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檉樟

潘檉樟,字聖木,一字力田,吳江人。嘗館同邑錫闡家,講論算法,著《辛丑歷辨》。專精史事,與友人吳炎合編《明史記》,書未成蒙冤而逝。

基本介紹

  • 本名:潘檉樟
  • 別稱:潘力田
  • 字號:字力田,一字力田
  • 所處時代:明未清初
  • 出生地:吳江
  • 出生時間:1626年
  • 去世時間:1663年
  • 主要作品:《辛丑歷辨》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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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肆力於學

潘檉章(1626—1663),字聖木,一字力田,江蘇吳江人。生有異稟,穎悟絕人。九歲從父受文,裁過目,燼於火;責令複寫,不遺一字。年十五,補桐鄉籍諸生。亂後棄去,隱居韭溪,肆力於學。

專精史事

潘檉章肆力於學,綜貫百家,天文地理皇極太乙之學靡不通曉。已而專精史事。念明興三百年間,明君賢輔,政教禮樂制度文物大備,無有能如太史公敘述論列成一家言者。而友人吳炎所抱略同,因相約共纂《明史記》。先定為目,凡得紀十八、書十二、表十、世家四十、列傳二百。力田撰本紀及諸志。炎分任世家、列傳。其年表曆法則屬諸王錫闡。流寇與夫殉節諸臣則屬諸戴笠。私家最難得者實錄,力田鬻產購得之。而崑山顧炎武、江陰李遜之、長洲陳濟生,並熟於掌故,且多藏書,悉出以相佐。間偕炎出其稿以質虞山錢謙益,謙益大善之,嘆曰:“老夫耄矣,不圖今日復見二君!綘雲餘燼尚在,當舉以相付。”遂連舟載歸。謙益有《實錄辨證》,力田作《國史考異》,頗加駁正,數貽書往復,謙益弗能奪也。撰述數年,史行成十之六七,而南潯莊氏獄起。參閱莊書,列君及炎名,乃俱及於難。實則莊氏取朱國楨《史概》為藍本,兩君俱未寓目;徒以名重,為所牽引,致罹慘禍,論者惜之。所著惟《國史考異》六卷刊於潘氏《功順堂叢書》,《國榷》百卷,系《明史記》初稿,僅有傳抄之本,已征入明史館。餘若《松陵文獻》、《杜詩博議》、《星名考》、《壬林韭溪集》,復若干卷,存沒均無從咨訪矣。

常窮算法

潘檉樟與王錫闡(吳江人)同邑友善,嘗館錫闡家,講論算法,常窮日夜。著《辛丑歷辨》。

蒙冤而逝

經過數年的努力,潘、吳二人《明史記》已完成十之六七。正當眾人慾一鼓作氣早日完稿之時,莊氏明史案爆發,潘、吳鋃鐺入獄,《明史記》的寫作就此畫上了一個不甘心的句號。
潘吳二人是怎樣被捲入莊氏案中的呢?原來,明代史實的史書,一共一百餘卷,於順治十七年冬刊行。其書已佚失。作者,浙江吳興縣人莊廷鑨所撰記載明代史實的史書《明史輯略》刊行時,因吳、潘在史界的名望,姓名被列於“參閱”欄中。僅因“參閱”二字,連《明史輯略》什麼樣子都沒看到,二人就被凌遲處死,真是橫禍天降。

主要作品

《明史記》

據明清之交的學者戴笠所撰《潘力田傳》介紹,潘檉章專精史事,認為司馬遷的《史記》是史書中寫得最好的,欲仿之作《明史記》。友人吳炎為潘的吳江同鄉,與潘所見略同。兩人進行分工,潘撰本紀及諸志,吳撰世家、列傳,年表、曆法請王錫闡擔任,流寇志請戴笠撰寫。私家修史最難得是宮庭實錄,潘賣掉自家產業購得一部。顧炎武、李遜之、陳濟生等著名學者熟於典故,藏書也多,此時都參與其中。
潘長於考據,吳長於敘事,二人有時意見不一,就把稿子拿給東林大佬錢謙益看。錢謙益曾撰修《歷朝實錄》,還編寫了達二百五十卷的明史稿,藏於自家藏書樓絳雲樓,可惜毀於大火。他對潘、吳的稿子大加讚賞,並把絳雲樓火後的殘書都送給二人。
當《明史記》已完成十之六七時,橫禍天降,潘檉章、吳炎在史界的名望,導致二人被凌遲處死。

《辛丑歷辨》

檉樟著辛丑歷辨曰:“昔堯命羲和,曰以閏月定四時成歲,蓋曆法首重置閏。而春秋傳曰:‘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舉正於中,歸餘於終。’所謂始者,取氣朔分齊為曆元也;所謂中者,月以中氣為定,無中氣者則為閏也;所謂終者,積氣盈、朔虛之數而閏生焉也。自漢以降,歷術雖屢變,未有能易此者。唯西域諸歷則不然,其法有閏年、有閏日,而無閏月。蓋中歷主日,而西曆主度,不可強同也。今之為西曆者,乃以日躔求定氣、求閏月,不惟盡廢中國之成憲,而亦自悖西域之本法矣。故十餘年來,宮度既紊,氣序亦訛。如戊子之閏三月也,而置在四月;庚寅之閏十一月也,而置在明年作之二月;癸巳之閏七月也,而置在六月;己亥之閏正月也,而置在三月。其為舛誤,何可勝言!然非深於歷者,未易指摘。至於辛丑之閏月,則其失顯然無以自解矣。何也?閏法論平氣而不當論定氣,若以平氣,則是年小雪在十月晦,冬至在十一月朔,而閏在兩月之間。所謂閏前之月中氣在晦,閏後之月中氣在朔者也。今以定氣,則秋分居九月朔,故預於七月朔置閏,然後秋分仍在八月,而霜降、小雪各歸其月。無如大寒定氣乃在十一月朔,而十二月又無中氣,既不可再置一閏,則是同一無中氣之月,而或閏或否。彼所云太陽不及交宮即置為閏者,何獨於此而自背其法乎?蓋孟秋非歸餘之終,故天正不能履端於始,地正不能舉正於中也。如此,則四時不定,歲功不成,而閏法又安用之?且壬寅正月,定朔舊法在丙子醜初,即彼法亦在丙子子正,則辛丑之季冬當為大盡,而明年正月中氣復移於今歲之秒。彼亦自覺其未安,故進歲朔於乙亥,而季冬為小盡之月,皆所謂欲蓋彌彰者耳。即辛丑歲朔,以彼法推,當會於亥正,而今在戌正,差至六刻,其他牴牾,更難枚舉。噫!作法如是,而猶自以為盡善,可乎?蓋其說以日行盈縮為節氣短長,每遇日行最盈,則一月可置一氣,是古有氣盈、朔虛,而今更有氣虛、朔盈矣。然或晦朔兩節而中氣介其間。如丙戌仲冬,去閏稍遠,猶可不論;獨辛丑仲冬,冬至、大寒俱在晦朔,去閏最近,進退無據。苟且遷就,有不勝其弊者。夫閏法之主平氣,行之已數千年矣,今一變其術,未久而輒窮,至於無可如何,則又安取紛更為也!”檉樟後坐法死。弟耒,亦學歷算,見文苑傳。

親屬成員

弟:耒,亦學歷算,自經史、音韻、算數及宗乘之學,無不通貫。有《雁園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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