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縣規劃建設局

湖口縣規劃建設局

湖口縣規劃建設局前身為湖口縣基本建設委員會,1984年成立為湖口縣城鄉建設環保局,2003年環境保護職能劃出,更名為湖口縣規劃建設局,2009年城市管理和城建監察職能劃出,主要職能為負責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口縣規劃建設局
  • 成立時間:1984年
  • 前身:湖口縣基本建設委員會
  • 類型:政府機關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成績及榮譽,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縣規劃建設局的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規劃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本縣規劃建設工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城市規劃、鄉鎮規劃、建築業及城市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
(二)管理全縣城市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縣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的組織編制和審查報批;主管全縣城鄉規劃管理、審批工作;主管全縣風景名勝區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選址工作和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的制訂工作;負責城市雕塑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縣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實施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的管理;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四)管理全縣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市政設施和城市建設檔案工作;綜合管理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指導城市綜合開發;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審查報批及監督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縣集鎮和村莊的規劃、建設工作、推進村鎮建設的發展。
(六)負責各類違法建築的認定工作。
(七)負責全縣規劃區內市政道路挖掘的審批、修復和維修管理(含車行道、人行道);負責屬縣政府投入並管理的排水管網、污水管網的維修和管理;市政其它零星工程施工和管理;污水處理廠外接管網的維修和管理。
(八)制訂建築節能規劃,加強全縣建築節能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措施並監督實施。
(九)制訂建築行業科技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歸口管理全縣建設技術市場;管理全縣建設系統職工教育工作。
(十)負責全縣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規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監督管理全縣城鎮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
(十一)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工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規劃建設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財務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黨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計畫生育、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接待、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局各項資金管理、機關財務管理;負責行業統計。
(二)規劃股
負責制定全縣城鄉規劃管理辦法;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專項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縣域城鎮體系規劃、湖口縣總體規劃的編制及上報審批工作;負責全縣範圍內建設項目規划行政許可審批及規劃監督管理,並組織項目的規劃竣工驗收和督察;負責全縣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審查和管理;管理全縣工程建設和城鄉建設勘察設計工作;負責全縣執業註冊規劃師的管理;負責入縣規劃設計單位的登記備案工作;制定全縣村莊和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規章、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縣鄉(鎮)、村莊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村鎮住房、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村莊和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縣重點鎮、示範鎮的建設工作;指導農村居民建房通用設計圖集的推廣、村鎮建築工匠從業資格培訓及管理工作;指導和負責鄉鎮的總體規劃的編制、審查工作;負責鄉(鎮)、村規划行政許可審批工作。
(三)建管股
擬訂全縣建築業的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綜合管理全縣建築活動,指導和規範全縣建築市場;綜合協調工程招標投標、建築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有形建築市場、抗震防災辦公室的管理工作,指導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業務工作。負責受理全縣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的申請,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負責管理全縣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建築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契約管理,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各類建築施工和安裝企業、建築製品企業;負責全縣勘察設計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全縣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全縣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城鎮以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配合有關部門抓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負責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動態監管;監督管理全縣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指導管理全縣城鄉建設工程檔案與房屋建築、市政工程竣工驗收的備案工作,組織並監督縣城重大建設項目的綜合驗收。
(四)綜合股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全縣規劃建設系統普法、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考核等工作;負責各類違法建設處理前的認定(定性)工作。參與城市市政工程設施的建設,協同有關部門受理城市道路及市政設施的占用開挖工作;組織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建檔;負責全縣燃氣行業管理;負責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監管及截污管網的管理。擬訂有關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受理工程施工招標備案;負責工程造價的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監督執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問題的投訴,調解招標投標活動糾紛;負責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及造價諮詢機構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對招標代理及造價諮詢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招標代理市場秩序;協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建和監督管理有形建築市場,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形建築市場的業務指導和協調工作;監督各類建設契約和施工分包契約的簽訂和履行;負責全縣工程施工招標評標專家庫的組建和管理工作;負責一般性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擬訂全縣建築節能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落實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負責全縣民用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
工會按章程設立。

人員編制

縣規劃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
股級職數4名。

其他事項

縣規劃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為:
湖口縣建設質量安全生產監督檢驗站、湖口縣建築設計室、湖口縣抗震防災辦公室、湖口縣違法建設認定中心。

成績及榮譽

近年來,為積極策應市委、市政府“兩區互動、強工興城”的戰略部署,我縣城市建設事業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縣政協的關心、幫助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 “老城創衛、新城東移、完善功能、提升品位”的城市建設總體思路和“建設濱江臨湖山水園林城市”的工作目標,把城市建設作為改善城市面貌、啟動消費市場、擴大內需、推動發展為民辦實事的主要舉措。緊緊抓住城市規劃這個龍頭,以新城東移戰略為重點,以市政基礎建設為先導,以重大項目推進為突破,拉開城市框架,實行建管並重,使城市建設步入了快車道。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城市規劃日趨完善,城市新框架基本形成,城市功能不斷完善,城市品位不斷提高,城市環境不斷最佳化,城市形象不斷提升。
2008年湖口縣規劃建設局被市建設局評為年度縣域建設工作目標考核“優勝單位”;2009年城市建設年終目標考評獲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績;2010年年初,我縣城市建設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被評為“全省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城市建設工作先進縣”,獲得了全市城市建設單項考評第一名;2010年10月,我縣作為九江市縣級代表接受全省第三次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城市建設工作現場督查,榮獲縣級考評第一名。2011年元月,又繼續榮獲了全市縣域經濟巡迴看變化城區建設評比第一名。2008年、2009年、2010年連續三年榮獲縣委、縣政府授予的年度目標考評“突出貢獻獎”以及2009年、2010年連續兩年獲得“全縣機關效能建設綜合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是機關效能發展提升之年,也是湖口城市建設新一輪發展的重要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兩區互動、強工興城”的戰略部署和縣委、縣政府主攻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堅持“東擴西改、完善功能、打造精品、文明有序”的城市建設思路,以新修編的城市總體規劃為引領,不斷豐富和完善城鄉規劃體系;以基礎設施建設為先導,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以規範建築市場行為為突破口,加強行業監管;以勤政廉政建設為保障,不斷提升服務水平,使我縣城市建設工作再上新台階。

地理位置

地址:三里大道
湖口縣規劃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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