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清遠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清遠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根據《中共廣東省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粵辦發〔2018〕59號)和《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清遠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辦發〔2018〕125號),清遠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現任清遠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局長:劉澤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遠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 外文名:Qingyuan Culture, Radio, Television, Tourism and Sport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劉澤和(局長)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宣傳、旅遊和體育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三)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要求,依法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
(五)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體育活動,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統籌、協調和指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基層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設施建設,負責清遠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促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六)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
(七)負責制定公共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八)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統籌規劃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產業,負責制定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產業發展。
(十)指導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對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和行業標準化建設,依法規範市場行為。監督、檢查和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推進區域交流與合作,組織大型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進科技創新發展。
(十三)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實施,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以及在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五)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六)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負責在本市舉辦的重大國際體育競賽和市以上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工作。負責全市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廣電局和省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逐步擴大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部分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下放、委託範圍,加強對涉及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安全事項的監管。
推動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完善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公共服務體制,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位化、社會化,扶持基層、欠發達地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職責分工

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市新聞出版局負責對出版環節的動漫進行管理,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批。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綜合協調、應急值班、督查和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組織開展調研活動。統籌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類社會組織管理和全市節慶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扶貧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政策措施,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承擔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指導旅遊行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等級標準。統籌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
(三)財務科。負責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市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四)公共服務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和推動文化惠民工程、旅遊便民惠民和志願服務。
(五)藝術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擬訂全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省、市水準及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市專業藝術場館及旅遊場所演藝工作。推動藝術資源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承擔民俗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能力建設和保護工作隊伍培訓,承辦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及傳承人的申報工作,協調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協調、指導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展演場所、傳習所、工作站等的建設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推進文化遺產資源合理利用。
(六)文物科。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物保護利用、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不可移動文物、古籍資源調查、保護、管理等工作。承擔文物保護與考古相關資質、資格認定工作,承擔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和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工作。
依法承擔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博物館工作,承擔博物館管理制度規範和業務指導工作。推動、落實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和博物館相關資質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指導文物拍賣、文物進出境和鑑定管理工作。
(七)市場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督管理,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組織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等工作。指導規範演出、藝術品、文化娛樂、網路文化、上網服務、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承擔文化、體育市場經營項目與活動、旅行社業務的審批(備案)工作。承擔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景區景點、酒店等級評定工作。負責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工作。
(八)產業發展科。指導、協調、推動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領域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全市區域、特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產業發展。承擔文化、旅遊、體育經濟運行監測與分析。
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培育文化、旅遊和體育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指導、促進品牌建設發展。推動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產業對外投資和貿易工作。指導裝備技術提升。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的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擬訂相關領域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清遠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生態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推進文化遺產資源合理利用。推動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協調指導旅遊景區開放開發工作。推動旅遊扶貧相關工作。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有關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組織開展本市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相關工作。指導、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推動區域交流與合作。
(九)廣播電視科。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審核本系統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執業資格以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民眾體育科。擬訂全市體育公共服務政策及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市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進體育公共服務。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健身氣功活動。統籌體育類社會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聯繫各行業體育協會和各單項體育協會。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與等級申報工作。負責游泳救生員的培訓與管理。
(十一)訓練競賽科。指導全市青少年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和訓科醫一體化工作。統籌規劃運動項目設定和布局,組織、協調本市運動隊備戰和參加省級以上比賽。負責承辦本市舉辦的國內外體育比賽並提出建議。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工作和指導反興奮劑工作。指導市體育學校和各級各類業餘體校的建設管理,統籌培養競技體育後備人才。負責組織教練員、裁判員的培訓和運動員、裁判員的等級申報工作。
(十二)執法監督科。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推動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受理、協調督辦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舉報投訴。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負責“兩法”銜接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依法調處有關旅遊糾紛。
(十三)人事科。擬訂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企業文化藝術系列的專業職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體育教練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組織實施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旅遊行業黨委的黨務工作。

行政編制

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行政編制41名、行政執法專項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4名。
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局長:劉澤和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崗、成飛宇
副局長: 陳技、劉雲龍、何靚
黨組成員、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劉新斌
副調研員:黃銳、賴勇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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