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橋區民政局

潮州市湘橋區民政局是潮州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的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依法對全區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監察。
(三)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傷病殘軍人和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烈士審核上報、褒揚和犧牲病故軍人家屬安置工作;負責革命烈士和因公犧牲、病故軍人的一次性撫恤金的發放工作;組織實施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工作;承辦區雙擁辦的日常工作。
(四)組織、協調城鄉救災救濟、救災捐贈、城鄉社會救濟工作和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農村五保戶供養及敬老院建設工作,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五)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負責社區建設協調工作;推動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負責行政區劃工作及村(居)委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各街道、鎮界線的變更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街道、鎮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負責行政區域內地名管理工作。
(七)負責國內的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八)負責殯葬改革和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和行政管理工作;承辦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社區福利工作,指導各類福利設施、福利機構和城市社區福利服務工作以及有獎募捐工作。
(十一)負責民政事業費、社會捐贈款(物)的財務管理,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
(十二)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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