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婦門

潑婦門

2008年3月金莎突然發表博文大罵歌手斯琴格日樂是“潑婦”,稱其在演出結束後一起乘車準備離場時突然當眾對自己大吼大叫。2008年3月2日,金莎再出一博文《出陰招是一種藝術》繼續指責斯琴格日樂早前通過經濟人對媒體做出的回應不誠實。2008年3月3日,斯琴格日樂也不甘示弱再次通過經紀人發表聲明,表示對金莎言論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至此,“潑婦門”事件進一步升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潑婦門
  • 外文名:virago door
  • 人物:金莎
  • 金莎博文:出陰招是一種藝術
  • 手段: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
  • 時間:與歌迷合影
爆發論戰,結果,

爆發論戰

金莎:遭到對方當眾辱罵。
2008年2月27日晚,金莎在上海錄製完舞林大會節目後,因與歌迷合影,遭到同車藝人斯琴格日樂的當場對金莎歌迷開罵滾蛋,金莎為維護歌迷下車。記者通過電話連線到金莎的經紀人,當時因為錄製完節目的時間已經很晚了,天氣也很冷,許多金莎的歌迷還一直在場地出口等待,金莎很感動,所以堅持要和歌迷合完影再回酒店,因為耽擱的短短一分鐘的時間,便令同車藝人斯琴格日樂對金莎的歌迷開罵,致使金莎氣憤下車離去。當記者問到金莎當時的反應,金莎經紀人回應:“金莎當時並沒有做出任何語言上的反擊。”
2008年28日晚,金莎的部落格也發表了對此事件的看法,她的博文也瞬間被轉載到各大社區,引起討論。海蝶公主金莎從出道至今,無論發專輯還是和林俊傑的合作,一直都保持著低調,即使在事發當場,也不希望在自己的歌迷面前跟同行藝人發起衝突,但是這次她在部落格中高調回擊斯琴格日樂,全都是因為自己的歌迷,如果說作為一個歌手連自己的歌迷都不能維護,那還算什麼。
記者點擊進入斯琴格日樂的部落格,發現她的部落格評論已經全部改為禁止回復狀態,但是仍可以在留言裡看到很多歌迷對其的不滿,大多數網友都表示,作為公眾人物還是不要太高調,對於金莎維護歌迷下車表示支持。
斯琴格日樂:耍大牌讓人久等半小時
新人金莎之前因為一篇《當女歌手變成潑婦》的博文引發了與前輩歌手斯琴格日樂的媒體口水戰,文中稱自己與冬粉合照時遭到斯琴格日樂的當眾辱罵,博文中她還語帶譏諷地表示斯琴格日樂應該去看看心理醫生。對於此事,網易娛樂連線斯琴格日樂追問當時真相,其經紀人回應稱,斯琴格日樂是因為當時看不慣金莎讓同一輛車上的眾人久等半小時,居然還要下車與人合照才發的脾氣,並澄清斯琴格日樂並未當眾罵人。
金莎再發文:她還罵過孫悅金海心
正當外界開始猜測金莎是否想藉由前輩炒新聞時,2008年3月2日金莎竟再次發表博文《出陰招是一種藝術》直指斯琴格日樂對媒體撒謊,她表示事發當日她並沒有像斯琴格日樂對媒體描述的那樣“遲到半小時”,更未“讓全車人都在等她”。最後她還大爆斯琴格日樂之前就有用粗口辱罵藝人孫悅、金海心的前科,並認為斯琴格日樂“把內蒙人與生俱來的淳樸民風給丟了”,譏諷她是“流連忘返虛偽的美好”。
斯琴格日樂:或會使用法律維權
2008年3月3日,斯琴格日樂就此事透過經紀人向媒體作出最終的陳述,堅持認為曾經對媒體的描述是“簡單而屬實的”。聲明中稱對此事不想再做更多的表示,因為“對不實的炒作沒有任何興趣,更覺得沒有意義。”聲明也表示:“金莎對斯琴格日樂本人和其所屬的民族進行抵毀和攻擊,是令人無法容忍的。”最後則希望金莎“不要再對斯琴格日樂進行不實攻擊”,同時稱斯琴格日樂“有權以法律手段維護其名譽和權益”。

結果

2008年6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宣布斯琴格日樂勝訴,要求金莎刪除相關部落格,並在其部落格中刊登向斯琴格日樂賠禮道歉的聲明,同時賠付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一萬元。
對於這個結果,金莎並不滿意,她以原審法院認定的事實不符合客觀實際為由抗訴至北京市二中院。二中院經審理認為,金莎採用貶損方式描述斯琴格日樂的言行並將其公之於眾致使斯琴格日樂社會評價降低,其行為構成對斯琴格日樂名譽權的侵害,故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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