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王(明朝潞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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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鏐(1568——1614 )安徽鳳陽人。即“潞簡王”。穆宗朱載垕第四子。明隆慶五年(1571)封為潞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潞王
  • 別名:潞簡王
  • 國籍:明代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北京
  • 出生日期:1568年(隆慶二年)
  • 逝世日期:1614年(萬曆四十二年)
  • 職業:藩王
  • 封國世襲時間:1570年-1646年
  • 封國世襲人數:2人
首代璐王,末代璐王,

首代璐王

明穆宗第四子,第一代潞王。生母孝定太后李氏,與萬曆帝同母。隆慶四年(1570)二歲時受封潞王。居京師二十年,朱翊鏐受盡恩寵,萬曆帝曾賜其田地萬頃。萬曆十七年(1589)二十二歲時就藩衛輝府。在藩二十六年,在王位三十五年。萬曆四十二年(1614)孝定太后崩,訃告到衛輝,朱翊鏐悲痛不已,不久即病逝。年四十七歲。諡號簡王。葬於新鄉市境內。
朱翊鏐擅長書法,喜好音樂,但玩世不恭,以致早逝。一生共有子四人,第一子、第二子俱夭折,第三子常淓,後襲潞王,第四子常【氵坒】,後封長垣王。女四,二夭,余封郡主
《明史》記載:翊鏐好文,性勤飭。未曾提及書法和音樂,新鄉潞王陵有碑刻,是其子朱常淓手抄古人詩文的字跡,朱常淓喜好古琴,所斫之琴被稱為“潞琴”,頗負盛名。因此疑朱翊鏐“擅長書法,喜好音樂”乃是將朱常淓的興趣愛好誤為朱翊鏐的。

末代璐王

朱常淓(1607—1646)祖籍安徽鳳陽人,出生於衛輝。明神宗朱翊鈞)侄,潞簡王朱翊鏐第一子,母曰楊次妃。萬曆四十六年(1618)閏四月襲封潞王。隆武帝追謚曰閔王。崇禎十七年二月二日,闖軍劉芳亮攻占懷慶府(今沁陽)。即東進河南省衛輝,潞王府危在旦夕。二月十九日朱常淓決定棄城出逃。先逃到無錫、南京再到杭州。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下旬,弘光帝被俘的訊息傳到杭州,於是馬士英阮大鋮朱大典、袁宏勛、張秉貞、何綸等商量請當時在杭州的朱常淓監國,六月初七日(1645年6月30日),鄒太后(朱由崧嫡母,恪貞仁壽皇太后)命朱常淓監國,懿旨曰:“爾親為叔父,賢冠諸藩。昔宣廟東征,襄、鄭監國,祖憲俱在,今可遵行。”初八日(7月1日)稱監國於杭州,次日,黃道周建議朱常淓在十日內即位稱帝,但朱常淓卻根據馬士英的意見派陳洪範作為監國潞王的代表與清軍和談。十一日(7月4日)清軍逼近杭州,馬士英、阮大鋮、朱大典等均各自逃命,而陳洪範回到杭州與張秉貞等勸潞王投降。十四日(7月7日)降清城失。之後與朱由崧等諸藩王以及弘光朝廷的一些被俘官員一起被送至北京。翌年四月初九日(1646年5月23日)與朱由崧等九王俱被殺,罪曰:“謀不軌”(即謀擁立朱常淓造反)。
順治三年五月,魯王(潞王朱常淓)與荊王衡王朱由木取等十一位明宗室,以私藏金玉銀印,圖謀不軌之罪名,遭清政府殺害,潞王府也被抄沒。
三年五月,清廷下定決心悍然殺降殺俘虜,剪除一批具有極大權威性的明朝帝位繼承人。十七日,“京師紛傳故明諸王私匿印信謀為不軌。及行查,果獲魯(潞)王、荊王、衡王世子金玉銀印,魯(潞)王等十一人伏誅”。據此,被殺者中有魯王朱以海,但他後半生一直在浙閩沿海抗清,最後在金門病死,從來沒有落入清人法網。魯王應為潞王之訛,清人因政治需要,在修《實錄》時有意魚目混珠,隱去潞王等名號。私家記載(陸圻:《纖言》中,《南京太子》)道出了真相:順治三年“四月初九日,有得蠟丸飛書告諸王同謀滅清者。同日,太子、弘光、潞王、秦王等九王俱被戮於市”。潞王朱常淓是極端怯懦軟弱的人,弘光被俘後他雖一度被迫在杭州監國,但其實他一點沒有抗清的意思。當時,明總兵方國安、元科叔侄至杭州,“欲擁立潞王,據杭守。潞王不許,逐國安等,遣使迎降並約滿人襲擊諸營。國安與元科及裨將王慶甫等與滿兵戰涌金門下,潞王使人以酒食從城上餉滿兵。元科憤,因棄去,東渡”。潞王恐怕是明朝宗室中投降滿清的第一人,但這也並非他本人自願,因為清軍一向有屠城的習慣,揚州嘉定的慘案在前,潞王不得不為杭州治下的百姓考慮,只得忍辱負重,杭人感恩,因此尊稱他為“潞佛”。說他在成為罟魚穿獸(魚網中的魚和已捕獲的野獸)之後反而會“謀為不軌”,實在很滑稽。-----“豫王以弘光所選淑女配‘太子’。數月後豫王北行,‘太子’及弘光隨之,潞王尋亦至北”。-----為掩蓋殺害朱慈烺的史實,但也讓一個最大的復明政治代表人物仍然“生活”在世上,實際上愚蠢地製造出一個政治包袱,使原來殺害朱慈烺的好處喪失大半,甚至化為烏有。清廷不得不自己來改正錯誤,把一個只有感激清朝份兒的偽太子誣陷到“謀為不軌”的一群中收拾掉。所以清廷此次殺害的,有包括潞王在內的諸王、王世子九人,加偽太子王之明、弘光帝朱由崧共11人。這些人已落人清朝掌握,無所作為,在政治上已經死亡,即使像潞王那樣已全身心投向清朝,疏中自稱:“念原藩衛郡(指河南衛輝府,府治汲縣)蹇遭逆闖之禍,避難杭城,深慮投庇無所.幸際王師南下救民水火,即率眾投誠,遠迎入境。”對清廷給以“曰費”、“房屋”感激不盡,表示要“結草銜環”、“舉家焚頂”祝頌清朝統治者“聖壽無疆”’。(載自南明史·顧誠著)但因其明朝宗室血統,仍被視為潛在危險而必須全部清除。這是很突出的。以謀反、隱匿為罪名橫遭殺害的明朝宗室更為多見。
清廷又就宣大總督李鎰奏報,清查明代藩宗祿,頒發諭旨稱:“明朝宗室故絕者產業入官,見在者分別等次酌給贍田,入民冊內,其則例戶部定擬。”順治六年(1649)五月,湖川總督羅締錦就清查明楚宗封典,重申戶部咨文:“明朝遺宗除原賜與田產清查入官外,其無名封散宗革去宗室名色,自置地土房屋準其照舊為業,與庶民一例當差。”這些政策不僅貶斥了明朝宗室的身份,而且使其喪失了復明經濟力量。皇帝輪流做,宗室也換班,這是自然的。說明沒收明朝宗室財富等政策,只是闡述清廷為打掉復明的現實可能性所做的努力。(載自《清初爭奪全國統治權的鬥爭過程和清廷獲勝的原因》何齡修)所以說歷代的政治爭鬥都是十分殘酷的。潞王只是王朝更替的一個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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