是會議通知;四是落實會議要求需要發文或報縣委審議的事項等。
縣政府辦調研組組長
劉揚存
負責調研組工作,負責縣政府黨組專題學習方案及學習材料。
縣政府機關工會負責人
李昶
負責縣政府機關工會工作。負責協助縣政府督查室相關工作。
縣政府辦保密組負責人
邱名理
負責保密組工作。
備註:縣政府辦及掛牌內設單位實行AB崗和工作缺位遞補制度。王文范和李華君、彭存和王康德、宋立秋和王鑫分別為縣政府辦領導成員AB崗。AB崗出現缺位,則先實行AB崗互補制度。假如AB崗均缺位,則實行工作缺位遞補制度,前位同志如外出,由後位同志臨時代為處理工作。如後位的同志也缺位,則往後遞延替補,依此類推形成循環。AB崗和缺位遞補的雙方應做好相關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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