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興善

滕興善是湖南麻陽縣高村鎮馬蘭村的農民,1987年,因“殺人碎屍”,被列為犯罪嫌疑人, 1988年10月26日,滕興善被檢察機關起訴;同年12月13日,滕興善一審被判處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滕興善
  • 出生地:湖南麻陽縣高村鎮馬蘭村
  • 逝世日期:1988年12月13日
  • 職業:農民
人物簡介,案件經過,案件大事記,

人物簡介

滕興善是湖南麻陽縣高村鎮馬蘭村的農民,家與縣城隔河相望,膝下一雙兒女。妻子操持家務,滕興善是個本分屠夫,在村頭開了個小肉鋪。1987年,因“殺人碎屍”,被列為犯罪嫌疑人, 1988年10月26日,滕興善被檢察機關起訴;同年12月13日,滕興善一審被判處死刑。
當年審判地點當年審判地點
1993年,案件被害人石小榮,返回貴州老家,被害人“復活”。她輾轉向滕的家人表示,自己確實不認識滕興善,更談不上與他有“曖昧關係” 。她還明確要求當地法院撤銷當年關於她與滕興善“有曖昧關係”且已被滕“殺害”的錯誤判決,並給予名譽損害賠償,但這一切如石沉大海。
2006年1月18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滕興善故意殺人案做出再審判決,滕興善被宣告無罪

案件經過

1987年4月27日早晨,一位晨練的老人在麻陽縣城的錦江河邊,發現一個蛇皮袋子,他好奇地打開一看,竟是一條人腿!接到報案的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在河邊相繼發現了被肢解的6塊女性屍塊。
麻陽出了這樣慘絕人寰的惡性案件,一時間在小縣城裡弄得人心惶惶。警方立即成立了“4·27特大殺人碎屍案” 特偵組展開偵破。上級公安機關要求限期破案,麻陽警方調動了一半的警力撲在這個案子上。在對失蹤人員的排查中,警方發現曾在麻陽縣城當時的“廣場旅社”做過服務員的石小榮離奇失蹤,18歲的石小榮是貴州省松桃縣人,1987年春節後來麻陽做服務員,但不久就與家裡失去了聯繫。
隨後,麻陽警方到石小榮貴州老家,找到石的四姐,說起碎屍案。根據警方的描述,石的四姐覺得女屍的髮型、身材都很像妹妹。後來她還按公安局的要求,辨認了根據死者骨骼復原的石膏像,她覺得牙齒有點像,六妹(石小榮)的牙齒有點稀,那石膏像的牙齒也有點稀。有了這些證據,石小榮最終被警方認定為被害人。
石小榮在麻陽接觸的人很複雜。警方根據肢解屍體的手法比較專業這一特徵,將疑兇的調查範圍集中在醫生和屠夫兩類人身上。沒多久,沒有找到涉嫌的醫生,而當屠夫的滕興善進入了警方的視線,有人反映他曾經到過廣場旅社嫖娼
同年12月6日,滕興善在自己的肉鋪里被警方帶走。
在拘留所里,滕興善始終不承認自己殺了人。但幾個月後,他終於“認罪”了。那天他一瘸一拐地回監,摸著自己傷痕累累的手腳,對同室的陳功良說:“他們這樣整我,輪流審問,連打帶罵,不讓睡覺,誰能受得了呀?我頂不住了,只好承認自己殺了人。”說完仰天大哭。陳功良寬慰他:“你別著急,政府不會冤枉好人的。”滕興善號啕不止:“你犯的是賭博,關幾天就可以出去,而我這個罪是要掉腦殼的!我還有老婆孩子啊!”
乖乖“認罪”後,警方帶著他去“指認現場”。滕只好把警察帶到家裡,他想順便可以看看妻兒。看到妻子和孩子,滕興善強作笑臉對他們說:“我沒有殺人!政府不會冤枉我的。”警察給他照了相,隨後要他交出殺人的兇器,滕興善在弟弟家指認了一把斧頭。
在當年的懷化地區(今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1988)刑一初字第49號《刑事判決書》中,對案情有生動的描述:“1987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滕興善與與其有曖昧關係的貴州籍女青年石小榮在其家奸宿後,發現丟失現金,懷疑係石盜走,便追趕石至馬蘭洲上,將石抓住,石呼救掙扎,被告人將石活活捂死。爾後用刀和小斧頭等工具將石的屍體肢解成6塊,分別拋入錦江河中滅跡……”
案子終於破了,特偵組甚至還擺了兩桌慶功酒,祝賀為民“除了害”。
帶著重重疑點被槍斃
滕興善被抓後,滕的妻子找了個律師,決定為丈夫討回清白。55歲的律師滕野,論輩分還是滕興善的本家堂叔。開始他並不想接這個案子,滕家幾百年沒出個殺人犯,覺得滕興善給滕家老祖宗丟了臉。滕興善的妻子“撲通”一聲跪在滕野面前:“老叔,我家興善肯定是冤枉的!你就做個好事,救救他吧!”滕野有點心軟了,最終答應試試。
隨著調查的深入,滕野發現這個案子疑點越來越多。根據滕興善向辦案人員交代,自己是用手捂死被害人後,再肢解分屍的。但當年懷化警方的屍檢報告說:死者顴骨骨折。顯然,死者受鈍器打擊頭部,才會使顴骨骨折;而用手捂死,是不可能造成顴骨骨折的。
滕興善還交代,當時是用一把斧頭碎的屍,作案後斧頭一直放在弟弟家樓上,再也沒用過。而1988年5月13日,中山醫科大學法醫物證第27號檢驗鑑定書結論為:“從斧頭上提取的可疑斑跡未見有人血。”顯然,這把斧頭不能認定為滕的作案工具。 與此同時,1988年1月23日遼寧鐵嶺地區公安局213研究所出具的第97號鑑定書,對麻陽碎屍案死者顱像鑑定結論這樣寫道:“把送檢的顱骨與石小榮的照片比較,顱骨有些部位與照片不太符……” 滕野接手這個案子後,曾專程跑到湖南水文總站陶依水文站調查,該站出具了一份證明:1987年4月下旬,麻陽降大雨,錦江河漲水。從滕興善所居住的馬蘭村,到“殺人拋屍現場”的馬蘭洲上,唯一的一條枯水時可以通行的小路,此時已完全淹沒在洪水中。按辦案人員的說法,滕興善追石小榮到馬蘭洲上,再殺人、碎屍,那么就只有兩種可能——石小榮先從洪水中游到馬蘭洲,滕興善再拿兇器,跟著游過去追殺她;或者兩人都租船過去到洲上。而這樣的案發過程,顯然完全不可能。
滕興善一案最明顯的疑點是:在警方認定為“殺人拋屍”現場的馬蘭洲上游,曾有鄰村劃渡船的船工王明正等人反映,看到過女性屍塊。按常理,水中漂浮的物體,只會從上游往下游漂。滕興善在馬蘭洲殺人拋屍,屍體絕對不會漂到馬蘭洲上游去。
滕野找到警方,把這些疑點一一擺出來,並質問他們:“人命關天,現在疑點這么多,你們是憑什麼認定滕興善是殺人犯的?”警察的回答是:“這個不由你說了算,政府肯定沒有錯!” 滕興善被冤枉的訊息很快傳遍全村,一些村民自發趕來,在《申訴狀》上籤名,集體為滕興善喊冤。
令人遺憾的是,這一切無濟於事,仍然沒有改變滕興善被判死刑的結局。1989年1月28日,滕興善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臨刑前,執行人員問他還有什麼遺言,滕興善大聲說:“我沒有殺人!我是冤枉的!”他想掙扎著起來,但很快被強按住跪在地上。他無限留戀地看著面前的青山綠水,然後絕望地閉上了眼睛。“砰”的一聲槍響,滕興善倒在了草叢中。當天下午,滕野匆匆忙忙從長沙回到麻陽,得知滕興善在上午已被槍決。他無語哽咽…… 當年的被害人仍然活著
滕興善被執行槍決後,家裡亂成了一團糟。滕興善的老母親哭得死去活來,滕興善的父親氣得舊病復發,沒多久便撒手人寰。 滕興善死後,有人說被槍打死的不好,不能埋在祖墳山上,家裡人只好把他埋在村西頭一處陡峭的山腰上。這座不起眼的墳頭,如今雜草叢生,孤零零地望著山下的村莊和親人。
時間到了1994年,麻陽縣城廣場旅社的老闆劉國沅因做櫸木生意到貴州,正好去了石小榮五姐石樹珍的家,石樹珍告訴他,原來六妹(石小榮)一直還活著!劉國沅一驚:怎么可能啊?為了這事還槍斃了一個人呢!他驚詫地問:“你不是開玩笑吧?”“是真的!我妹妹還活著!”說完,石樹珍還拿出了石小榮寫給她的信。
劉國沅無意間發現了天大的新聞。當年石小榮在他的旅社裡只做了兩個多月的服務員,就悄無聲息地失蹤了。那時候旅社都快要關閉了,滕興善確實到過他的旅社一次。而此時石小榮已經離開旅社快一個月了,根本不可能認識滕興善。劉國沅從貴州回來後,馬上趕到滕興善家裡:“你們家興善肯定是被冤枉的!那個石小榮還活著!”滕興善的妻子聽了這話後,立即失聲痛哭。
那么,這些年石小榮到底去了哪裡?大概是1992年的某一天,石家收到一封來自山東的信,信是石小榮寄來的,只寫了“媽媽、五姐”等幾個字(石小榮不大識字),寄信地址是山東省魚潭縣某地。當時石的媽媽和幾個姐姐感到非常驚奇,六妹明明已經死了,怎么會來信呢?石的媽媽以為是大禍來臨,當場跪在地上磕頭。隨後,姐妹幾個在一起商量,對這個現實將信將疑,石家決定讓老五的丈夫按信上的地址去山東找石小榮。遺憾的是沒有找到石小榮。 1993年年中,石小榮突然回到了貴州老家。她告訴大家,1987年她被人販子從麻陽拐賣給了山東魚潭縣農民趙潔友為妻,1992年在為趙生育一雙兒女後才與老家親屬聯繫上。回到家後,石小榮聽說了滕興善的冤情後驚呆了,她沒想到自己竟給一個幸福的家庭以致命的毀滅。
石小榮已經“被殺害”,這在當地是人人皆知的事情,貴州當地公安機關也早已將其戶籍做了“死亡”註銷處理。然而,幾年後石小榮又重新出現,再次到派出所上了戶口,辦理了身份證,並改名石曉榮。2002年,石小榮在貴州省清鎮市與劉某結婚,次年生下一女孩,後因與丈夫販毒,貴州女子勞教所接受勞動教養。這一切的過程,要經歷公安、民政、勞教委、鄉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等多個關口。可是,沒有一個部門、一個幹部提出這樣一個本該嚴肅對待的問題:她是一個當年“ 被殺害”的人,有一個所謂的“兇手”因為她而蒙冤被處以死刑!
真相何時才能大白天下
滕興善的死,給這個家蒙上了揮之不去的陰影。在學校,很多不懂事的孩子都向滕興善的兩個孩子滕燕、滕輝吐口水,罵他們的父親是殺人犯。有時,姐弟倆真想離開學校,到一個沒人的地方去生活。可是,一想到父親的冤屈,他們便打消了退縮的念頭,非常用功地讀書,兩個人的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姐弟倆想用自己的努力獲得別人的尊重,也希望以此來安慰九泉之下的父親和幾近絕望的媽媽。
1998年春節,家裡因為實在太貧窮,再也供不起姐弟倆上學了。滕燕懂事地對母親說:“媽媽,我不念了,去打工掙錢,讓弟弟繼續讀。” 春節後,滕燕決定跟著同村人到珠海去打工。滕燕在珠海好不容易進了一家手袋廠做雜工。她十分珍惜自己的工作,一直默默地工作著。一天,人事部經理找她: “廠里經研究決定,即日解僱你!因為你是殺人犯的女兒!”
離開了那家工廠後,滕燕輾轉找了很久,總算有了個收留她的單位。在珠海的幾年時間裡,不幸的遭遇讓她變得敏感和自卑。2004年春節,滕燕回老家過年。有一天媽媽突然對她說:“燕兒,有件事我想告訴你,那個石小榮根本沒死,你爸爸是冤枉的!”母親把劉國沅帶回的訊息原原本本告訴了她。滕燕一下子憤怒了:“都10年了,你為什麼到現在才告訴我?”媽媽頓時號啕大哭起來:“那時候你們還小,不懂事,跟你們說了又有什麼用呢?再說,我們沒有錢,也怕跟政府打官司……” 百感交集的母子三人抱頭痛哭。春節過後,滕燕立即找了個律師,決定為父親洗刷罪名。湖南省高院在接到滕燕、滕輝姐弟倆申訴後,於2005年7月成立特偵組,9月,當年涉案人員已被隔離審查。
2006年1月18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滕興善故意殺人案做出再審判決,滕興善被宣告無罪。

案件大事記

(1)、1987年4月下旬,湖南麻陽縣錦江河中發現被肢解的女屍。同年3月底,貴州籍女子石小榮在麻陽被人拐賣到山東。
(2)、警方通過失蹤人員排查、血型鑑定等手段(當時未有DNA檢測),認定1987年3月在麻陽一旅社打工時失蹤的石小榮為該案“被害人”。 (3)、1987年12月6日,麻陽縣馬蘭村農民、屠夫滕興善被警方收審。 (4)、1988年9月2日滕興善被逮捕;同年10月26日,滕被提起公訴;同年12月13日,懷化地區(現改為懷化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滕死刑,滕不服,隨即抗訴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5)、1989年1月19日,湖南省高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6)、1989年1月28日上午,滕興善在麻陽被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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