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國旗護衛隊

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國旗護衛隊

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國旗護衛隊是在學院黨委領導下,由學院學生工作部和學院武裝部共同組織實施,同階於學院三大組織的半軍事化學生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國旗護衛隊
  • 外文名HUAT flag guards
  • 組織屬性:高校學生組織
  • 創建時間:2004年
  • 指導老師:張華
  • 現任班長:代玉龍
歷屆班長,近五年大事記,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內務制度,第三章 紀律制度,第四章 佇列制度,

歷屆班長

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國旗護衛隊成立於2004年,由張華老師擔任第一屆班長。現由武裝部部長張華老師任指導老師及大隊長,汽車工程學院163班邵德祿擔任班長。
第一屆班長:張華
第二屆班長:張華
第三屆班長:楊德定
第四屆班長:周陳錫
第五屆班長:何立群
第六屆班長:許海超
第七屆班長:汪師傑
第八屆班長:王冬東
第九屆班長:欒洪樂
第十屆班長:張明明
第十一屆班長:萬文盛
第十二屆班長:魏嘉銘
第十三屆班長:代玉龍
第十四屆班長:邵德祿
臂章臂章
隊旗隊旗
外出拉練外出拉練

近五年大事記

2012年12月3日我校舉行四十周年校慶,我隊隊員承擔了升旗及司儀任務。
2014年6月與湖北汽車工業學院“春蕾”愛心支教服務團共赴榮華希望國小與小朋友們共度六一。
2015年5月10號我隊承辦了十堰市首屆高校國旗護衛隊交流匯演活動。
2015年6月我隊與春蕾支教團、武術協會共赴榮華希望國小與小朋友共度六一,並承擔升旗任務。
2015年12月12日孟少農百年誕辰紀念活動在我校舉行,我隊承擔司禮及敬獻花籃的任務。
2015年12月13日我隊承辦了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悼念活動。
2015年12月31日我隊代表學校參與十堰市萬人長跑活動,並獲得“優秀組織獎”。
2016年5月14日我隊承辦了“參軍報國,尚武明志”徵兵主題晚會。
2016年6月1日我隊與校工會、春蕾愛心支教團、武術協會共赴榮華希望國小與小朋友共度六一。
2016年6月21日我隊承擔了2016年中國大學生方程式汽車大賽開幕式的司禮任務。
2016年7月我隊奔赴陸軍某部進行駐訓,期間得到程紅兵書記、簡煒副校長等一行的親切看望。
2016年8月下旬我隊承擔十堰市第一中學新生軍事技能訓練任務。
2016年12月13日我隊承辦了“勿忘國恥,圓夢中華”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悼念活動。
2017年7月中旬我隊奔赴陸軍某部開展駐訓
2017年7月我隊承擔鄖陽中學和十堰市第一中學的高一新生軍訓任務。
2017年12月13日我隊承辦了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悼念活動。
2018年7月中旬我隊30餘名隊員奔赴陸軍某部開展“傳承紅色基因,擔當強軍重任”為主題的役前訓練骨幹培訓活動。
2018年8月我隊二十餘人擔任湖北省役前訓練試點工作新訓骨幹。
2018年8月我隊派出五十餘人承擔了鄖陽中學十堰市第一中學、十堰市藝校的新生軍訓任務。
2012-2018年我隊每年都承擔學校新生軍事技能訓練任務。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國旗護衛隊是在學院黨委領導下,由學生工作部和院武裝部共同組織實施,同階於院學生會的半軍事化學生組織。其主要工作有:學院日常升降國旗工作;重大活動的禮儀接待工作;在全院學生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活動;新生軍事技能訓練任務等。為規範國旗護衛隊各項日常工作,加強國旗護衛隊自身建設和管理,增強國旗護衛隊思想意識,維護國旗的尊嚴,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國旗護衛隊隊訓:“讓五星紅旗永遠高高飄揚”
第二條國旗護衛隊誓詞:“我志願加入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國旗國旗護衛隊,熱愛祖國,護衛國旗;團結集體,珍惜榮譽;刻苦訓練,勤奮學習;服從命令,勇於承擔。認真執行《國旗法》和《國歌法》,繼承和發揚天安門國旗護衛隊精神,自覺遵守國旗護衛隊章程,堅決完成各項任務,做捍衛國旗的鋼鐵戰士!”
第三條依據解放軍《內務條令》《紀律條令》《佇列條令》、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學生管理制度彙編》、院武裝部《大學生國防教育教程》制定以下制度。適用於國旗護衛隊所有成員。

第二章 內務制度

第四條國旗護衛隊隊員招收條件:
1.凡具有正式學籍的本院在校本科生,思想品德良好,身體健康,無任何先天疾病,動作協調,五官端正,形象氣質俱佳的同學。
2.男生身高178cm以上,女生身高168cm以上,身材均勻。
3.身體著夏裝裸露處無明顯疤痕,身上紋身,無染髮。
4.努力學習,有較強的進取精神。
5.熱愛國旗護衛隊的工作,有吃苦耐勞的精神,甘於奉獻,勇於擔當,責任心強,有獨立的思考能力。
可自願報名並經所在系推薦,學工部審核,武裝部培訓合格、批准後即可成為國旗護衛隊隊員。入隊時應面向國旗宣誓。
第五條國旗護衛隊隊員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自身政治理論水平。
2、熱愛國旗、尊重國旗、愛惜國旗、護衛國旗。
3、 遵守學校和國旗護衛隊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國旗護衛隊的團結和統一,敢於與一切有損國旗護衛隊形象的行為作鬥爭。
4、 嚴守紀律,刻苦訓練,聽從指揮,令行禁止。
5、 認真學習專業文化知識和《國旗法》、《國歌法》等相關知識。
6、 堅定頑強,勇於開拓,有腳踏實地的敬業精神。日常行為規範得體,與國旗護衛隊隊員身份相襯,在同學中有榜樣模範作用。
第六條國旗護衛隊隊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自動辭職:
1、言行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在政治上不能與黨保持一致者。
2、違反國家法令、校規校紀造成不良影響,受到系部通報批評以上(含通報批評)處分者。一門課程不合格者。
3、言行與國旗護衛隊形象不符者。
第七條組織機構:國旗護衛隊內部機構設定及其職責:
1、大隊長:指導國旗護衛隊日常工作
2、班長:全面主持國旗護衛隊日常工作。
3、副班長:協助班長做好國旗護衛隊日常工作。
4、組長:負責本小組成員的訓練和聯繫工作。
5、隊員:履行隊員職責。
第八條軍容風紀
(一)著裝
1、按照規定著軍裝,保持軍容嚴整。
2、著軍裝時應當戴軍帽、領帶、手套,佩帶肩章、綬帶,穿制式皮鞋,扎外腰帶,內衣下擺不得外露。軍裝應保持整潔。
3、平時訓練期間穿軍訓服,扎腰帶。
4、著裝時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
(二)儀容
1、頭髮應當整潔,不準染髮、燙髮,隊員不準留長髮、大鬢角和鬍鬚,帽檐外的蓄髮不得超過1.5厘米。
2、著軍裝時,不準佩帶耳環、項鍊、領飾等飾物,不得化裝、染指甲,不準戴有色眼睛,按規定佩帶徽章。
(三)稱呼和舉止
1、聽到首長呼喚自己時,應立即答“到”。在領受首長口述命令、指示後,應回答“是”。
2、在進入首長室內前,要喊“報告”或敲門,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3、必須舉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不準袖手、背手和將手插入衣帶。
4、不準邊走邊吸菸、吃東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或挽臂。
5、著裝參加集會時、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和順序入場,按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會場秩序,不遲到早退。散會時,依次退場。不準嬉笑打鬧。
第九條軍容風紀檢查
每次升旗前和每次訓練時均要進行一次軍容風紀檢查。不合格者按照紀律制度處理。
第十條日常制度
班務會:每周召開一次,由班長主持,一般不超過一小時,總結一周的工作和訓練情況,及時提出問題、解決問題,並傳達布置各項工作。
全體成員大會:一個工作階段或每月召開一次,由大隊長主持,全體人員參加,主要是學習規章制度,傳達和布置任務,發揚民主,聽取各成員對隊工作的批評和建議。
列行訓練:每周在足球場集合組織不少於四次的佇列訓練。根據效果決定訓練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小時。每周日晚在足球場進行升旗流程訓練。
匯報:遇到情況要及時以口頭方式逐級進行匯報。也可以直接向指導員匯報
第十一條請假制度
成員因故不能參加訓練和執行任務時應該提前一天向班長請假。班長應做好登記。
第十二條物資管理:國旗護衛隊隊員必須愛護國旗、旗桿及其附屬物品,保證其完好無損;若發現損壞情況,應及時查明原因並報告修理;國旗降下後放於保管室。
第十三條服裝管理:國旗護衛隊隊員應愛護服裝,服裝僅限於升旗或執行任務時使用,平時集中統一保管,禁止轉借他人。禁止非組織性著裝外出。成員結業時,軍服、軍帽、帽徽、肩章、綬帶、領帶、領帶夾一律上交。服裝除正常損耗外如有損壞或有損壞或遺失須照價賠償。服裝統一由學院乾洗,自己不能用水洗。
第十四條考勤制度:每次升旗、訓練、列會都要點名。
第十五條升旗制度:每周一清晨舉行升國旗儀式。學院重大活動需升旗,時間另行通知。
(一)升降國旗時,應當徐徐升降,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桿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觸地。
(二)國旗護衛隊升國旗儀式具體過程:
1、集合時間:晨6:20。地點:足球場。集合後點名。
2、指揮員進行一次著裝整理,衣袋內禁止裝任何物品。
3、然後到達指定位置立正站好。當聽到主席台下達“迎國旗”口令後指揮員下達“齊步走”的口令。到達合適位置後下達“正步走”的口令。行進到指定位置時再下達“齊步走”的口令。然後進行隊形變換在指定位置立正站好。
4、當護旗兵轉向時,進行曲音樂停止。
5、當國歌響起後,指揮員下口令“敬禮”。儀仗隊隊員迅速行軍禮。擎旗手展旗後自行敬禮。
6、當國旗結束後指揮員發令“禮畢”。
7、集合隊伍回到指定地點,升旗儀式完畢。
第十六條在正式成為國旗護衛隊隊員時,由武裝部和學工部聯合發給本人入隊通知書。在服役期滿後,由學工部髮結業證書。

第三章 紀律制度

第十七條為了維護和鞏固國旗護衛隊的紀律,正確實施獎懲,保證完成學院下達的任務,提高戰鬥力,結合國旗護衛隊實際,在遵守校規校紀的基礎上遵守以下細則。
(一)獎勵
1、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國旗護衛隊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包括:“國旗護衛隊優秀團員”、“國旗護衛隊優秀學生幹部”、“國旗護衛隊優秀護旗兵”
2、評選標準:
(1)自覺遵守院、系及國旗護衛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組織管理。積極參加國旗護衛隊日常訓練,升旗活動以及各項執勤任務,出勤情況良好,表現優秀。
(2)關心集體,樂於助人,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3)具有良好的生活作風和佇列作風,嚴於律己,責任心強,工作熱情高。
(4)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刻苦,無成績不及格現象。
(5)嚴格標準,按績施獎。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
3、評選時間:
優秀團員:每學期末。優秀學生幹部:每學期末。優秀護旗兵:每學期末。
4、優秀團員,由院團委同意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
5、優秀幹部按學院有關規定和國旗護衛隊工作標準評定,由武裝部和學工部聯合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
6、優秀護旗兵按學院有關規定和國旗護衛隊工作標準評定,由武裝部和學工部聯合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
7、先進個人相關資料均存入學院國旗護衛隊檔案。
8、國旗護衛隊隊員在役期間受通報批評處分者,取消其本學年評優評先資格。
(二)處分
1、國旗護衛隊紀律處分包括:通報批評、停職檢查、開除。
2、嚴格量化制度,要求每位隊員必須按時到崗。國旗護衛隊隊員日常訓練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如確實需要請假,經班長批准後方有效,否則按缺勤處理。每月請假次數不得超過3次(每周請假次數不超過一次):遲到次數不得超過2次;不得缺勤。升旗任務不允許請假。
3、國旗護衛隊隊員每月請假、遲到、缺勤超過規定次數者,給予通報批評並提交書面檢討。
4、經通報批評仍屢教不改者,給予停職處分;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開除後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院系通報,並記入該生檔案。
5、不得在非執行任務的場合擅自著裝。在未得到學院允許的情況下不得將軍服借予任何人,違反者予以停職處分。
6、軍容風紀檢查兩次不合格者予以停職整改處分;仍不整改者,給予除名。
7、應注意個人形象,自覺維護國旗護衛隊榮譽。成員要團結互助,加強思想道德修養。
8、每周一早上無論天氣如何,未接到隊里通知,均視為正常升旗。
9、在升國旗儀式上,在佇列里要嚴肅認真,不準嬉戲打鬧,不準大聲喧譁。
10、國旗護衛隊隊員在役期間被除名或自行退出者,不頒髮結業證書,同時收回入隊通知書。
11、所有考勤情況及紀律處分記錄入國旗護衛隊檔案。

第四章 佇列制度

第十八條佇列紀律
(一)堅決執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二)按規定的順序列隊,牢記自己的位置,姿態端正,精神振作;
(三)集中精力聽指揮員的口令,動作要迅速、準確、協調一致;
(四)保持佇列整齊、肅靜、自覺遵守佇列紀律;
(五)將學到的佇列動作,自覺地用於訓練、執勤和日常生活中。
第十九條 單個軍人的佇列動作
1、立正、稍息、跨立
2、停止間轉法
3、整齊、報數
4、敬禮、禮畢
5、齊步、正步、跑步的行進與立定,輔助步法分為踏步和移步
6、步法變換
7、隊形變換
8、行進間轉法
佇列動作標準參考《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國旗護衛隊骨幹培訓資料》
骨幹培訓資料圖樣骨幹培訓資料圖樣
第二十條指揮員在佇列指揮時必須:
1、姿態端正,精神振作,動作準確;
2、清點人數,檢查著裝;
3、嚴格要求,認真維護佇列紀律;
4、正確選擇指揮位置;
5、口令要準確、清楚、洪亮。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武裝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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