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收管理分局

湛江市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收管理分局(又名國家稅務總局海洋石油稅務管理局湛江分局)是1983年7月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專門稅務機構,為副廳級建制,直屬國家稅務總局管理。主要負責對南海西部海域海上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及生產所發生的各種稅收實行“統一徵收、統一管理”。1994年國家稅務總局對海洋石油稅務管理局各分局管理體制進行調整,降格為正處級建制。調整後各分局保持“四個不變”,即辦公地址不變、名稱不變、人員編制不變、國務院規定的業務範圍不變。1995年1月1日起湛江分局正式劃歸湛江市國家稅務局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收管理分局
  • 幹部職工:46人
  • 科室:7個
  • 成立時間:1983年7月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湛江市國家稅務局於2001年7月進行機構改革時,為便於管理,將湛江分局改為對內稱“湛江市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收管理分局”,對外仍稱“國家稅務總局海洋石油稅務管理局湛江分局”。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內設7個科室,全局現有在崗幹部職工46人,全部為大專以上學歷,在職研究生學歷占26%。

機構設定

湛江市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收管理分局(又名國家稅務總局海洋石油稅務管理局湛江分局)現內設稅政科、徵收管理科、審計科、收入核算科、辦公室、人事教育科和監察室7個部門。
現將各部門職能公告如下:
稅政科
一、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及國際雙邊稅收協定工作;
二、負責海洋石油稅收各稅種的稅政業務工作;
三、負責向納稅人提供稅務諮詢工作;
四、負責稅收政策檔案的轉發及稅收政策問題的請示、調研工作;
五、負責稅收協定的情報交換工作;
六、負責涉稅法律事務、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七、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八、負責研究制定徵收管理辦法和措施;
九、負責對所轄納稅人信譽等級的評定工作;
十、負責稅務登記、臨商登記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認定工作;
十一、負責對所轄納稅戶及國內外短期承包商的日常控管、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及稅收核定工作;
十二、負責發票領售的許可、審批、繳銷、使用及普通發票的代開和“稅眼”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金稅工程”的有關數據的採集、認證、交叉稽核和上報工作;
十四、負責納稅人申請減免稅的審核及報批工作;
十五、負責納稅人購買國產設備退抵稅和出口退稅工作;
十六、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和各類征管報表的上報工作;
十七、負責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彙算清繳工作;
十八、負責委託代徵稅款的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有關稅收證明的開具及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防偽稅控機使用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二十二、負責稅收執法考核和檢查工作;
二十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徵收管理科
一、負責受理納稅申報。
二、負責納稅申報資料的審核。
三、負責填開稅收票證。
四、負責將填開的稅收票證與申報表覆核。
五、負責稅款劃解、入庫,保證稅款安全、及時足額繳入國庫。
六、負責將完稅的納稅申報資料寄回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七、負責將完稅的納稅申報資料移交審計科、計統科。
八、負責填報《應徵稅金原始憑證匯總表》。
九、負責稅款徵收檔案的轉發。
十、負責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逾期申報稅務行政處罰工作。
十一、負責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款加收滯納金工作。
十二、負責稅款帳戶管理、變更的通知,保障稅款帳戶正常運作。
十三、負責領、用的稅收票證的安全。
十四、負責納稅人“延期申報申請”的受理、審批工作。
十五、負責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受理、上報工作。
十六、負責辦理局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審計科
一、負責本局稅務稽查關於稽查案件的選案、實施、審理及執行的工作;
二、負責本局所轄納稅企業的稅務審計選案、實施、審理及執行的工作;
三、負責受理納稅人舉報的工作;
四、負責本局納稅企業中止稅務登記的審計清理工作;
五、負責本局納稅企業申請退稅的審查工作;
六、負責本局反避稅工作;
七、負責本局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工作;
八、負責本局納稅企業日常納稅申報資料檔案的管理;
九、完成本局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收入核算科
一、負責稅收計畫管理工作:
1、稅收稅源調查研究;
2、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及執行;
3、掌握稅收收入進度;
4、稅收計畫完成情況分析,稅源預測;
5、重點稅源企業情況掌握及監控。
二、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1、根據稅收會計、統計原始憑證記錄稅收業務;
2、辦理各種稅收稅款提退及手續費支出;
3、電算化核算稅收成果,並與國家金庫核對各種稅收收入情況;
4、編制報送各種稅收會計、統計報表;
5、稅收會計、統計檔案規範化管理。
三、負責稅收票證、發票管理工作:
1、辦理稅收票證、發票的印製,領入工作;
2、稅收票證、發票的庫存管理;
3、辦理稅收票證,發票的發出、發售及繳銷工作;
4、核算、編報稅收票證、發票領用存情況。
四、負責計算機信息管理工作:
1、負責制定及辦理分局計算機軟硬體設備的採購、領入工作;
2、負責分局人員的計算機技術培訓工作;
3、負責分局計算機設備、各大套用軟體系統、區域網路、廣域網路的日常管理及維護;
4、負責稅控機管理、辦公自動化建設及管理工作;
5、報送計算機類固定資產情況報表及計算機信息檔案管理。
辦公室
一、負責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和全局會議的組織工作
1、建立健全會議制度。
2、做好會務工作,保障會議順利進行。
3、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
4、負責對會議決定事項是否落實進行督查督辦。
二、當好參謀助手,搞好組織協調工作
1、負責對全局性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
2、搞好內部的協調關係,杜絕工作互相推諉、扯皮的現象。
3、配合局領導搞好外部的協調關係。
4、局領導外出,按授權範圍處理好機關日常事務。
三、負責公文審核工作,組織草擬全局性文字材料
1、建立健全機關公文處理工作制度。
2、做好公文審核工作,提高辦文質量。
3、負責組織草擬分局年度、半年、季度工作總結和計畫。
4、按局領導布置,撰擬綜合性報告和工作請示。
四、負責對全局工作督查督辦,搞好信息反饋
1、建立健全督促檢查工作制度和信息工作制度。
2、做好經常性的督查督辦工作,促使應辦理的事項落實到位。
3、組織做好分局信息的采編和反饋工作。
4、辦好信息摘編,提高信息質量。
五、負責分局檔案處理、印信管理和檔案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機關檔案綜合管理制度。
2、檔案的傳遞和處理要及時,嚴防出現積壓。
3、健全用印手續,嚴格按規定用印。
4、做好文書檔案立卷歸檔工作,指導和接收稅收業務檔案。
六、負責財務支出和財產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各項資金
1、建立健全財務開支審批和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2、嚴格審核報銷憑證,按財務制度辦事。
3、正確核算,及時記帳,定期分析財務開支情況。
4、做好財產物資購置和管理工作。
七、組織落實機關各項行政事務工作,發揮服務中心作用
1、建立健全行政後勤管理制度。
2、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建設文明小區。
3、負責公共衛生管理,美化綠化周圍環境。
4、負責機關食堂、水電和車輛管理工作,搞好後勤保障。
八、辦理分局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人事教育科
一、負責研究執行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管理的政策法規
1、認真研究和貫徹執行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指示;
2、建立健全分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制度。
二、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年度考核、離退休等人事管理工作
1、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分局正副科級幹部任免的考察提名,承辦機構、編制和幹部任免、調配、離退休等事項的報批工作;
2、負責科員以下人員幹部任免、調配和工人管理工作;
3、負責分局工作人員勞動工資管理和請假管理工作;
4、負責分局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
5、負責分局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6、負責辦理人員的出國政審工作。
7、負責辦理勞務工招聘、契約簽訂、社會保險等工作。
三、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1、負責保管幹部人事檔案,做好檔案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2、負責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辦理人事檔案查閱與傳遞。
四、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1、負責幹部職工學歷教育、崗位培訓和各種專業培訓的管理工作;
2、配合有關科室抓好分局業務學習。
五、負責崗位責任制管理工作
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改分局崗位責任制考核內容和考評獎罰辦法;
2、負責督促檢查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3、負責審核各科室報送的“考勤匯總表”、“崗位責任制考評申報表”等。
六、負責分局思想政治工作、黨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及計畫生育、工會工作。
1、負責制定分局中心組理論學習計畫和全局幹部職工政治教育計畫,抓好督促落實。
2、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責任制,及時了解和掌握幹部職工思想動態,定期向局領導匯報隊伍的思想狀況,主動開展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3、協助分局黨支部做好機關黨建工作。
4、積極開展機關精神文明建設。
5、抓好計畫生育和工會工作。
七、負責分局人事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
1、負責人事信息管理系統數據的輸入、套用和上報工作;
2、負責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的輸入、套用和上報工作。
八、辦理分局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察室
一、負責對本局工作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
二、負責稅務執法監察工作;
三、負責調查處理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
四、負責本局日常紀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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