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定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名稱:湘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人秘股等
  • 地區:湘橋區
  • 上級主管:湘橋區人民政府
  • 主要職能: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 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政府序列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三)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的解困和穩定工作。
(四)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加強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的有關工作。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規定;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六)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規定;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職業資格制度以及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區屬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規定。
(七)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標準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八)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的政策綜合調研,草擬工作計畫,擬訂相關規定;起草綜合性檔案和組織安排局機關綜合性會議;負責文秘、檔案、信訪、接待、保密、保衛、財務管理、退休幹部管理服務等行政事務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屬下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綜合管理人事宣傳工作;組織指導信息系統建設;負責機關和指導屬下單位的黨建、思想理論教育以及工青婦、計畫生育等工作;承擔局行政複議工作;辦理股級以下幹部、職工因公出國、赴港澳的政審工作。
(二)就業促進股( 加掛人力資源市場股、農民工工作股牌子)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規定,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規定;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定和規劃;執行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資質標準;執行人力資源市場從業人員資格標準;指導和監督對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有關人員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事宜;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規定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就業相關統計工作。
(三)職業能力建設股(加掛繼續教育股牌子)
綜合管理公務員培訓工作;具體承擔區直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的實施工作;承擔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和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培訓工作;承擔區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規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規定;指導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教材建設規劃和師資隊伍建設。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評選、推薦上報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管理各學科及技術帶頭人工作;負責高級科技人員延長離退休年限的審核、報批;綜合管理專業技術幹部信息;負責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報批工作;負責來我區工作及定居的外國專家、海外華人以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協調留學人員回國安置工作;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工作;管理指導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聘用及考核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鄉土人才和非公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承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的發放工作;負責審核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申報材料和需委託市有關評審會評審的初級申報材料;負責企事業單位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初次認定專業技術資格的審核發證工作;負責調入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審核工作;負責人才相關統計工作。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承辦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設定方案的審核、崗位聘用及備案事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等有關工作;承擔區屬事業單位聘用制幹部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相關統計工作。
(六)工資福利股
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規定;承擔公務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統籌協調與組織實施;承擔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及離退休費統發和工作人員晉級增資審核工作;承擔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辦理幹部退休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工資相關統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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