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菸草專賣局(公司)信息公開指南

《湖南省菸草專賣局(公司)信息公開指南》是2009年湖南省省局辦公室發布的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菸草專賣局(公司)信息公開指南 
  • 湖南省菸草專賣局(公司)信息公開指南
  • 2009-06-09來自 省局辦公室
  • (一)負責信息公開事務的工作機構及聯絡方式
  • 負責信息公開事務的工作機構: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處
    辦公地址:長沙市芙蓉南路一段628號
(二)主動公開的範圍及內容、公開形式、公開時限
  • 1、公開範圍和內容:
    政務公開事項
    (1)國家局有關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
    (2)機構設定、職責範圍、辦公地點、聯繫方式;局領導成員、局機關各處室主要負責人。(3)省局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大額度資金的使用情況、目標管理的有關情況、省局重大制度、規定;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公開義務人職責範圍內的其它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5)對外員工招考、錄用以及公開選任幹部的條件、程式、結果等情況。
    辦事公開事項
    (1)工作職責。包括部門職責、內設機構職責、部門領導分工。(2)辦事依據。即所遵循的法律、法規、政策、決定、指標和罰款、收費的項目及標準等。(3)辦事條件。即辦事對象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及必備的書面資料。(4)辦事程式。即辦事的過程、順序等。(5)辦事時限。即辦理某一事項所需的最長時間承諾。(6)辦事結果。即辦理某一事項的最後結果,應達到的標準和對違章、違規行為的處置結果。(7)辦事紀律。即在辦事的過程中必須遵循的紀律規定和違章、違紀處罰辦法等。(8)監督投訴。包括監督機構、監督制度、監督渠道等。
    行政執法公開事項
    全省菸草專賣違法案件的查處數量,專賣執法檢查證,專賣執法程式規範、審批事項行政執法依據、執法內容、執法許可權、執法程式和執法期限,執法人員守則、責任追究和監督舉報辦法,行政相對人的權利、救濟途徑等。
    菸草專賣公共服務公開事項
    (1)由本級負責實施的行政許可,按照《行政許可法》、《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要求需要進行公開事項。包括菸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行政許可名稱、依據、條件、數量、程式、辦理時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菸草專賣許可證申請書文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辦理結果、服務諮詢、違法案件舉報投訴電話、政務公開監督電話等內容。(2)國家、省及本級捲菸經營涉及公共服務公開事項。包括菸草公司捲菸經營政策、方案、貨源分配、客戶信息分類、捲菸網路經營的相關內容。
    2、公開形式
    全 省系統所屬具有行政職能單位應當設立菸草服務中心,領導機構、工作職責、政務內容、菸草專賣公共服務事項等,在設定政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電子查詢系統 的菸草服務中心或辦公樓大廳公示;其他內容在省局和各市州局外網和區域網路上進行公開。同時,加強省、市(州)局和培訓中心的外網建設,對可向社會公布的有關 政策、規章制度以及各類信息及時發布,而且在政府指定的有關網站和媒界公布。
    3、公開時限
    省局機關的行政職能、行政執法、服務承諾、辦事承諾、辦事紀律、收費標準等內容,採取基本固定的形式,長期公開;
    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堅持定期公開,一般一年公開一次;
    辦事結果、行政複議結果及行政執法處置結果,《行政許可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處罰法》以及菸草專賣法律法規有要求的,按其規定時限予以公示;
    涉及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行政處罰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要及時將變化的內容向社會公開。
    對於新的政務信息形成或者舊信息變更的情況,應當在其政務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由相關部門及時予以公開或變更。法律、法規對行業或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於政務公開的信息內容錯誤或不準確的,信息擁有單位應當及時更正。
    (三)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及聯繫方式,申請人提出申請須知,處理申請的程式和答覆方式
    1、受理機構及聯繫方式: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處
    2、申請人申請須知: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獲取政務信息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代為填寫政務信息公開申請。
    (2)政務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繫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務信息的內容描述;申請公開的政務信息的形式要求。
    3、處理申請的程式: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收到政務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覆的,應噹噹場予以答覆;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應當經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 工作日;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徵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 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並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 方。
    4、答覆方式:對申請公開的政務信息,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覆:
    屬於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務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務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依申請公開政務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複製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四)信息公開監督方式及程式等
    1、政務信息公開責任制。信息擁有單位負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並由主要負責人承擔組織領導責任。相關人員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2、政務公開監督檢查制度。監督部門依照本規定,制定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監督檢查制度,並負責實施。對政務信息公開情況每年開展不少於一次的檢查。
    3、實行公開承諾自律制度。針對服務對象的需求和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健全公開承諾自律制度,對辦事事項的內容、條件、材料、標準、程式、時限、收費標準、結果、違諾處罰、投訴監督等,結合外網建設,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自律,為民眾提供優質服務。
    4、實行首問責任制。首問責任人必須為前來辦事的民眾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對屬職責範圍內的事項,要按有關規定認真受理或辦理;對不屬職責範圍內的事,要提供引導服務並解釋。
    5、落實持證上崗制。工作人員要佩帶有照片、崗位名稱、工作號等基本情況的崗位證,辦公室要正確擺放崗位牌,方便民眾監督。
    6、建立健全評議和考核制度。自覺接受民眾評議,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要把辦事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按照行業特點制定量化考核標準,明確考核的具體辦法,定期開展內部測評。
    7、 建立健全各級政務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的程式和責任。在公開政務信息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 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務信息進行審查。對政務信息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不得 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務信息。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 政務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8、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辦事公開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辦事公開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及違反規定和紀律的處理辦法,對已查實的違紀違法違規行為和行政不作為的人和事,要嚴格責任追究。
    政務公開工作的考核評價應當納入行業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管理。
    政務公開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實行專項管理,保障政務公開工作的正常進行。
    監督部門負責受理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社會公眾對有關政務公開工作的投訴、舉報、控告和建議,並及時處理。
    對違反政務公開規定的直接責任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分別給予誡免談話、通報批評或必要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
    (一) 違反保密法律法規規定的;
    (二) 拒不執行政務公開規定的;
    (三) 影響干擾或人為設定障礙,抵制政務公開工作的;
    (四) 政務公開工作敷衍應付、不履行職責的;
    (五) 弄虛作假,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六) 其他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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