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潔(上海某高校研究生)

潘潔,女,生於1985年,為上海某高校研究生。2010年2月10日,是一個上海某高校研究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潔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85年
  • 性別:女
人物簡介,交通肇事案,

人物簡介

潘潔,女,生於1985年,為上海某高校研究生。2010年2月10日,潘潔駕駛福特轎車前往浦東機場接父母,在浦東中環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楊高南路出口處時,撞上正在該路段施工的工人,並最終導致工人4死6傷。2010年6月12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潘潔涉嫌交通肇事案。庭審時,施工方是否有資質在高架上施工,以及約持續9秒的反應時間能否足以規避此次事故,都成為庭審時的焦點。然而,潘潔始終未向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致歉,引發了強烈不滿。
被告人潘潔一到庭情緒就有些失控被告人潘潔一到庭情緒就有些失控
辯護律師認為,施工方並無高架路段施工資質,而且現場缺少相關減速慢行警示標誌,也未設定應急導流標誌。於是,在沒有安全防範的情況下,導致潘潔在沒有得到任何施工提醒,以及充分的工地設定預兆的情況下,發生了此次事故。

交通肇事案

庭審焦點
公訴方表示,施工方有無資質與此次事故的發生並無關聯。“就該事故而言,這個無法成為辯護理由。”公訴人稱,在雙方都有責任的前提下,才來追究潘潔過失犯罪所需承擔的責任。
監控錄像顯示,在潘潔車前曾有一輛轎車行駛,該車司機注意到前方施工狀況後變道。從前方車輛開始變道,到潘潔的車子撞人,相差約9秒。
公訴人認為,經測量,潘潔的轎車時速在60碼至65碼之間,而9秒的行駛距離約為160米。“這些證據均足以證明,潘潔的‘疏忽大意’造成了此次事故。”辯護人說:“9秒的時間過去得很快,汽車瞬間駛過百來米,在如此短的時間和距離內,要讓潘潔作出避免撞車撞人的反應,要求過於苛刻。”
當庭認罪
6月12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15法庭,旁聽席上座無虛席。兩名被害人陳國平、秦金章被家屬推著輪椅進入法庭的旁聽席,而兩人各有一條腿被截肢。另一名被害人富燕冰則作為訴訟人現身。
在庭審現場,被告人潘潔,一入庭情緒失控,回答法官提問時,哽咽難語。
在起訴書被宣讀完後,潘潔對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沒有異議,但其辯護律師則表示,對起訴書指控的部分事實沒有異議,但對定罪有異議。
潘潔稱,事發時,自己正駕車前往浦東機場,由西向東行駛在中環線近楊高中路出口處。此行,潘潔是接遠在山西的父母來上海過春節
按照潘潔的說法,她是在去年上半年拿到駕照的,事發時的車速不超過每小時90公里。潘潔說,幾乎在抬頭的一霎間,就看到了工人,而自己“不記得是否減速”。事發後,她主動撥打了110報警,並在事故現場等候民警。
公訴方認為,潘潔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導致重大事故,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潘潔具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處罰。
未致歉引發不滿
庭審期間,潘潔在為自己辯護時還打出了“感情牌”。潘潔稱,自己在事發前一晚,因睡眠質量差, 服用了安眠藥物,而在事發前後也因工作找尋不得意致使狀態不佳。
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屬表情都十分凝重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屬表情都十分凝重
潘潔同時解釋,雖然不是每天都開車,但自己並沒有任何一次違章駕駛記錄。潘潔表示,將全力賠償,但她也承認,現在沒有這個經濟能力。
然而,潘潔的最後陳述卻引發了旁聽席上的一片“譴責聲”。被害人錢蕙新的家屬楊女士表示,開庭前潘潔家屬陸續賠償了3.5萬元,而這與潘潔家屬在事發後的“賣房賣車,積極賠償”的表態並不符合。“我們不認可她今天庭審時的認罪態度,她庭審時儘可能地為自己推脫責任。”在昨日庭審過程中,潘潔始終沒有向被害人及家屬當面致歉。。
根據被害人家屬的說法,在傷者出院後,潘潔方面從來沒有與其主動聯繫和有過慰問。“事發後,潘潔的陳姓男友曾與死者敖天永、富建新的家屬有過聯繫,但意圖是想取得後者的《諒解書》。”楊女士說。
對於這些指責,潘潔的親友們均選擇了沉默。
對於此案,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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