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寺判例

清真寺判例,早期伊斯蘭教法著名判例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真寺判例
  • 性質:早期伊斯蘭教法著名判例之一
  • 判決人:哈里發阿里
  • 判決地點:清真寺
判例解說
相傳哈里發阿里在清真寺講道,一聽眾突然打斷他的講話,問道:“如某人死後遺有二女(應得遺產的2/3)、一父(1/6)、一母(1/6)和一妻,那么妻子應得多少遺產?”阿里答道:“妻子份額由1/8改為1/9,其他親屬也按此比例遞減。”此判例因發生於清真寺里,故名。後來的教法學家認為,此判例確認了遺產不夠分配,則取修改基數、按比例遞減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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