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依據發展規劃制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潤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潤州區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事綜合科,人才服務中心,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

(一)(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統一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三)負責促進就業和創業工作,擬訂全區城鄉的就業和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創業服務體系:擬訂並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貫徹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四)負責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全區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五)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貫徹實施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實施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完善應對預案,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六)貫徹實施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貫徹實施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七)綜合管理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綜合管理來本區工作的外國專家。(八)貫徹落實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實施中央和省、市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九)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全市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全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及人員聘用等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政策及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政府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十)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關於農民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一)統籌擬訂並實施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管理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執行。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各類案件。(十二)承擔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宣傳、培訓、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網路,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人事綜合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公務員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負責全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錄用、任免升降、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等工作;負責公務員日常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公務員競爭上崗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區級機關公務員獎勵和表彰工作;負責公務員榮譽稱號的評選、表彰和稱號獲得者的培訓、休假、療養等工作;組織貫徹落實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的政策規定,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政府獎勵制度;組織實施公務員紀律懲戒、申訴控告等制度;負責全區股級以下人員因公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承擔對公務員法實施情況監督工作;承擔全省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離退休日常管理工作;編制和管理事業單位工資計畫;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工作;承擔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事業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制度工作;擬訂區屬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化用工管理政策;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承辦區屬事業單位人員調配事宜;承辦國家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審核區屬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獎懲;指導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目標管理工作;協調區屬事業單位政策性人員安置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軍官轉業安置和培訓政策;協調落實全區年度轉業軍官安置計畫;指導協調全區轉業軍官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本區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方針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協調全區轉業軍官社會保障和區隨軍、隨調配偶接收安置、子女入托入學等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人才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一)綜合管理全區人才工作。負責全區人才資源的規劃、開發工作,擬定人才資源開發政策和規定,同時做好區人才開發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二)綜合管理全區大中專畢業生引進、就業工作,承辦流動人員調配工作。引進各類人才,辦理相關人才流動手續;開展人事代理、人才求職登記、用人單位招聘、人才推薦、組織舉辦各類人才供需洽談會。(三)負責全區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津貼專家的選拔和管理工作。(四)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全區國外智力引進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執業資格的政策規定,審核推薦本區晉升高、中級職稱評審材料,負責全區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民營企業和農村鄉土實用人才的職稱評定工作,指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五)承辦區政府和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潤州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就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城鄉統籌就業、創業促就業、失業保險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職責:1、負責實施全區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建設工作,承擔省廳對我區勞動就業的相關考核工作。2、負責全區各級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劃管理和星級評估工作;負責面向全區組織的各類大型專場就業招聘會審批工作。3、負責全區創業促就業工作,落實各類創業扶持政策;負責對全區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實訓基地和實驗基地等創業平台的建設進行指導、審核、認定工作。4、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城鄉高校畢業生、技職校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農村勞動力等各類人員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用人單位錄用登記備案管理、退工登記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登記失業率的統計工作。5、負責全區各項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登記、初審和發放工作;負責公益性崗位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6、負責全市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編制、匯審、上報工作;負責失業職工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支付工作;指導全區依法開展失業保險征繳、清欠和失業保險基金運行監督管理工作。7、負責全區就業前培訓、再就業培訓、創業培訓和農村勞動力培訓的管理、指導工作。8、負責督促指導全區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做好轄區內被征地農民就業幫扶工作。9、負責全區就業援助工作,做好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等城鄉各類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幫扶工作。10、負責充分就業區、充分就業街道(社區)和充分轉移鎮(村)創建工作。11、組織實施全區三級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負責就業信息系統網路運行、安全管理等工作。12、負責全區就業資金使用的審核撥付工作,負責對各類創業就業資金開展績效評價工作。13、負責全區城鄉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平台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對全區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平台的考核工作;負責全區四級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工作。14、負責建立全區人力資源市場職業供求分析報告制度、失業動態監測制度、用人單位用工需求調查制度、就業形勢分析制度,做好勞動就業管理各類數據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15、負責對各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的指導、檢查和考核工作。1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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