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殿卿

潘殿卿,1964年7月生河北人,碩士,河北省衡水市人民醫院(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副院長、副主任醫師。主要學術成果:氟桂嗪對兔實驗性腦梗塞的研究獲市科技進步三等獎,海德克膠囊治療偏頭痛的 TCD研究與臨床效果,獲市科技進步一d8獎,腦梗塞患者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殿卿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河北省
  • 出生日期:1964年7月
  • 職稱:副主任醫師
  • 職務:河北省衡水市人民醫院副院長
衡水市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原院長潘殿卿因犯受賄罪、貪污罪,於1月11日被衡水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潘殿卿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抗訴,現判決已經生效。
1999年至2003年間,潘殿卿借衡水市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購置CT機等醫療設備之機,非法收受5家公司業務人員所送人民幣36.5萬元、美金1萬元。他還借醫院工程建設之機,多次非法收受與本醫院有業務關係的趙某等人財物,累計人民幣35.5萬元,物品價值人民幣2.4萬元。在醫院中層幹部調整和人員分配等工作中,他利用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託,多次非法收受田某等20人財物,累計人民幣10.1萬元及購物卡、物品。2001年至2003年,他還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與醫院有業務關係的部分公司所送人民幣總計4.5萬元。
潘殿卿
2000年至2001年間,潘殿卿為獲取“五四青年”獎章、“十大傑出青年”稱號及破格晉升為主任醫師,分別指派有關人員為其活動,共花費人民幣3.52萬元,虛開發票,由其簽字後在醫院報銷。
衡水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潘殿卿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衡水市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院長的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託,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指令單位有關人員用公款支付個人開支,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因其在案發後有立功表現,且贓款已大部分被追回,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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