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萬佛山侗寨風景名勝區管理處

1997年12月,縣人民政府設立通道侗族自治縣萬佛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處;2002年6月,確定通道侗族自治縣萬佛山管理處與縣旅遊外事僑務局合署辦公,萬佛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處的開發、建設和管理由旅遊外事僑務局負責;2007年2月,萬佛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處確定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法人,下設:辦公室、經營規劃開發股、資源保護與執法股;2010年6月,萬佛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處經省編辦同意更名為湖南萬佛山侗寨風景名勝區管理處,為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

領導分工,主要職能,

領導分工

楊慶生 主任:主持萬管處全盤工作。
楊 鷹 黨委書記:主持萬管處黨委全面工作,分管工會、青年、婦女、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林世昌 副主任:分管風景名勝區規劃、項目申報及立項審批、風景名勝區基礎設施建設、萬佛山景區經營管理工作。
楊曉文 副主任:分管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和綜合執法工作。
粟 勇 紀委書記:分管財務、辦公室、紀檢監察、後勤接待及人教工作。
粟澤民 副主任:暫負責協助分管辦公室工作。

主要職能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風景名勝區及旅遊景區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編制全縣範圍內風景名勝區、旅遊景區(點)的規劃,並嚴格執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縣人民政府授權,對通道縣境內的所有風景名勝區旅遊資源行使管理權。
2、負責組織實施風景名勝區內及其各旅遊景點的建設、保護和開發利用、招商引資等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協調涉及風景名勝資源管理的相關單位和部門的關係,並督促相關部門依法保護好各類資源,實現對風景名勝區資源的有效管理和永續利用,並行使對風景名勝區內及各旅遊景點所有建設的立項、可行性論證、開工建設的首批權。
4、負責景區內所有設施的建設、監管和保護工作。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縣人民政府的授權,依法行使違反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利用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組織開展風景名勝區內的科學考察和研究工作。
6、承辦縣委、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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